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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ah09-19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培训材料--税务稽查方法-税务检查基本方法(DOC 48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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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ah09-19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培训材料--税务稽查方法-税务检查基本方法(DOC 48页).doc

    2022年-2023年建筑工程管理行业文档 齐鲁斌创作第一章 税务检查基本方法税务检查基本方法,是指税务机关和税务检查人员实施税务检查时,为发现税收违法问题,收集相关证据,依法采取的各种手段和措施的总称。本章主要介绍账务检查方法、分析方法、调查方法、盘存方法、电子查账等内容。第一节 账务检查方法账务检查方法,是指对稽查对象的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有关资料进行系统审查,据以确认稽查对象缴纳税款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的一种方法。账务检查方法按照查账顺序分为顺查法和逆查法,按照审查的详细程度分为详查法和抽查法,按照审查方法分为审阅法和核对法。本节重点介绍上述六种常用账务检查方法。一、顺查法顺查法,又叫正查法,是指根据会计业务处理顺序,依次进行检查的方法。顺查法适用于业务规模不大或业务量较少的稽查对象,以及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混乱、存在严重问题的稽查对象和一些特别重要项目的检查。(一)审阅和分析原始凭证审阅和分析原始凭证,就是按照一定的方法和程序,对原始凭证及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分析和判断,以确定其是否真实有效。1审查原始凭证上的要素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审查时应注意凭证上是否注明了填制单位名称、填制日期、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签章、接受单位名称及其真实性,经济业务的内容、商品物资的数量、单价、金额等。2将原始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内容与经济活动的实际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原始凭证上记录的经济内容与实际经济活动是否相符,包括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用于经济活动的货物、劳务等数量和规模,是否与企业真实经营状况一致;原始凭证记录货物或劳务的单位价值是否符合当时公允标准;货物或劳务的购入是否符合当时企业的经营需要等。3对比分析不同时期同类原始凭证上相关事项,查找相同事项之间的差异。如果分析发现来自同一外来单位、反映同类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上的有关要素变动较大,又无合理解释时,则存在问题的可能性较大。4分析原始凭证上的有关要素。如反映的商品物资的数量及单价变动有无不合理现象,日期有无异常或涂改,出据单位的业务范围与凭证上所反映的业务内容是否相符,票据台头与受票单位是否一致、笔迹和印章是否正常、经办人的签章是否正常等等。5分析和比较原始凭证本身的特性。如比较票据纸面的光泽、纸张的厚度、印刷的规范性、纸质、底纹(水印)及其他防伪标记等。6复核原始凭证上的数量、金额合计,并对其结果进行分析比较,以判明有无问题。(二)证证核对证证核对,既包括原始凭证与相关原始凭证、原始凭证与原始凭证汇总表的核对,也包括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与汇总凭证之间的核对。证证核对的方法如下:1将记账凭证注明的所附原始凭证的份数与实际所附的份数进行核对,以判明有无不相符的会计错弊。2将记账凭证上会计科目所记录的经济内容与原始凭证上所反映的经济内容进行核对,判明有无会计科目适用错误或故意错用会计科目。3将记账凭证所反映的数量与金额与所附原始凭证上的数量与金额合计数进行核对,以判明数量和金额是否相符。