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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法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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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法课件.ppt

    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主讲人: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目录第一章劳动法的概念和作用第二章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第四章企业内部劳动规则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劳动法的概念和作用劳动法的概念劳动法所调整的劳动关系的特点劳动法的作用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劳动法的概念劳动法的定义: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劳动法的核心:调整劳动关系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二、劳动法的调整对象(一)劳动法调整狭义劳动关系狭义劳动关系具备以下几方面特征:(1)劳动关系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劳动力所有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动力使用者)。(2)劳动关系与劳动有着密切的联系,即劳动关系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3)劳动关系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双重性质。(4)劳动关系具有纵向关系(隶属关系)和横向关系(平等关系)相互交错的特征。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劳动法所调整的劳动关系的特点劳动关系发生的原因是实现劳动的过程,即劳动者要直接参加某种生产物品或提供服务的过程劳动关系是在用人单位录用了劳动者,使劳动者与劳动过程有了联系之后才发生的劳动关系是由职业的有偿的劳动而发生的关系,非职业的劳动、无偿的劳动、义务的劳动所发生的关系都不由劳动法调整。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主要区别(1)劳动关系的客体是劳动力,而劳务关系的客体是劳务。(2)劳动力要与其它生产要素相结合才可以进行生产,劳动关系是一种劳动组织关系劳务关系中,劳务提供者直接提供的是作为产品的劳务,故不可能成为劳务接受方的成员,而只能是独立于劳务接受者之外的主体。(3)工资是劳动力再生产费用,劳务费则是经营收入 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二、劳动法的作用(一)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动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二)合理组织社会劳动,提高劳动生产率(三)规范劳动力市场,完善市场运行的法律保障体系(四)维护和发展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安定团结(五)国家人权保障的标志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劳动法中劳动者的权利就业获得劳动报酬休息安全健康享受社会保险接受职业培训组织工会参与企业管理等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一、劳动法产生的前提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分别归属于不同主体,即劳动力的所有者和生产资料的所有者或占有者不是同一主体,双方主体为实现劳动过程才会形成劳动关系。在资本主义原始积累阶段,农民被驱出土地而成为除了载于自己人身的劳动力以外一无所有的自由人即无产者,生产资料被集中于少数人即资本家手中。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无产者为谋生存,只得把自己的劳动力出卖给资本家使用,以取得用于购买生活资料的工资;资本家为使资本增值,就必须以支付工资的方式购买无产者的劳动力,使之与其生产资料结合,以实现劳动过程。至此,才大量出现了劳动关系,从而具备了劳动法赖以产生的前提。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第二章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宪法对劳动者的保护权劳动法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原则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劳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的原则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原则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劳动是公民的权利我国每一个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都有从事劳动的同等权利。对公民来,意味着享有就业权和择业权对用人单位来说,意味着平等地录用符合条件的职工,履行提供失业保险,就业服务、职业培训等方面的职责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劳动是公民的义务对公民来说,应该以劳动作为谋生手段,在积极争取国家和社会提供的就业机会的同时,努力通过多种就业方式为自己创造就业机会,并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履行各项义务。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意味着有权组织和安排职工参加劳动,并要求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和完成任务。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宪法对劳动者保护的权利劳动权劳动保护权休息权职业培训权物质帮助权企业民主管理权等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偏重保护和优先保护偏重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当发生冲突时,优先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平等保护各类劳动者的平等保护(没有民族、种族之分)特殊劳动者的特殊保护全面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包括财产权益和人身权益、法定权益、约定权益基本保护主要指最低限度的保护l女性劳动者l未成年劳动者l残疾劳动者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原则双重价值取向主要指劳动力资源配置能否兼顾效率和公平双重价值取向劳动力资源的宏观配置计划经济下是国家直接管理下的行政配置,劳动法的任务是促成和发展劳动力市场,确立和完善以市场配置机为主,以行政配置机制为辅的劳动力资源配置体制。劳动力资源的微观配置主要指企业内部对劳动者的劳动岗位,劳动时间和劳动量的安排,即劳动过程中的分工与协作。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第一节劳动法律关系第二节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第三节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第四节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第五节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第一节劳动法律关系一、劳动法律关系的概念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据劳动法律规范所形成的实现劳动过程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或者说,是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是按照劳动法的具体要求形成的,体现着蕴含于劳动法中的国家意志;是双方当事人意志协调的产物,其运行过程由双方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体现着双方当事人的共同意志、国家意志处于首位,当事人意志不得违反国家意志,并且只能在符合国家意志或国家意志允许的范围内发挥作用。