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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想.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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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想读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想(精选19篇) 读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想 篇1 何谓“围城”?钱钟书的夫人杨绛曾给黄罗芳一张纸条,阐明白“围城”的丰富内涵,上面写道:围城的主要内涵是:围在城里的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大都如此。怀着对这句话以及“围城”的新奇,我读了围城这本书。主子公方鸿渐从欧洲留学回国后,进出事业、爱情、家庭三座”围城”,屡屡抗战,最终仍免不了失败的命运,书中还塑造了另一些“归海派”人物和国内的学问分子,如空虚无聊的赵辛楣,矫情浅薄的苏文纨,纯真可爱的唐晓芙,巧于心计的孙柔嘉,虚伪卑鄙的李梅亭。作者通过细致入微的心理描写,运用讽刺的语言和奇妙的比方,入情入理的发掘了人物的隐秘心理。性格确定命运,我想是这样的,书中的主子公方渐鸿就是这句话的真实写照。他虽然和善,但又有些软弱,缺乏原则,甚至还带有一丝玩世不恭的看法,正是因为这种性格,使他身陷“围城”。其实,“围城”都是自己创建的,他想成为大人物,这动身点是好的,但他只想去变更环境,并没有相识到自身的问题。在那个时代,作个大人物不简单,必需有高尚的品质和情操,要具备许多优点用自己的人格魅力赢得他人的敬重,或者利用旁门左道,利用手段,做一些自己都觉得对不起自己的事情。而方鸿渐,他是一个典型的学问分子,面对自己的欲望,他有些亦正亦邪,他始终在两者交界处游荡。正是这种性格,使他身陷自己为自己创建的“围城”。我认为,做人应当有原则,应当用正值的手段去达成自己的目标,假如这个目标现在实现不了,就只能说明你自身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要多看看自身的因素。假如目标很大,可能自己无法实现,那也不要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要做事,先学做人,假如一个人连最基本的做人原则都没有,是不行能胜利的。我觉得,一个人一生的成就莫过于学会做人,当自己已是不惑之年时,回想自己的一生,或顺当,或坎坷,但自己心安理得,这便是一生的成就。可方渐鸿偏偏仰慕虚荣,看到他购买假文凭那段时,我不禁心生笑意。为了满意自己的虚荣心,他购买了假文凭,买了以后又觉得良心受到了指责,他又深陷“围城”了。而这个“围城”,使他自己为自己筑建的枷锁,一切皆因欲望,利益,虚荣。在竞争愈加激烈的今日,更多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和虚荣所困。这本书恰巧揭示了人的心灵最深处的罪恶。为了满意自己的虚荣,躲在黑暗的角落里,或攻于心计,明争暗斗,甚至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人们在贪欲和欲望的驱使下变得可怕。这本书,更是我们清晰地相识到欲望和利益的可怕。方渐鸿一生中遭受了许多“围城”,这是他的性格确定的,这些看似偶然的困扰,事实上却是必定的。这本书写得也很有文学色调。作者幽默的笔墨使一特性格显明的小人物跃然纸上。有人说,方渐鸿是作者本人的影子,无论是真是假,方渐鸿这个人物作者描写得特别到位。作者的笔墨幽默,在几处人物的外貌描写中也得以体现。但更令我佩服的是作者以幽默的语言讽刺嘲弄一些社会现象,文字顺畅,使人读起来通俗易懂。在写作方面这本书也有许多我值得学习的地方。其实,有时我们也会身陷“围城”,但更多都是我们自己为自己创建的。我曾经也有许多苦恼和困扰,现在看来,也不足为奇了。胜利要靠自己努力争取,“假如你失败了,就说明你还不够强大,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吧!”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想要胜利,只能变更自己。只能是我去适应环境,环境并不会来适应我。想要打破自己身边的“围城”很简洁,凡事应更多地站在客观的角度去考虑,多找找自身的缘由。