4将记账凭证上的制证日期与原始凭证上的日期进行核对,以判明是否存在通过入账时间的变化,人为调节会计收益和成本的现象。5查看记账凭证附件的规范性。一般情况下,除了结账(俗称转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外,其他所有的记账凭证都必须附有原始凭证。核对时应注意查看记账凭证有无应附而未附原始凭证的现象。6核对汇总记账凭证与记账凭证、科目汇总表与记账凭证。通常是按照编制汇总记账凭证和科目汇总表的方法,依据审阅无误的记账凭证由检查人员重新进行编制,将重新编制的汇总记账凭证和科目汇总表与企业原有的汇总记账凭证和科目汇总表进行对照分析,从中发现问题或线索,明确需进一步检查的重点和项目。注意:应用证证核对法的基本前提是检查人员在审阅账户或其他会计资料时发现了疑点或线索,或有证据证明企业在某些方面存在舞弊嫌疑时,或者为了某些检查特定目的(如为了查清某些问题)的情况下,才对相关科目的账簿进行核对。(三)账证核对账证核对,就是将会计凭证和有关明细账、日记账或总账进行核对。通过账、证核对可以判断企业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有助于发现并据以查证有无多记、少记或错记等会计错弊,帮助检查人员节约检查时间,简化检查过程,提高检查效率和正确性。值得注意的是,在进行账、证核对之前,首先应确定会计凭证的正确性,如果发现存在错误,必须先纠正后才能进行核对。进行账证核对时,一般采用逆查法,即在查阅有关账户记录时,如果发现某笔经济业务的发生或记录存在疑问,可以将其与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进行核对,以求证是否存在会计错弊问题。(四)账账核对账账核对,就是将总账与相应的明细账、日记账进行有效性核对,其目的在于查明各总账科目与其所属明细账、日记账是否一致。验算总账与所属明细账、日记账的一致性是进行总账检查不可缺少的步骤。值得注意的是,在账账核对前,必须进行账簿记录正确性的审查和分析,借以发现有无不正常现象和差错舞弊行为。通过账账核对,可以发现诸如利用存货账户直接转销的方式隐瞒销售收入的问题、在建工程耗用自产货物或外购货物未记销售或未作进项税额转出的问题、以物易物销售货物未记销售的问题等涉税问题。进行账账核对,需要将存在对应关系账簿中的业务逐笔逐项进行核对,核对时不仅要核对金额、数量、日期、业务内容是否相符,还要核查分析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合理、合法。(五)账表核对账表核对,是指将报表与有关的账簿记录相核对,包括将总账和明细账的记录与报表进行相符性核对,也包括报表与明细账、日记账之间的核对。其目的在于查明账表记录是否一致,报表之间的勾稽关系是否正常。但是,账表相符不表明不存在问题。例如,资产负债表中的成品资金占用,从理论上讲应与存货类(如库存商品、原材料等)总账余额相等,然而,即使相等也不能完全排除存在差错或舞弊行为的可能性,如对增值税应税企业而言,如果存在存货的虚进(虚假的购入)、虚出(虚假的销售)或多转销售成本等问题,都会造成成品资金占用不实,但是,这并不影响账表之间的相符性。值得注意的是,在账表核对之前,必须对报表本身进行正确性和真实性审查和判断。(六)账实核对账实核对,就是采用实物盘存与账面数量比较、金额计算核对的方法,核实存货的账面记录与实际库存是否一致,其目的在于查明实物是否安全、数量是否正确,实物的存在价值与账面记录是否一致相符,各种债权、债务是否确实存在。账实核对是重要的检查方法之一。账实核对是以实物盘点与账项核对为前提和基础,既可以根据经审阅核对过的账簿记录与现存的实物进行核对,也可以根据检查人员实地盘点的结果与其账面记录进行核对。核对时,税务检查人员不仅要有计划,而且要有重点,应该将企业生产经营的主要和关键的财产物资作为盘点和核对的重点。通过核对发现的差异,还需要作进一步的核实和审查,并对产生差异的原因及可能产生的后果进行客观分析和判断,必要时,可以进行复盘。(七)对会计年末结转数进行审查审查会计年末余额结转数,就是对企业年末过新账的账户余额进行相符性审核,目的是防止企业利用年末过账隐瞒存在的问题,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审查时,主要是将上年年末会计账户余额、会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和新开账户年初余额进行比较,看是否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的情况,应进一步查明原因。二、逆查法逆查法,亦称倒查法或溯源法,是指按照会计记账程序的相反方向,由报表、账簿查到凭证的一种检查方法。从检查技术上看,逆查法主要运用了审阅和分析的技术方法,在排疑的基础上根据重点和疑点,逐个进行追踪检查。逆查法主要适用于对大型企业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管理严格的企业的检查,但不适用于某些特别重要和危险项目的检查。