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第一节劳动法律关系一、劳动法律关系的概念只有已纳入劳动法调整范围,并且符合法定模式的劳动关系,才为劳动法律关系。虽然在劳动法调整范围内但不符合法定模式的劳动关系,则只能作为事实劳动关系而存在。劳动法律规范是劳动关系成为劳动法律关系的依据,按照劳动法律规范缔结劳动关系则是劳动关系成为劳动法律关系的前提。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第一节劳动法律关系二、事实劳动关系虽然在劳动法调整范围内但不符合法定模式的劳动关系劳动法律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尽管都在劳动法调整范畴内,但二者具有不同的法律属性:(1)劳动法律关系是符合法定模式的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则完全或部分不符合法定模式,尤其是缺乏劳动法律关系赖以确立的法律事实的有效要件,如未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无效等。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第一节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具有不同的法律属性:(2)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权利义务,是双方当事人所预期和设定的;事实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之间虽然存在一定的权利义务,但这一般不是双方当事人所预期的,更不是由双方当事人所设定的。(3)劳动法律关系由法律保障其存续;事实劳动关系如果不能依法转化为劳动法律关系,就应当强制其终止,但事实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利益仍然受劳动法保护。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案例分析案例:小王2004年大学毕业后与北京宏成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工作岗位为财务经理,约定岗位工资4000元/月。2007年6月30日合同到期后,双方均没有提出续订劳动合同,但是一直保持劳动关系至2007年10月。2007年10月26日,宏成公司准备缩减人员,发现小王的劳动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就书面通知其双方的劳动关系将于2007年10月31日终止。小王经咨询劳动法专业人士后认为双方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北京市的规定,双方至少还应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但宏成公司则认为双方当时没有劳动合同,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案例分析焦点:未及时续订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能否随时终止?对于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一直存在一个误区:认为不签订劳动合同对自己有利,可以随意终止事实劳动关系。对于事实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然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按照以上规定支付二倍的工资外,还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第一节劳动法律关系三、劳动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一)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二)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三)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第一节劳动法律关系四、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一)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之间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交错共存特点(二)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体现了国家与当事人的双重意志(三)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表现为兼有人身性与财产性关系的一定的劳动行为和财物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第二节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一、劳动法主体的概念 是指劳动法中法律关系的参与者,即享有和承担劳动法所规定的权利(职权)和义务(职责)的公民、组织和机关。主体范围的广泛性主体资格的双重性或多重性如:一个学校可以同时具有用人单位、职业培训机构和劳动行政相对人三重资格 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第二节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二、劳动法主体的种类(1)劳动主体,即劳动者,(2)用人主体,即用人单位,(3)劳动行政主体,亦称劳动管理主体,(4)劳动团体,又称职业团体,如工会;行业协会。(5)劳动服务主体,如职业介绍机构、职业培训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安全卫生检测检验机构等。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第二节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三、劳动法主体的体系(一)“三角”框架 “三角”框架强调的是,政府方相对于劳方与资方是居中协调者而不是居高临下者,由劳、资、政三方共同参与劳、资双方利益的协调,以确保社会稳定,故称为社会稳定“三角”框架。政政 府府 方方劳动行政主体劳动行政主体劳动服务主体劳动服务主体个体(劳动者)个体(劳动者)团体(工会)团体(工会)劳方劳方资方资方个体(用人单位)个体(用人单位)团体(用人单位团体团体(用人单位团体)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第二节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三、劳动法主体的体系(二)“三层”框架“三层”框架强调的是,政府与市场不仅直接互动,而且通过社会中间层间接互动,使市场机制与政府干预在劳动法领域有机结合,以实现劳动法的政策目标。政府(劳动行政主体)政府(劳动行政主体)社社会会中中间间层层(劳劳动动者者团团体体、用用人人单单位团体、劳动服务主体)位团体、劳动服务主体)市场主体(劳动者、用人单位)市场主体(劳动者、用人单位)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第二节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一、劳动者(一)劳动者的法律含义 劳动法中的劳动者,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取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自然人。职工(雇工、劳工、受雇人、雇员、员工)的概念一般包括四层含义:(1)职工是被录用(雇佣)的人员;(2)职工是在用人单位(雇主)管理下从事劳动的人员;(3)职工是以工资为劳动收入的人员;(4)法定某种或某几种人员不属于职工,例如,国家公务人员、军事人员、农业工人、家庭佣人、企业经理等,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第二节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二)公民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1劳动权利能力公民的劳动权利能力应当具有平等性公民的劳动权利能力受制约的因素:(1)户籍:户籍性质、户籍区域的限制(2)职数:允许各个公民同时从事职业的数目“一人一职”即一个公民在同一期间只能成为一个用人单位的职工,亦即只允许参与一个劳动关系。