“围在城中的人想突出来,城外的人想冲出去,职业如此,其他大多也莫过于此,人生大都如此”这就是那本书阐释的主旨。其实,我感觉也可以理解为:“一些人普遍想冲出那些落后、守旧、不切实际的思想,而那些落后、守旧、不切实际的思想在人们心中却成了围墙,把他们包围住了,而他们却要想方设法冲出去。”也许如此。读完这本书后,我很自然就想起这样一件事。我曾经问过我的两个挚友一个同样的问题:假如太阳掉到大海里去了,那将会是一个怎样的画面呢?他们的回答迥然不同,前一个骂我天真烂漫、愚昧无知;而另一个则不以为然地答道:“那就肯定会变成一大锅鱼汤啦。”我俩听后不禁捧腹大笑。大笑过后,我却在深思,会有多少人给我类似的答案呢? 读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想 篇2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我想围城幽默的一个重要缘由是钱钟书先生用了很多比方。方鸿渐在高校里要从副教授升到教授的时候有这么一段话:讲师,副教授和教授的关系正如丫头,姨太太和正房太太的关系一样,从老爷身边的丫头添房成姨太太挺简单,但是姨太太要想成为正房太太可谓难上加难;同理,从讲师升到副教授轻而易举,可要想从副教授晋升为教授,就不那么简单了。真是精妙绝伦。还有关于“爱情”的比方,钱钟书先生分别用“起火”和“热带植物”来比方老年人和青年人不同的情感特征。他说:“老头子恋爱听说像老房子着了火,烧起来没有救的。”年轻人的恋爱呢?“无论如何,从今他们俩的交情像热带植物那样飞速的生长。”再说关于“留学”的比方,有理趣也有情趣,包含了钱钟书先生对那个时代某些庸俗卑下文化观念的深刻相识和尖锐批判。“留了学也可以解脱这种自卑的心理。并非为了高深学问。出洋好比出痘子,出痧子,就可以平安长大,以后碰见这两种毛病,不怕传染。我们出过洋,也算了了一桩心愿,灵魂健全,见了博士硕士们这些微生虫,有反抗力来防卫。”许多人说,钱学森笔下的围城是指婚姻,细细想来何止婚姻一个围城?其实人生到处是围城。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恒久逃不出这围城所赐予的束缚和磨砺。其实说白了,这围城是自己给自己围起来的。因为“贪”,我们给自己找了许多许多麻烦。有人不甘孤独要大干一番,却不明白顾此失彼的道理。日子太太平了,人们就以为可以在现有的基础上奋勉图强了。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消遣、发展与落后、胜利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妙,当城中的色调都匀称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华蜜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爱,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或许世界恒久不会变得如此美妙,但允许我心中恒久存在这种美妙的志向。 读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想 篇3 “天下只有两种人。譬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的先吃,另一种人把的留在最终吃。”这是我看钱钟书先生围城感受最深的一句话。前段时间趁着无聊打发时间就把钱钟书先生的围城粗略的拜读了一下。看的不是很仔细,但是感受挺深的。这几天因为要打算读书沟通会,所以又把这本书再次看了一次,两次真的会有不同的感受。特殊是这次我感觉自己从书中得到的更多,可能不太能理解书中主子公的感受,不能做到感同身受,也也许可以知道一点。第一次读这本书时,印象最深刻的还是这句话“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起初我还以为这只是被利欲占据心灵的表现,后来小说以方鸿渐的生活道路为主线,反映了那个时代学问分子的生活和心理的变迁浮沉。在感情上,方鸿渐是一个彻底的失败者,在和他有过关系的几个女人面前都是如此;对于鲍小姐,他失败于无力反抗,对于苏小姐,他失败于优柔寡断,对于唐小姐,他失败于无所行动,对于孙小姐,他失败于没有推断力。虽然说围城存在,但大多数感情的围城都是他一手造成的。但同时,他也是承认自己的失败的,当他拿到了克莱登高校的假学位,却不愿以假乱真,事实上就承认自己做了贼,做人还是强势一点好。