(一)审阅和分析会计报表会计报表是总括反映纳税人一定时期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状况的书面报告。通过审阅和分析会计报表,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及变化情况,有利于从总体上把握纳税人在纳税方面存在的问题,以便确定稽查对象或确定账、证检查的重点。审查、分析会计报表时应注意:1搜集的会计报表资料要齐全,以便进行纵向或横向比较。只有一个时期或某种报表,往往不便于分析,难以全面发现问题。2要搞清各种会计报表各个项目的具体核算内容,各项目数据来源如何进行核算,以及与哪些税有关系。否则,难以通过会计报表分析出在纳税方面存在的问题。3要选择与税收有关的主要项目进行分析,以提高检查效率。会计报表的项目较多,但有些项目与税收无直接关系或关系不大,所以审查时应抓住与税收有关的主要项目进行分析。4可与实际调查研究搜集的相关纳税指标参数进行对比,以发现会计报表的各项指标有无异常问题。(二)进行账表之间的核对,见顺查法。(三)进行账账核对,见顺查法。(四)审查分析有关明细账、日记账审查分析有关明细账、日记账,并在此基础上抽查核对记账凭证及其所附的原始凭证,是运用逆查法的必经步骤。逆查法为了弥补审查分析报表的不足,还可以运用审查分析明细账的方法,借以发现问题,并通过抽查记账凭证或原始凭证,或者其他资料(如成本计算单、企业购销合同等)来澄清问题。(五)审查分析原始凭证对企业任何经济业务的审查,最终都离不开对原始凭证的检查,在运用逆查法查明问题发生的过程和原因时,必然要审查和分析原始凭证,借以查明问题的来龙去脉。(六)进行账实核对,见顺查法。三、详查法详查法,又称精查法或详细审查法,是指对稽查对象在检查期内的所有经济活动、涉及经济业务和财务管理的部门及其经济信息资料,采取严密的审查程序,进行周详的审核检查。详查法适用于规模较小、经济业务较少、会计核算简单、核算对象比较单一的企业,或者为了揭露重大问题而进行的专案检查,以及在整个检查过程中对某些(某类)特定项目、事项所进行的检查。因而,详查法对于管理混乱、业务复杂的企业,以及税务检查的重点项目和事项的检查十分适用,一般都能取得较为满意的效果。详查法也适用于对歇业、停业清算企业的检查。四、抽查法抽查法,亦称抽样检查法。一般认为它是详查法的对称,单从方法上讲,它是一种独立的检查方法。抽查法不仅在检查的基础、环境、内容上与详查法不同,而且使用的基本方法也不同。抽查法,是指从被查总体中抽取一部分资料进行审查,再依据抽查结果推断总体的一种方法。抽查法具体又分为两种:一是重点抽查法,即根据检查目的、要求或事先掌握的纳税人有关纳税情况,有目的地选择一部分会计资料或存货进行重点检查;二是随机抽查法,即以随机方法,选择纳税人某一特定时期或某一特定范围的会计资料或存货进行检查。抽查法的程序为: 1制定抽查方案,确定抽查重点在制定抽查方案时要尽量考虑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从而使方案尽可能的与实际情况相符合。抽查方案除要确定抽查的重点以外,还包括根据不同的抽查项目制定合理的抽查路线、确定抽查的时间、人员分工、复核等。2确定抽查对象抽查重点确定以后,要按照抽查的要求合理确定抽查的对象和内容。当某一抽查重点存在多个对象时,要按照重要性原则确定具体的抽查对象。3实施抽查实施抽查是对抽查方案的具体落实,在实施抽查时要把握好抽查时间,以免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在抽查实物资产时,要选择资产流动量相对较小的时候进行,以免影响抽查结果的正确性。4抽查结果分析分析抽查结果,目的是根据抽查的情况判断对总体的影响程度。分析时要注意准确性、可靠性的分析。5确定抽查结果对总体的重要程度根据抽查结果对总体进行推断是抽查法的目的,但抽查结果只能作为对总体判断的参考,不能作为直接的定案依据。对于抽查结果与实际情况差异比较大的,要进一步查明原因,必要时可以扩大抽查范围,或者放弃抽查结果。五、审阅法审阅法,是指在对稽查对象有关书面资料的内容和数据进行详细审查和研究,以发现疑点和线索,取得税务检查证据的一种检查方法。审阅法适用于所有企业经济业务的检查,尤其适合对有数据逻辑关系和核对依据内容的检查。审阅法的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与会计核算组织有关的会计资料,二是除了会计资料以外的其他经济信息资料以及相关资料,如一定时期的内外部审计资料、购销和加工承揽合同、车间和运输管理等方面的信息资料。(一)会计资料的审阅1原始凭证的审阅。审阅原始凭证时,应注意有无涂改或伪造的现象和痕迹,记录的经济业务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是否有业务负责人的签字。