(3)制裁:因违法或违纪而受到的制裁中,有的含有限制劳动权利能力的内容或后果。例如,严重违反会计法规和财经纪律的会计人员,被撤职后不得再担任会计工作。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第二节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劳动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获得有酬职业劳动的基本权利。它与劳动权利能力的区别主要在于:(1)根据不同:劳动权直接以宪法为根据;劳动权利能力则直接以有关劳动法规为根据。(2)内容不同:劳动权即劳动机会保障权,其内容包括就业权和择业权;劳动权利能力的内容则与公民在劳动力市场上和劳动过程中的各项权利和义务相一致。(3)意义不同:劳动权只是意味着公民有以劳动谋生、并要求国家和社会为其提供劳动机会的权利;劳动权利能力则是公民具体实现劳动权的必备法律资格的一个方面。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第二节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劳动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的区别:(1)根据不同:劳动能力的有无和大小,直接以人体生理和心理因素为根据;劳动行为能力则直接以有关劳动法规为依据。(2)属性不同:劳动能力作为人的生存能力的一部分,只具有自然属性;劳动行为能力作为劳动者法律资格的一个方面,则具有法律属性。(3)意义不同:劳动能力只是表明公民身体中所存在的体力和脑力的实然状态;劳动行为能力则是国家对公民一定劳动能力的法律认可,它表明法律对公民在体力和脑力上所要求的应然状态。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第二节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二)公民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2劳动行为能力劳动行为能力受制约的因素:(2)健康要求劳动者必须具备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所必需的健康条件,是基于对劳动行为能力被限制者的保护 疾病的限制 残疾的限制 妇女生理条件的限制 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第二节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二)公民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2劳动行为能力劳动行为能力受制约的因素:(3)智力 精神健全 这是对劳动行为能力的起码要求,因而,精神病患者被规定为无劳动行为能力人。文化水平 许多国家要求,就业者必须完成国家义务教育。我国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招工必须以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公民为对象。技术水平 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第二节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二)公民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2劳动行为能力劳动行为能力受制约的因素:(4)行为自由 在校学生也由于这种行为自由受到限制,一般不得成为招工对象,仅在暑假、寒假期间可被招为临时工;在职职工能否参与第二职业劳动法律关系,也应以在保证全面履行本职劳动义务的同时是否还具备履行第二职业劳动义务所必需的行为自由为限。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第二节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三)公民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的特点1.公民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是统一的 2.公民的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具有不可分割性3公民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的运用要受到劳动能力所表现出来的各种因素差别的限制4公民在运用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实现劳动权利时,一般只能参加某一种劳动法律关系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第二节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二、用人单位(一)用人单位的概念和种类1企业 2.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3国家机关 4个体经济组织(二)用人单位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概念(三)用人单位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的特点1.单位的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的运用受国家的干预较严格。2.单位的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在实现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差异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第三节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一、劳动权利与劳动义务主要特征:(1)各项权利和义务都与劳动力的使用和再生产紧密联系,或者说,都是实现劳动力的使用和再生产所必要的权利和义务。(2)各项权利和义务所实际体现的劳动者利益,可以高于法定标准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第三节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主要特征:(3)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必须由本人亲自实现,而不得由他人代理。这是由劳动力与劳动者人身的不可分性以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组织隶属性所决定的。(4)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的实现,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行为支配。这是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所处的被管理者地位相联系的。(5)劳动者的某些权利和义务存续于劳动法律关系终止之后,并且,有的权利还扩及劳动者供养的亲属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第三节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一)劳动权利劳动权利是指劳动法主体依法能够为一定行为和不为一定行为或要求人为一定行为和不为一定行为以实现其意志或利益的可能性。(二)劳动义务劳动义务是指劳动法主体根据法律的规定为满足权利主体的要求,劳动过程中履行某种行为的必要性。