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折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只是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懦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我们生活中也是到处有着围城,我们都是被困在城中的人,无形的城太多了。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头的这座城详细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说得如此那般真实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现如今的社会,竞争激烈,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同学挚友之间的友情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各种压力压得我们透不过气,我们诞生起先就有着形形色色不行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能做的不是随遇而安,我们须要抗拒,须要去拼搏,与命运作斗争,只有这样,我们的这座围城才不至于是困扰我们,说不定可以变成我们的乌托邦呢!的确,我们生活中也是到处都有“围城”,事业,爱情,家庭,学习,生活都与这座围城亲密相关,看你自己如何取舍。人性本恶亦或是人性本善?这都交由我们自己去探究。 读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想 篇4 当代作家余华的作品活着演绎的对活着的理解,在我的心中留下了不行磨灭的印记。当我再次翻开这本书时,好像还能感觉到夹杂在书页里那沧桑和悲伤的味道。多年后,那个坐在田埂上的老人,发梢好像都带上了一丝苍凉。阳光映在他已经发白的头发上,发出刺眼的光泽。夕阳下他苍老落寞的背影,已经丝毫找不出当年春风得意的影子。这样一个恬淡温柔的老人,谁又能想到他的曾经?曾经的他徐福贵,是徐家的阔少爷,在同村人的眼中,可谓是上帝的宠儿,过着极尽奢华的生活,享受着荣华富贵所带来的快意。但是金钱与物质的熏陶,往往会让人恃宠而骄,迷失自我。福贵沉醉于充斥着铜臭味的赌场,沉溺在杂乱不堪的生活中。嗜赌成性的福贵最终输光了家产,不得不过上一般人平凡而又艰难的生活。福贵的妻子是一个勤劳又朴实的人,无论在任何状况下,她都没有离开福贵,可是福贵却在母亲病重时,因为抓壮丁被迫离开了家,过上了颠沛流离,惶惑担心的生活。枪林弹雨,食不果腹,一层一层的无望和恐惊使得福贵特别想家。曾经,战场上,作为征用民工的他,被子弹在身后穿梭不止,但又奇迹般地地活了下来。当他历尽艰辛再次站在自家媳妇家珍的面前时,家珍已经老了很多,她眼角溢出的泪水让人心酸。对福贵的人生打击,正如秋雨一般,接二连三,无休无止,使福贵几乎痛不欲生。儿子有庆,女儿凤霞的死,再加上始终对福贵不离不弃的家珍的离开。最终,她的女婿,孙子也相继死去。福贵亲眼见证那么多亲人在他身边死去,而最终只剩下他一个人,这是什么样的生活遭受?我好像还能听到风中漂浮着福贵对老牛的轻声细语。结局悲欢离合散尽,时间细数了他鬓角的白发,磨平了他曾尖锐的棱角,福贵曲折坎坷的一生使人心酸。他的经验发生在中国大转折大改变的时期,那时,人们把华蜜看得如此简洁,吃饱穿暖被人们视为一件最华蜜的事。可这样的华蜜却显得极其难得,家珍因为一小把米要心疼好一阵子,当时真的很穷苦!谁不曾活着呢?可是谁又能真正了解活着的意义?了解人生的意义?我们都不曾对活着有深刻的理解,而福贵一步步的蜕变,他一次次苦痛的经验,带给他的,是对“活着”最尽然最透彻的感受。可能极少有人再可以像福贵一样活着了罢,也可能极少有人能比福贵更有资格谈活着的真谛了吧?书中流淌在文字中的纯粹与书中刻画的最鲜活的灵魂,代表的都是不行撼动的追求。活着,是珍贵的,是华蜜的,也是不易的。有人说,活着,是生活最真实的写照,我信之,且我还要说:活着是一部用深刻而强大的内心绘出来的作品,它对“活着”进行了最透彻的诠释。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4第一次接触余华的活着应当是大二下学期,那是我刚接触文学作品,刚起先是当做小说阅读,渐渐的,我才真正意识到,为什么这个叫做文学作品,可以放在图书馆,而不是像路边厚厚的小说,只能供人翻阅,上不了大雅之堂。的确,看完这本书,让我从新思索人生。读到书中福贵凄惨的故事,我也不由自主会流泪。主子翁的故事是一个悲剧结尾,看似离奇,稀有,却映照出现实生活中许多执迷不悟人的命运。福贵是幸运的,一诞生就有一个好爹,不缺吃不缺穿,家庭富有,有钱有女人,人人追捧。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绫罗绸缎,可是幸运恒久是短暂的,尤其是这种幸运不是自己争取而来的时候。