具体的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审阅和核查:(1)审阅凭证格式是否规范、要素是否完整。(2)审阅凭证上的文字、数字是否清晰,有无挖、擦、涂、改的痕迹。对于复写的凭证应该查看反面复写字迹的颜色是否一致、均匀;对于有更正内容的凭证,应该审查更正的方法是否符合规定、更正的内容是否反映了经济业务的真实情况、更正的说明是否符合逻辑等。(3)审阅填制凭证日期与付款日期是否相近,付款与经济业务是否存在必然联系。(4)审阅填制凭证的单位是否确实存在,以防止利用已经合并、撤销单位的作废凭证作为支付凭据,冒领、乱支成本、费用。(5)审阅凭证的台头是否为稽查对象。(6)审阅凭证的审批传递是否符合规定,相关责任人员是否已按规定办理了必要的签章手续。(7)审阅收款、付款原始凭证是否加盖财务公章或收讫、付讫印鉴。(8)审阅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内容是否合法、合规、合理。对这一类内容的审阅主要表现在支付性费用上面。(9)稽查对象自制的凭证如果已交其他单位,应审阅其存根是否连续编号,存根上的书写是否正常、流畅。(10)自制凭证的印刷是否经过审批,保管、领用有无手续。对这一类内容的审阅重点应放在自制和外购收据的使用和保管上,必要时可以采用限定定额法、最低(平均)消耗(成本或费用)定额法等方法测算稽查对象的应税收入或收益。(二)记账凭证的审阅审阅记账凭证时,应重点审查企业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将审阅过的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上的会计科目、明细科目、金额对照观察,分析其是否真实反映了实际情况,有无错弊、掩饰的情形,记账凭证上编制、复核、记账、审批等签字是否齐全。(三)账簿的审阅审阅会计账簿,包括审阅稽查对象据以入账的原始凭证是否齐全完备,账簿记载的有关内容与原始凭证的记载是否一致,会计分录的编制或账户的运用是否恰当,货币收支的金额是否正常,成本核算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是否符合检查目标的其他要求(如税金核算的正确性要求、税金的增减与企业经营能力变化的关系)等。对账簿的审阅除了审阅总账与明细账、账簿与凭证的记录是否相符以外,重点应审阅明细分类账。1明细分类账记载的经济业务的内容是否合法、合规,有无将不应列支的成本、费用采取弄虚作假、巧立名目的手段记入成本、费用类科目核算的情况。2账簿记录的小计数和合计数是否与发生数相符,借贷方登记的方向是否有误,是否登错栏目或栏次。3账簿记录摘要栏所记载的内容是否真实,有无例外情况。4账簿启用、期初、期末余额的结转、承前页、转下页、月结和年结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是否存在利用年度过账的机会故意篡改结存余额数字的情况,账簿应登记的内容是否已按要求登记,是否根据更正错账的方法更正错账等。(四)会计报表的审阅审阅会计报表时不能仅仅局限于对资料本身的评价,更主要的是对资料所反映的经济活动过程和结果做出正确判断或评价。具体审阅方法见逆查法。(五)其他会计资料的审阅。对于会计资料以外的其他资料进行审阅,一般是为了获取进一步的信息。在实际工作中到底要审阅哪些其他方面的资料,则应视检查时的具体情况而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审查以下几个方面的资料:1经济合同、加工收发记录、托运记录、产品或货物经营的计划资料,生产、经营的预算、统计资料等。审阅时要特别注意这些资料反映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合规、合理。2对于计划、预算,除了审阅计划、预算本身的合法、合规、合理性外,还可以联系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记录以及会计资料进行审阅。3对于时间的逻辑关系,审核资料所反映的日期与经济业务发生日期、会计核算记录的日期是否存在前后矛盾的情况。4企业一定时期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税务处理处罚决定等资料。5有关法规文件、内部控制制度、各类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协议书和委托书、考勤记录、生产记录、各种消耗定额(包括产品的行业单位消耗定额)、出车运输记录、税务机关的审批文件等。六、核对法核对法,是指对书面资料的相关记录,或是对书面资料的记录和实物进行相互核对,以验证其是否相符的一种检查技术方法。核对法作为一种检查方法,在检查过程中用于证实有关资料之间是否相符是有一定限度的,在采用核对法对稽查对象的会计资料或其他资料进行核对和验证时,必须相应结合其他检查技术方法的运用,才能达到检查目标的要求。