福贵是凄惨的,先是豪赌输掉家业,随后爹被气死,娘病死,随后几年,儿子献血死了、老婆软骨病死了、女儿大出血死了、女婿泥块压死了,甚至连唯一的外孙子也是因为饿的太狠,撑死了。全部死法几乎都让福贵一个人遇到了,到头来,孤独一人,与一头年迈老牛相依为命。听起来是一个凄惨的'故事,我甚至怀疑作者心里阴暗,为什么把故事写的如此凄惨,命运如此残酷,竟在主子翁福贵年迈,已经反省之后,唯一外孙还是死了。让我感叹人生不易,世事难料,福不双降祸不单行,一步错,步步错。但可怜之人,必有可悲之处,福贵的凄惨终究还是从年少的纨绔败家起先,从气死他爹这个大逆不道的行为起先,就注定他人生的命运之凄惨。时间不会倒流,有些事情注定不行变更,虽然,福贵之后醒悟过来,可为时已晚,唯一的财产已经被抵押,自己又没有本领,只能任人摆布。福贵的错,假如只是由他自己来担当,倒还没什么,可,事实往往是,祸及家人,老婆、孩子、甚至孩子的孩子,都陷入深深的厄运。即使到最终福贵极力挽回,为爱护家人做了许多牺牲,可已经有心无力,再也回不去,大好光阴已经失去,只能听从命运支配。这或许是主子翁的悲伤,也或许是那个时代的悲伤。福贵作为一个男人,始终没能尽一个男人最大的能量去爱护家人,始终让我耿耿于怀。但,福贵也是幸运和华蜜的,福贵身边的人没有一个因为他的败家和纨绔而离开他,仍旧不离不弃,他的老婆家珍,甚至在福贵落魄的时候,坚决抛弃富有的家庭生活,回到他的身边,为他生儿育女。福贵也没有让家珍悲观,努力变更,牵强过上了几年华蜜生活,可谓也经验了人间稀有的真情和温情。直到故事结尾,福贵已经年近迟暮,仍旧乐观主动。尝尽人家富庶,也尝尽人家凄惨,福贵一生可谓大起大落,家人一个个随之而去的打击,让他彻底意识到人生无非就是为了平平淡淡的活着,已经没有任何牵挂。正像文章所写:“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人生不过是下山上山,平平淡淡才是真。 读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想 篇5 我从来都坚信自己是一个不简单感动的人,但读完活着,我还是感觉到一种难言的苦闷和震撼。有人说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惊经验,或许正因为此,我特别不喜爱看悲剧。从情节的角度来讲,活着就是一部彻头彻尾的悲剧。主子公福贵青年时嗜赌成性,最终输光家业,父亲因此活活气死,母亲则在穷困中患了重病。福贵为母前去求医,却在半途上被抓了壮丁。两年后几经波折回到家的他,发觉母亲早已离世,女儿凤霞也因病成了聋哑人。此后,厄运的阴影始终覆盖着这个家庭。县长的老婆难产须要输血,结果儿子有庆被抽血过量而死,后来发觉县长竟然是曾经的战友春生,春生在轰轰烈烈的中遭遇迫害,最终悬梁自尽;凤霞最终找到良人二喜,可不久就死于产后大出血;有庆和凤霞走后,妻子家珍也撒手人寰;没过几年二喜因为一次建筑事故惨死,留下儿子苦根和福贵相依为命;然而几年后,苦根也因吃豆子撑死了,剩下孤苦伶仃的福贵买了一头待宰的老牛作伴……整个阅读过程中,我一度对余华非常痛恨,或许作家都是冷血的,就像余华用他平实得近乎冷漠的笔调叙述着残酷一样,一次又一次将我对可能存在的美妙幻想彻底打破。或许,正是要不断见证离别,见证死亡,见证各种苦难,才能看到生命的厚重和沉痛,才能体会安静背后的苍凉,才能思索活着的意义。想一想,人的一生原委要经验多少起伏,才能真正做到往事如烟,去留无意?原委要看过多少离合,才能真正做到云淡风轻,波澜不惊?原委要承受多少不幸,才能真正炼就一颗强大的心脏,在若干年后,上扬嘴角,将曾经的伤痛娓娓道来,说一声现世安好?人生一梦,白云苍狗。为名?为利?为情?为义?命运对福贵或许特殊眷恋,或许特殊残酷,岁月带走了他身边一个又一个亲人,只有他活了下来。经验了那么多苦难,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命给予的责任,忍受现实赐予的华蜜和苦难、无聊和平凡。文章最终,福贵和老牛慢慢远去,福贵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从远处传来,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那一刻,看着他们的背影,我们肯定无话可说,仿佛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一切都毫无意义。纵三千里河山,亦四十年蓬莱,曾经我们苦苦追求的突然显得极其可笑。人就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我们曾如此渴望生命的波澜,到最终才发觉,起起落落,浮浮沉沉,恩恩怨怨,终不过雁过无痕,水过无声。美人自古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小说中凤霞的死最让我伤心,这是一个和善、英勇、执着、漂亮的姑娘。凤霞因为聋哑,曾经只能艳羡的看着别人婚嫁,直到二喜来到她的世界。余华并没有刻意描写凤霞和二喜的爱情,但每每读到凤霞和二喜,总能感觉到一股温情。我始终在想,凤霞在生命的最终一刻,原委在想什么?二喜在失去凤霞的日子里,又原委在想什么?某一瞬间,我想起阿朱死后,乔峰的哀莫大于心死;想起碧瑶珠沉玉陨,张小凡的自甘沉沦;想起纪晓芙对杨逍的此生不悔;想起白子画和花千骨,一场风花雪月,终究是一场错过。假如这不是一场悲剧,很久以后,假如凤霞和二喜还在人间会怎样?愿再见时他们的路途星光满载,无悲常喜,所流出的泪皆因喜极而泣。万事不如杯在手,一生几见月当头?人生一世,草木一秋,珍惜当下,不忘初心。无论曾经我们穿越过多么汹涌的人潮,感受过怎样甜蜜地华蜜,经验过如何难言的艰辛,只要接着活着,它们的大多数细微环节和感受都会被我们和时间遗忘,化作岁月的过往,只留下安静的结果和当别人问起时,一个淡然的微笑。 读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想 篇6 偶然得知,我手上的这本书,是中国第一次获得正式授权出版的。以前多少名人,包括深受马尔克斯影响的莫言,翻阅过的百年孤独,都是盗版。突然觉得它格外宝贵。说的是孤独,望见别人写的读后感都是围围着这两个字而写。不不不,你们都搞错了,不是文艺青年自己喝着咖啡所发出孤独的感叹,不是非主流们黑白人生的孤独,更不是每天宅在房间里没挚友的那种孤独。这种孤独,是一个根深蒂固,天生性格的,非一般外物所能变更。是一种追求志向过后,发觉这种追求根本没有意义,多年来的精神支柱突然消亡所带来的那种孤独与彷徨,正如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被迫发动三十二场斗争,打破与死亡之间的全部协定,并像猪一样在荣誉的猪圈里打滚,最终耽搁了将近四十年才发觉纯真的珍贵”。也正如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一人,追求科学而最终精神失常,被捆在树上至死。最奇妙的莫过于整个马孔多都陷入了失眠症的泥潭里,始终不睡觉,但却始终遗忘东西,不得不在每样东西上贴上标签,杯子、碗、凳子之类的。这是一个民族的孤独,他们盲目地追求,只知道不停地往前走,却不知道自己在追逐什么,而身后的事物历史,却被他们慢慢遗忘。而生活在这里的何塞家族,一共经验了六代,但每一代却只是第一代的轮回,改不了那种流淌在血液里的盲目,憧憬虚无的东西。但马孔多的女人们却是坚毅独立。她们务实勤奋,乌尔苏拉照看全家,开糖果店赚钱不断修建家;阿玛兰坦热衷于刺绣;蕾梅黛丝则心地和善。而她们都带有传奇色调:乌尔苏拉活到一百四十岁,阿玛兰坦和死神对话,而蕾梅黛丝则飘上天去了。马尔克斯的这番回答,正是对马孔多的孤独的说明。 读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想 篇7 三国时魏国有一文人叫繁钦,他在与魏文帝笺中言:“咏北狄之遐征,奏胡马之长思,凄入脾肝,哀感顽艳。”指的是歌声的哀婉凄恻,使愚蠢的人和聪慧的人同样受到感动。读了哈代的苔丝就是这种感觉。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着名小说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创作的代表作之一,一百多年过去了,女主子公苔丝也早已树立在世界文学画廊之中,这不仅仅因为人们对传统美德有所超越,更因为作品主子公所拥有的人性与灵魂深处的巨大魄力使之成为最动人的女性形象之一。哈代以小说女主子公苔丝的凄惨命运替西方悲剧作了一个形象的阐释,苔丝足以“哀感顽艳”。苔丝本是一位纯净漂亮又特别勤劳的农村姑娘,她憧憬人生的真和善,但又时时遭到伪和恶的打击。苔丝的悲剧始于为了全家人生计去远亲家打工,却因年幼无知而被亚雷骗去了处女的贞操,成了一个“堕落”的女人,受到社会舆论的非议,把她看成不贞洁的罪人;苔丝后来与青年克莱相爱,又因为新婚之夜坦诚有污点的过去而被丈夫遗弃,而与近在眼前的华蜜失之交臂;出于高度的家庭责任感和自我牺牲精神,苔丝为换取家人的生存而再次违愿沦为亚雷的情妇;最终因为丈夫的回心转意使得无望的苔丝愤而举起了报仇的利刃,最终成了一个杀人犯,最终不得不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导致“象游丝一样敏感,象雪一样雪白”的苔丝最终终被完全毁灭。苔丝是被哈代志向化了的现代女性。在哈代的志向世界中,苔丝是美的象征和爱的化身,代表着威塞克斯人的一切优秀的方面:漂亮,纯净,和善,质朴,仁爱和容忍。