(一)会计资料之间的相互核对会计资料的核对,是核对法最基本,也是最核心的内容和步骤。通过会计资料之间的核对,可以发现会计核算过程中的疑点和问题的线索,有助于进一步拓展检查思路和方向。1证证核对:见顺查法。2账证核对,见顺查法。3账账核对,见顺查法。4账表核对,见顺查法。5表表核对。表表核对,是指报表之间的核对。这里所称的报表,包括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各种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表表核对既包括不同报表之间具有勾稽关系项目的核对,又包括同一报表中有关项目的核对。表表核对的重点是核对本期报表与上期报表之间有关项目是否一致,核对静态报表与动态报表之间有关项目是否相符,核对主表与附表的有关项目是否相符。通过表表核对,可以发现各报表之间有无不正常关系,相应的勾稽关系是否正常和存在,从而查证企业是否存在会计错弊,同时,也可以据以分析企业经营状况与财务状况。(二)会计资料与其他资料之间的核对通过查证和核对与经济业务相关联的其他资料,对会计记录进行必要的说明和补充,以全面、正确、客观反映经济业务的实质。1核对账单核对账单,是指将有关账面记录与第三方的对账单进行核对,查明是否一致。比如,将企业的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提供的对账单进行核对;将应收或应付账款与外部其他企业提供的对账单进行核对等。2核对其他原始记录核对其他原始记录,是指将会计资料与其相关的其他原始记录进行相互核对,以查证会计记录是否正确、真实。原始记录包括核准执行某项业务的文件、生产记录、实物的出入库记录、托运记录、出车记录、非生产性水、电、煤、物料消耗记录、在册职工名册、考勤记录以及有关人员的公务信函等。3核对审计报告核对审计报告,是指将会计资料和其他资料与企业一定时期的审计报告(包括内部审计报告)进行核对,查明审计报告所披露的相关财务和涉税问题是否已在会计核算或会计报表中得到充分而正确的反映。充分分析和运用企业现有的审计报告,对于分析和发现企业可能存在的涉税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4核对税务处理决定核对税务处理决定,是指将会计资料和其他资料与企业某一时期接受税务检查的税务处理决定进行核对,以确定企业是否已经按照税务处理决定的要求进行了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对违法行为进行了纠正。(三)账实核对(见顺查法)第二节 分析法分析法,是指运用不同的分析技术,对与企业会计资料有内在联系的财务和管理信息,以及税收核算情况进行系统或有重点的审核和分析,以确定涉税线索和疑点,并进行追踪检查的一种方法。常用的包括控制计算法、比较分析法、推理分析法、技术经济分析法、经济活动分析法、因素分析法和趋势分析法等方法。本节重点介绍控制计算法、比较分析法和相关分析法的有关内容。一、控制计算法控制计算法,又称数学计算法或平衡分析法,是指运用可靠的或科学测定的数据,利用数学等式原理来推测、证实账面资料是否正确,从而发现问题的一种检查方法。常用的方法有:以产控耗、以耗控产、以产控销、以支控销等。(一)控制计算法的基本程序1确定需要进行分析的事项或目标需要进行分析的事项和目标,是指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根据检查目的和要求,以求证某些事项是否客观存在并正确的实际事件。如分析税收负担率的实际情况时,必须将企业一定时期履行纳税义务的具体事项确定下来,而这一具体事项可以是企业全部经营的税收负担率,也可以是增值税税收负担率,或者是所得税税收负担率。2确定事项分析的参考数据和采集进行事项分析的数据需要进行分析的事项或目标一经确定,就必须根据被分析事项的特征,确定相应的参数,同时采集供分析实体的相关数据。确定事项分析的参考数据,可以是企业同期比较值,也可以是行业平均值。如分析税收负担率时,必须获得企业同期比较值,或者行业平均值,同时,采集具有可比性的相关数据。3建立事项分析的数学模型建立数学模型,是控制计算法的基本条件。对同一事项进行分析比较可以有多种不同的方法,也可以建立多种数学分析模型。如在分析企业增值税税收负担率时,为了求得销售对进项税额影响的足够支持,以一定时期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同期实现的销售收入为基本依据,考虑和分析同期存货购入、结存以及销售变动对进项税额的影响。这样,建立的数学模型更能反映企业真实的增值税税收负担率,更易于发现问题。4数据分析结果比较建立数学模型,是正确运用控制计算法的关键。根据控制计算法所得到的数据,与企业实际数据进行比较而出现的差异,需要通过进一步检查和核实才能确定是否对税收构成实际影响。(二)运用控制计算法应注意的问题1需要进行分析的事项或目标必须首先进行复核,确保其正确并符合会计核算原理。2需要进行分析的事项或目标,必须是可以建立事项分析的数学模型,即关键在于确定分析事项或目标之间是否存在内在的依存关系,如果不存在相互依存关系,运用控制计算法进行审查不可能达到预期目标。3运用控制计算法的目的,是为了检查和发现企业经济活动的不平衡状况,以帮助检查人员进一步发现涉税问题。因此,多数情况是对有关指标进行计算和测定,这就要求用于计算和测定的数学模型(关系公式)必须具有充分的科学性,计算过程也要进行认真演算和复核,以防结果有误,导致分析判断失误,影响检查结论的正确性。4为了提高控制计算法运用的正确性和工作效率,在确定进行审查前,检查人员必须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常识和被审查事项或目标的特点和内在关系,掌握企业会计核算过程和规律,否则很难达到预期目的。 二、比较分析法比较分析法,是指将企业会计资料中的有关项目和数据,在相关的时期之间、指标之间、企业之间及地区或行业之间进行静态或动态对比分析,从中发现问题,获取检查线索的一种分析方法。比较分析法的种类较多,常用的有绝对数比较分析法、相关比率比较分析法、构成比率比较分析法。(一)绝对数比较分析法绝对数比较分析法,是指通过经济指标绝对数的直接比较分析来衡量企业经济活动的成果和差异的方法。绝对数比较,是通过对有关联关系的有关事项之间的总量或货币总额(数量或金额)进行对比,揭示和发现二者或多者之间存在的差异,并根据这些差异进行对比后判断问题的性质和程度。例如,对企业各个不同时期的货物运输费用或销售收入进行对比,对各个不同时期的库存商品(存货)的购销存数量进行对比,都属于绝对数比较分析。通过这种对比,可以揭示被查事项的增减变动是否正常,是否符合经营和核算常规,从而发现存在的问题。在税务检查过程中,绝对数比较分析法适用于对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会计报表中相关项目真实性的核查,以及成本计算表(单)、纳税申报表、有关账户余额和有关明细账户特定项目的检查。当这些项目的增减变动超出了正常的变化幅度和曲线值时,便可以认为这种变动存在某种涉税疑点或问题。(二)相关比率比较分析法相关比率比较分析法,又称相对数比较分析法,是指利用会计资料中有关两个内容不同但又相关的经济指标求出新的指标比率,再与这种指标的计划比率或上期比率进行比较分析,以观察其性质和大小,从而发现异常情况的方法。相关比率比较法,是通过计算被查项目的百分比、比率或比值结构等相对数指标的比较,揭示其中存在的差异,并对这些差异进行对比,以判断问题的性质和程度。例如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结构、税收负担率、存货(运输)费用比率等指标的计算与对比,就属于相关比率比较分析。在税务检查中,有时运用相关比率比较分析法比绝对数比较分析法更容易发现问题。比如,检查人员在运用绝对数比较分析法对被查项目进行分析后,为了确保分析判断的客观和正确,可以运用相关比率分析法予以验证。(三)构成比率比较分析法构成比率比较分析法,是指通过计算某项经济指标的各个组成部分占总体的比重,分析其构成内容的变化,从中发现异常变化和升降情况的方法。构成比率比较分析法,是通过有关联关系的经济指标各组成部分所占比率的计算,确定各组成部分的重要性是否符合常规,从而发现企业的涉税问题。比如,通过对企业外购货物构成比率是否与销售货物和期末存货的构成比率具有同一性的计算分析,可以发现企业是否存在虚假进货或隐瞒销售收入的情况。(四)运用比较分析法应注意的问题1比较分析之前,应对用于对比分析的被查项目的有关资料所涉及内容的正确性予以确认,即企业提供和检查人员检查提取用于对比分析的数据资料在内容上是真实的,取数上是正确的。2运用对比分析的各项目之间必须具有可比性。可比性,是指进行相互比较的有关项目应该是同质(同一核算内容、范围、项目)、同一比较周期、同一价值取向(同一计算方法和计算依据)的,否则,各项目就失去了对比条件,比较的结果也就失去了价值。3比较的内容是由比较的目的确定的,而且这种目的是预置的,不是随机的。也就是说,在进行比较之前,首先必须明确需要比较的项目、内容以及所要达到的目的。不同的比较目的,数据的采集方向和运用的比较分析方法也是不同的。4比较分析的差异,只是一种抽象的、相对的检查结果,要在检查结论中予以采纳,还必须经过分析、验证和核实。三、相关分析法相关分析法,是指将存在关联关系的被查项目进行对比,揭示其中的差异,并且判明经济业务可能存在问题的一种分析方法。对于稽查对象而言,一项经济业务的发生,必然会引起一连串相关活动的变动,这既是由经济活动的相关性所决定的,同时,也是由经济活动的规律所决定的。相关分析法的基本程序是:(一)分析判断经济活动是否涉及税务关系企业的经济活动有些会涉及税收关系,有些不一定涉及税收关系;有些是在经济活动发生时就与税收相联系,而有些是在经济活动发生以后的一定时期内相联系。