苔丝的灵魂是纯净的,道德是高尚的,但是在资产阶级的道德面前,她却被看成伤风败俗的典型,奉为警戒淫荡的榜样,是侵扰了清白领域的“罪恶化身”。丢下苔丝一书,眼前那个历经磨难,失身而又杀人的女人,却使我想起它们,想起我喜爱的两件事物:黎明与茶花。黎明,如处子的皮肤,光滑润滑,在明与未明之际,透着希望与光亮;有一种茶花,叫“雪塔”,她雪白肥硕,细腻如瓷,在寒冷的季节里,傲然怒放,在出尘与入世间,清丽如水,独自芳香。或许他们风马牛不相及,但是,我觉得它们同出一处,那便是纯净。正因为这一点苔丝的故事才更凄凉。苔丝为什么会有“哀感顽艳”之能呢苔丝的“哀”既有社会的因素,也与她的性格有关。毫无疑问,苔丝的“哀”首先是“社会制哀”。哈代的“威塞克斯”小说是以其家乡威塞克斯为背景的。19世纪中期英国资本主义工业文明侵入农村,面对工业文明带来的后果,哈代作为一个人道主义着者,心灵受到剧烈冲击,在感情上深深地依恋古老的宗法文明,痛恨工业文明对人们和谐生存状态的摧毁。苔丝中,哈代对当时工业文明对乡村的冲击进行了全景式描绘,然后以苔丝家作为个体农夫的缩影,深化呈现人们在物质逆境中的苦痛挣扎。社会悲剧是人同社会环境的冲突造成的。苔丝生活在英国资本主义侵袭到农村并毒化社会气氛的维多利亚时代。这位弱女子,尽管聪慧漂亮,勤劳和善,但家贫如洗,经济拮据,负担沉重,她处于低下的社会地位,作为一个劳动者,一个无权无钱的农业工人,自然会受到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压迫和凌辱,这些压迫和凌辱有经济的,权势的,肉体的,更有精神的,宗教的,道德的,传统观念的。她的“哀”是时代造成的,同时,亚雷和克雷代表了把苔丝推向深渊的两种不同的客观社会势力,他们干脆地共同造成了苔丝的社会悲剧。苔丝能哀感顽艳的其次个缘由,她是暴力,恶势力及维护它们的法律,国家机器的受害者。这种暴力,恶势力的集中代表就是亚雷德伯。苔丝在绿草如茵,风景如画的乡野里长大,尽管家庭生活窘迫,但少女时代的苔丝内心是明朗,欢快的。她酷爱生活,敢于面对一切困难,为了维持家庭,不惜牺牲自己。苔丝一生都是强权和暴力的受害者。亚雷之所以敢称霸四野,为非作歹,为所欲为,不仅因为他有钱,有势,而且更主要的是有资产阶级国家机器,法律的爱护。社会和法律都认为羞辱和迫害苔丝的人是正值的,而受迫害的苔丝则是有罪的。苔丝一生都必得逆来顺受,忍受含垢,不能防卫,而当她有生以来第一次起来防卫的时候,“’典型’明证了,埃斯库罗斯所说的那个众神主宰对于苔丝的戏弄也完结了。”苔丝成了资产阶级国家祭坛上的祭品。苔丝的凄惨遭受,社会对苔丝的不公正,表明白资产阶级法律的不仁道和虚伪。苔丝的“哀”,在社会制哀的总前提下,同时又是性格制哀,其“哀”的成因不仅有客观的而且还有主观的,亦即说不仅有外在的,而且还有内在的。我们在论及了苔丝“哀”的诸种社会因素之后,还应当指出的是造成她苦痛,不幸的还有其自我的原。苔丝是英勇的,她敢于大胆地抗拒传统道德,追求华蜜,然而她却不能彻底摆脱传统道德对自身的羁绊,这又表现了她性格懦弱的一面。她“依据陈腐无聊的习俗,布置了不怜悯自己的形体和声音”,用“一堆使自己无故胆怯的道德精灵”来恐吓自己。即使在大自然中间,“老是把自己看作一个罪恶的化身,侵扰了清白的领地”。这种静观的结果,必定造成她内在的自我熬煎和指责,因此,使她所受的磨难,所遭遇的不幸和苦痛,就更加沉重和剧烈。这种“灵魂有罪”,使她负疚,自责,使她即使被克莱无情抛弃,也认为是自己的罪过,静默忍受命运的摆布。因此,她在遭到世俗舆论,传统道德迫害的同时,又受制于它的道德准则,毫不留情地责难自己;她在大胆地抗拒传统道德的同时,又囿于它的观念成为传统维护者。故而说,苔丝哀婉的美学特质在社会制哀总前提下,又属于性格制哀。因而她的“哀”更深刻,更感人。苔丝中亚雷有一句话:“美是要付出代价的。”苔丝用美换取了人们无限的“哀伤”,无论是愚蠢还是聪慧,都会被苔丝的“凄美”而伤。 读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想 篇8 人生难以一帆风顺,定会跌宕起伏。这起伏,可能对生命的旅途无关痛痒,诸如作业被批,小考失利;亦可能变更你的人生轨迹,诸如高考、从业但是,无论大喜,亦或大悲,只有活着,你才能感知这一切,才有机会去细品人间甘甜,才能去遍尝人间疾苦。书中,春生,书里一个自杀而不是为外界因素而死亡的人,却给我留下了很深的灰冷的印象。被拉去当兵,他没想过自杀;为了抢一两个大饼而鼻青脸肿,他没想过自杀;一次次逃走又被抓回,他亦没想过自杀。他知道,斗争终究会结束,即便四周一片黑暗,在那遥远的地方,仍有一丝微茫光明。他熬过了斗争,终选择了自杀。或许,是从县长位置跌落又为万人所指,身心饱受摧残,或许,是十年_,心中的光明比斗争的结束来得更遥遥无期,无论怎样,他都选择了结束自己的生命,都不会看到成功驾临眼前了。