运用相关分析法进行涉税问题的检查时,首先必须分析企业的经济活动是否构成,或者将要构成税收关系。(二)分析判断经济活动涉及的关联关系分析经济活动涉及的关联关系,主要是分析经济活动事项之间在哪些方面有关联,属于什么关联,关联的程度如何。税务检查重点关注的是直接与税收相关联的事项,但是不能忽略或漠视间接与税收相关联的事项,而是要抓住主要矛盾和主要问题。(三)找出经济活动事项之间的关联一项经济业务,如果客观上肯定与税收相联系,而在会计处理上并不反映税收关系,也就是说经济活动事项之间并不表现为这种关联,那么必然存在税收问题。找出经济活动事项之间的关联,是运用相关分析法的关键,否则会导致分析后不能揭示出差异,或出现判断失误。(四)从相关事项的异常现象中把握问题的本质对经济活动事项分析的结果,只是提供了一个抽象的判断,是否确实存在税收问题,需要从异常现象中把握实质,并在检查中得到验证。因为,并不是所有的异常现象都构成税收问题,有些异常现象是无意中的笔误或疏忽造成的,可能构成税收问题,也可能并不构成税收问题。第三节 调查方法调查方法,是指在税务检查过程中,采用观察、查询、外部调查等方法,对稽查对象与税收有关的经营情况、营销策略、财务管理等进行检查、核实的方法的总称。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目的的不同,调查方法可分为观察法、查询法、外调法、盘存法。一、观察法观察法,是指检查人员通过深入检查现场,如车间、仓库(包括外部仓库)、营业场所以及基建工地等,对被查事项或需要核实的事项进行实地视察和了解,考察企业产、供、销、运各环节的内部管理状况,控制程序和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从中发现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获取相关证据的一种方法。(一)制定调查方案在实施观察调查以前,应全面了解稽查对象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管理现状以及生产经营规模、组织管理结构、财务资料存放地、仓库设置、计算机服务器等情况,制定调查方案,明确调查采用的主要方法、程序、组织和人员配备、实施的时间、被调查的重点部门和内容。实地调查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1.根据工作量安排检查人员数量。2.明确检查人员组织分工和每个人的任务,如对生产车间、财务部门、出库实施检查的人数,对人员进行分工。3.制定应急措施。准备好提取证据的文书,如调取账簿通知书、清单、调取证据收据等,必要时携带录像、录音等有关设备。(二)落实调查方案按照既定方案,合理分配人员,对确定的重点观察部门和项目进行调查,除对账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疑点进行一一核实之外,对企业在注册地和核算地以外拥有的厂房、储存的物资,以及外借的生产经营场地等,也要予以核实和确认。(三)比较观察结果将采用观察法调查的结果,与通过账务检查发现的问题和的疑点进行比较分析,去伪存真,逐项进行落实,对通过比较发现的差异要进一步查明原因。(四)收集和固定证据对通过调查核实的问题,要及时采集和固定证据。对一时难以获得有效证据的要收集其他辅佐证据,作为违法疑点暂予固定,同时,进一步进行查证,待获取有效证据后作最终认定。二、查询法查询法,是指对审查过程发现的疑点和问题,通过调查和询问的方式,证实某些问题或取得必要的资料,以帮助进一步检查的一种调查方法。根据查询方式的不同,查询法可以分为面询法、函询法。(一)面询法面询法,又称询问法,是由检查人员向有关人员当面了解、核实情况的一种检查方法。1拟订需要询问的内容和问题在面询前,检查人员必须根据账务检查发现的疑点和问题,以及询问所要达到的目的,拟订询问的详细内容和问题。2发出询问通知作好询问准备后,适时发出询问通知。对询问时间、地点的选择要适当,尽量保证被询问人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场接受调查。3进行询问询问时要注意以下几点:(1)选择适当的询问地点。询问地点可以选择在企业或税务机关,也可以根据被询问人的要求,在可能的情况下选择在双方认可的地点。选择的询问地点应能够避免外部因素的干扰。(2)营造恰当的询问气氛。检查人员进行询问调查时,被询问人和询问人应处在平等的地位上,营造和谐、轻松的询问气氛,使询问调查顺利进行。(3)选择适当的询问内容。询问时由于询问的环境、对象、情况等的变化,需要对询问前拟订的询问内容作适当的筛选和调整,选择最重要和关键的问题进行询问,对于通过其他途径能够获得的证据,不一定作为询问的内容。(4)灵活运用询问技巧。询问中,检查人员要善于运用各种询问技巧,采用多种设问技术,可以采取巧设问、指证、开门见山、傍敲侧击等策略,掌握询问的主动权。(5)详细记录询问内容。