正如普希金在假如生活欺瞒了你中所说“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会过去”是的,一切好的、坏的、乐的、悲的,只要我们都还活着,这一切的一切都会被时间的长河,冲散到天际。本书的主子公,福贵,给人的,则是一种渡尽劫波仍主动向上的人生色调。他家道中落,一个地主家的公子哥儿沦为无家可归,亲人都离他而去,甚至和他相依为命的外孙苦根也死了。前路凄苦,他为什么要活着?人生黯淡,为什么还要“熬”剩下的一每天呢?为什么还要苟延残喘地活在这个令你身心俱疲的世界上呢?看完活着以后,这个问题曾始终始终在困扰着我,无解。苦根死后,他,没有随着已故的亲人,一起奔赴那虚妄远方,而是每天和老牛一起,孤苦伶仃活在世上,独尝世态炎凉。生命是享受一切的基础,是创建有意义人生的前提。福贵憧憬着以后的日子,对将来的未知充溢向往,经验诸多磨难,不屈不挠,即便在他亲人都离他远去剩下孤零零的自己,即便只剩下一头和他一样苍老的牛。他坚决地、坚决地要活下去,希望这头牛会成为他人生旅途中的最终一位伴侣,在他心里,还有一片没有被那种磨难所涂黑的大光明。福贵渡尽劫波依旧仰起头来微笑的坚韧,恒久不会被困难_的坚韧,对生存对生命的难以描述的的渴求,给我心灵的震撼。活着,真是一件华蜜的事。只有活着,才有机会斟酌悲喜;只有活着,才有资格评点成败;只有活着,才有心境品尝荣辱;只有活着,才有精力参悟生死有生命,才能享受这一切。活着,真好。 读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想 篇9 我宁静的坐在阳台上读完朱自清的这篇散文背影,有颇多的感受,一时间涌上了对我父亲的思念,我已经有许久不曾跟爸爸当面见面了,每次都只能隔着手机的屏幕看着渐老的父亲的面容,心中有一些难过。作者在文中描述父亲送他去火车站,又要去给他去买橘子,那担着的“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身躯穿过艰难的月台去给他买来橘子,然后就是火车开离望见的他的父亲的背影,让他泪光晶莹,这场景让我深受感动和难过,作者在文中开头也说了“最不能遗忘的就是他的背影。”从他的话语中,我能深深感受到对父亲的怀念和那种不能在父亲身边照料的心情。我也为此想到了我的父亲,想起了作为学生时代的我,每次开学都是父亲送我去上学,每次办理完我的开学要做的事情,他是一刻都不能停留的回家,转过身上车就走,看着他的背影离开,即使已经上车都还要叮嘱我照看好自己,看着远离我的背影,我的眼里泪光闪耀。作为儿女的我们,其实在现代的社会日益快速发展中,已经没有太多的时间去陪伴他们了,有的就是多数次他们送我们远离家乡,然后挺着落寞的背影回家,即使有太多的思念也不能诉说,。只能每次都嘱咐我们在外照看好自己。这是大多的父母的心情。而我在这篇文章中想起了这些,心情也是很沉重的,我也从作者父亲的背影中感受到其中的许多无奈。现代的生活就是这样,总是匆忙忙忙的,似乎一刻都不能停留下来,不然就很简单被这个社会落后。所以许多人分别都是看着他们亲人、挚友的背影,不论是送我们远去,亦或是送他们回家,都会有一个背影印在眼里、脑海里,久久不忘,每当回想起来也都是心酸颇多。这篇文章真的是勾起了我许多对于父亲的回忆,也也许是众多人感受来自自己父亲的爱吧。人生它长也罢,短也罢,对家人的爱理应从当下珍惜,不要总是看着父母的背影,也要正面的去进行沟通。虽然难免分别,但是有时间就多回家看看,不要恒久都以背影相送。珍惜眼前人才是最重要的。背影真的很能勾起许多人的一个回忆,因为大部分人都有这样一个体会。 读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想 篇10 炮火、子弹,射穿了和平,打破了安静,硝烟,扰乱了生活。废墟上,唯有那红得动人的野玫瑰拨开了愁苦的思绪,点点红色,染红了大地,斑驳了天际,触动了心弦。那一本厚厚的飘,读起来却没有一种乏累和不耐烦的感觉,反而经常会会心一笑,不禁觉得这不愧是经过历史检验的世界名著。没有矫情的痕迹,没有高大全的虚假,没有夸张的情节,不知不觉,就已经叩开了自己的心灵。而这本小说里面,最能打动的人的,莫过于女主角郝思嘉。假如要我用一种花来形容这位女主角,我觉得没有比野玫瑰更合适的了。她既有玫瑰的惊艳与芳香,也有玫瑰伤人的刺,在乱世中,照旧傲岸地抬起头,怒放在一片劫后废墟里。她不像娇嫩的豌豆公主,因为厚厚的床垫下一颗小小的豌豆就彻夜难眠,她是一颗坚硬的咖啡豆,煮开了,就是一壶香浓的咖啡。南北斗争爆发之前,郝思嘉就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小公主,她拥有了让生活在几百年后的我照旧艳羡的一切,疼爱她的父母,阔绰的房子,时时刻刻等着侍候她的黑奴,威猛美丽的马,还有等着向她求婚的追求者。但是,战火把她所拥有的一切都烧毁了,或许就是因为这样,在一片荒野里面,那颗不断成长的心才变得特别引人注目。正是因为她已经失去或抛弃从前的一切,她才成长为一个佳人,一个穿越时空,感动万世的佳人。关于生活假如不是因为斗争,在郝思嘉的眼里,生活肯定是玫瑰色的。但是,那一场斗争,残酷地脱去了她生活中那一层玫瑰色的纱罩。从前万人瞩目的郝小姐,仿佛就是在一夜之间,失去了可以呼来唤去的黑奴,失去了痴迷的追求者,失去了疼爱她的母亲。从前阔绰的庄园一下子就只剩下荒芜的土地,从前淘气不谙世事的她,眸子里一下有了威仪。从今以后,生活对于她而言,就是柴米油盐酱醋茶,就是每一天担惊受怕,精疲力竭,不再是那个娇贵的郝小姐。这一个过程,感动我们的,是郝思嘉忍住泪水,深夜赶马车回家的模糊身影;是她弯下腰一点点播种的单薄身影;是她杀死闯入家中的敌人时颤抖的身影。但是,支撑这个瘦弱身躯的坚毅,或许是更能触动灵魂的。正是因为坚毅,郝思嘉才能忍受苦难,一路前行。对于一个千金小姐而言,一下子接受生活的磨难无论是生理还是心理都是极难忍受的。但是,当她知道家里已经是一片破败的时候,哀思却是那么的短暂,至少表面上看起来是那么短暂。理智让她忍住了泪水,不至于让哀痛夺取自己与生活搏斗的力气。她想到了责任,对家的那一份爱尔兰式的感情和责任让她扛了下来。她一心只想让自家的庄园支撑下去,不管曾经怎么样,不管现在怎么样,只想着将来会是怎么样。于是,哪怕是黑奴都不情愿干的话,她都干;哪怕是父亲已经失了神,经常遗忘母亲逝世而给郝思嘉带来苦痛,她也维持着那一份冷静与坚毅。在生活的弯道上,她转得是那么顺当,没有丝毫迟疑,没有丝毫惊惶,但是不经意间,她已经走出了从前的罗帐,看到了生活的本质,也扛起了生活的重担,从一个女孩,成长为一个干练的女主子。正是因为坚毅,郝思嘉才能挺住压力,孤独前行。这一段成长的路,是一段一个人的荆棘路。的确,宏大的灵魂,经常都是孤独的,因为它已经突破了现在,不是现在的人所能理解的了。在那个乱世里,郝思嘉已经突破了过去安静生活里的种.种束缚,而四周的人还是没有从过去走出来。所以,在别人眼里,她是个让人难以理解甚至愤怒的异类。而这个异类,用她的不一样,让历史牢记。我们看到了她当家时的强势,但是正是因为她的威仪,她才撑起了这个家;我们看到了她开店时的投机,但是正是因为她的果敢,她才抓住了机遇;我们看到了她服丧时的放纵,但是正是因为她的潇洒,她才把握住了缘分,起先一段新的生活。在苦难来临的时候,在承载着家庭重担的小船快沉没的时候,她坚决地抛弃了一切不合时宜的东西。小姐的架子、腐朽的礼教、回忆的苦痛,于是,她才能够掌好这艘小船的舵。虽然,她才智的选择换回来的是别人鄙夷的眼光,她也毫不在乎,她坚毅的内心足以将这些毫无价值的指责排挡在外,做好一个掌舵人。正是因为坚毅,郝思嘉才能在上帝毁掉原有的一切之后,在荒原上重新播种。因为她是野玫瑰,坚韧的枝干让她能够在风雨中不卑不亢,丝毫不改怒放的容颜。这,就是对生活的志气。 读围城读书心得体会感想 篇11 这个暑假里,一只来自1961年的蟋蟀带我领会了一段非凡的传奇,传奇中,有胜利的愉悦,有离别的伤感,还有引人深思的种.种悖论,让我在品尝的过程中,回忆起了昨日暖和的记忆以及对生活的无限感动。这只蟋蟀叫柴斯特,它原先只是乡下静默无闻的土老帽,却在阴差阳错间被意外的带进了纽约最繁华的地铁站里,在人情冷漠的纽约,他幸运地遇见了塔克老鼠和亨利猫这对好挚友以及爱它的主子玛利欧。不知怎的,蟋蟀柴斯特靠着自己的天赋异禀和超群的演奏技巧,竟在一夜之间成了地铁车站的演奏明星,并为玛利欧一家带来不菲的收入。然而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却起先思念起家乡自由安静的生活来,在挚友的理解和帮助下,它最终回到了自己牵肠挂肚的家乡。对于柴斯特来说功成名就并非他所愿,纯粹出于偶然,自由才是它的选择,如若换成现在?有一个不必挖空心事而一举成名的机会,又会有多少人选择放弃呢?好不简单能够红的发紫,稍感疲乏,便选择退隐大众?这有那么简单吗?成名当然是件好事,但又同时使柴斯特感到特殊疲乏,以致失去了欢乐。“假如成名只是让它觉得不欢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亨利猫的这句话将我夹在了冲突里,返璞归真当然好,可却无从认知自己的身份,价值和地位;大红大紫当然好,可是自由,欢乐和真挚却由此埋没.生于21世纪的我们,面对喧嚣的社会,根本不能够深化的理解”自由”的真正意义,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使人类在物质的压榨下流失了那份真正的欢乐,“自由”早已变得像生命一样金贵。盖上书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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