询问过程中,要由专人对询问的问题和被询问人的回答进行详细的记录,询问结束要将询问记录交由被询问人核对,被询问人不识字或者难以阅读的,可由记录人员进行宣读,记录有误的,要请被询问人复述有关内容,修改之处经被询问人核实无误后,加盖被询问人印章或手印。询问记录经被询问人核对无误的,由被询问人签字或按印,或者请被询问人当场提供书面证实材料,作为检查的依据;如果采用集体询问方式的,参加集体询问的所有人员均要在询问记录上签字。4核实询问结果虽然面询法比较直接,但是,通过面询法获取的单一言词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询问结束,要善于辨别真伪,对询问获得的言词证据和信息,要进行严格的核实,尤其是就同一事项(或问题)对同一人进行多次询问,多次询问的结果出现交叉或不同结果时,应作进一步的求证,只有在检查属实的情况下,言词证据才能作为证据予以固定和采纳。(二)函询法函询法,亦称询证法,是指根据检查需要,按照既定的函件格式,提出需要询证的问题或事项并制作成函件,寄给有关单位或人员,根据对方的回答来获取有关资料,或者求证某些问题是否存在和存在程度的一种检查方法。在制作并发出询证函时,要注意函证过程的安全,保证函证的效果。对已收到的回函及附带的证据材料,在经过分析、鉴别后确认为真实可靠的,应作为检查证据予以固定,所有的函件都要记入税务检查工作底稿,对回函结果不满意的,也应在底稿中说明。同时,在税务检查报告中还要详细说明采用该回函作为证据的原因和依据,对于不采用的回函,涉及到重大涉税问题函证的,也要作必要的说明。三、外调法外调法,是指对有疑点的凭证、账项记录或者其他经济业务,通过派出检查人员到稽查对象以外、与该项业务相联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实地调查,或者委托发生地税务机关协查,以取得问题证据的一种检查方法。外调法主要用于外部证据的核实或取证。外调包括函调和派人外调。根据检查的需要和外调的目的,确定外调的重点和内容,适当调配外调人员,保证外调工作的有效性。外调过程中获取的信息和材料,要进行适当的分类和分析,去伪存真,证据材料要注意印章齐全、内容具体。外调结束后,根据外调的结果及时组成案卷材料,并予以正确定性,为检查处理作好准备。委托对方税务机关调查的,获取的证据不仅要得到被调查单位的认可,同时要附对方税务机关的鉴定结论和说明。四、盘存法盘存法,是指通过对货币资产和实物资产的盘点与清查来确定其形态、数量、价值、权属等是否与账簿记录相符的一种检查方法。根据盘存的目的、做法、范围的不同,盘存法可以分为实地盘存法和其他盘存法(包括数学盘存法、账面盘存法、委托盘存法、全面盘存法等),下面重点介绍实地盘存法。(一)实地盘存法实施程序1.制定盘点计划,落实盘点责任根据检查工作需要,对稽查对象进行实物盘点前要制定严格的盘点计划,明确盘点的时间、重点、要求、组织、人员配备,以及盘点的方式等。由于参与盘点的人员较多,也可借助企业人员进行盘点。对不同对象同时进行的的盘点,要求结束盘点的时间基本一致,而且要严格落实初盘和复盘时参与人员的责任。2.实施盘点前的准备(1)确定需要盘点的实物。如果稽查对象的实物种类繁多,不能进行全面盘点,可以根据检查确定的盘点重点,结合审查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盘点过程中作相应的调整。(2)计算一定时期的(如季度、月度)毛利率,并同以前年度或在各季、各月之间按照不同的生产经营项目或产品进行比较,检查期末存货价值是否存在高估或低估的情形。(3)计算季度或月度存货周转率,并同以前年度或在各季、各月之间按照不同的生产经营项目或产品进行比较,检查是否存在存货储备过多或存在过时、呆滞存货的情形。(4)确定参加盘点的人员。在盘点成员中,至少要有两名税务检查人员、一名财务负责人和一名实物保管人,同时,还应有必要的工作人员。如果盘点的工作量大,可以分成几个盘点小组。(5)取得或编制存货明细表,通过审阅、账内复核,表、单、簿(账簿)等的核对,确定盘点日的账面结存数,如果发现存在账面记录和计算错误的进行账面调整,以保证盘点基准数的基本正确。(6)准备连续编号的实物盘点标签和盘点记录表格、检查的度量衡具。用于盘点的度量衡具,一定要经过严格的检查,对于特殊的度量衡具在使用前可以请专门的机构或部门检查并校正,以防弄虚作假导致盘点结果失真。(7)选择适当的盘点时间。盘点时间的选择,以不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为原则,一般选择在每天业务终了以后,或是业务开始以前。如果企业的生产经营是连续进行的,没有明显的开始或结束标志,可以选择在一次领料之后、下次领料之前进行盘点。为保证存货数量的准确,盘点时各处存货应停止流动,并分类存放。(8)选择适当的盘点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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