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第三节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二、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一)劳动权(二)劳动报酬权(三)休息休假权利(四)劳动保护权(五)职业培训权(六)生活保障权(七)结社权与集体协商权(八)合法权益保护权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第三节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三、劳动者的劳动义务(一)基本劳动义务1、积极完成劳动任务(劳动给付义务)首要任务(1)劳动给付的债权人请求权转让问题(2)劳动给付的债务人给付不能替代(3)劳动义务的内容变更工种问题(4)劳动时间延长、缩短和分配时间(5)劳动速度给付能力水平的差异2、提高劳动技能3、认真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第三节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二)从属义务体谅义务(忠实义务)1、作为义务:(1)通知和报告义务(2)减少损失的义务2、不作为义务劳动合同法23、24条(1)保密义务(2)竟业禁止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第三节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四、用人单位权利(一)招收录用职工权(二)合理组织调配权(三)劳动报酬分配权(四)劳动奖惩权(五)辞退职工权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第三节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五、用人单位劳动义务(一)用人单位基本劳动义务(1)用人单位应承担平等和择优录用职工的义务(2)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义务(3)保证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义务(4)提供劳动者享有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的义务(5)为劳动者提供职业培训的义务(6)为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险和福利的义务(7)配合解决劳动争议的义务(8)保证劳动者实现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的义务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第三节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二)用人单位的附属义务体谅义务(忠实义务)1、保护义务(1)保护劳动者生命和健康的义务(2)保护劳动者人格的义务(3)保护劳动者被携带财产的义务2、其他义务(1)平等对待的义务(2)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三)劳动力使用的义务(实际使用雇员)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第四节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一、劳动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二、关于劳动法律关系客体的不同观点介绍(一)劳动力客体说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劳动力。(二)基本客体与辅助客体说基本客体:劳动行为(即劳动者为完成用人单位安排的任务而支出劳动力的活动)辅助客体:劳动待遇和劳动条件(即劳动者因实施劳动行为而有权获得的、用人单位因支配劳动行为而有义务提供的各种待遇和条件)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第四节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劳动力有潜在形态和外在形态之分,潜在形态劳动力不象外在形态劳动力那样便于为法律所规范,并且,能够被用人单位用来同其生产资料相结合的,只能是外在形态劳动力。所以,劳动法律关系客体与其说是劳动力,倒不如说是外在形态劳动力更准确,而外在形态劳动力亦即劳动行为。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劳动服务法律关系劳动服务法律关系:是劳动服务主体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服务过程中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和有关民事法律规范所形成的劳务法律关系。在民法中,劳务法律关系,即当事人之间以劳务为标的的法律关系,亦即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劳务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劳动服务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相比具有的特征:(1)它的双方当事人分别固定为特定的主体,其中,劳务提供方固定为依法取得特定劳动服务资格的社会组织,劳务接受方固定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2)它以实现劳动关系为目的,即是说,它的存续是为了在劳动力市场上和劳动过程中给劳动关系正常运行创造条件。(3)它的标的限定为劳动服务行为,这是一种特殊劳务,其服务对象、服务项目和服务规则为劳动法规政策和劳动行政部门所规定。(4)它的内容一般具有非营利性和公益性,其中有的是无偿提供服务。(5)它的运行大多由政府有关部门或机构所组织,并且受到国家较强力度的宏观控制。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劳动服务法律关系劳动服务法律关系依其服务项目不同分为:就业服务法律关系职业培训服务法律关系劳动保护服务法律关系社会保险服务法律关系社会福利服务法律关系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案例分析武某系山西省河曲县个体运输经营者,从事货物运输经营活动。2004年9月武某从陕西省府谷县运煤往河北省送,雇佣张某为驾驶员驾驶车辆,月薪3000元,没有签订合同。2005年11月,张某驾驶该车途径山西省太原市与河北省一辆大货车相撞,张某受伤住入太原市医院治疗。2006年2月张某出院后,以与武某存在雇佣关系,直接向河曲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武某赔偿人身损害损失。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特别劳动关系一、时间上的特殊性:1、非全日制用工 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法条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特别劳动关系一、时间上的特殊性:1、非全日制用工基于召唤从事劳动职位分享(劳动者在同一职位上分配工作时间)二、实质上的特殊性:1、试用劳动关系2、临时劳动关系3、借用劳动关系4、职业进修关系5、集团(小组)劳动关系6、兼职劳动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第五节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一、劳动法律关系运行环节劳动法律关系的发生(1)行政方式。(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行政机关的指令性具体行政行为的要求确立劳动法律关系。)(2)合同方式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劳动法律关系的续延(1)职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孕期、产假期或哺乳期内,若劳动合同期限已届满,则应顺延到医疗期、孕期、产假期或哺乳期届满时终止。(2)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法律关系,在劳动合同依法续订后继续有效(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依法订立承包合同,如果承包期限超过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法律关系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就应当续延到承包期届满才终止。(4)劳动者担任工会特定职务的,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届满,但任职期间有个人严重过失或达到退休年龄的除外。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第五节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在劳动法律关系存续过程中发生一定变化,一般是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岗位、职务、工种、工资等级的变动。应当明确的是,当事人任何一方的变更,一般不属于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而是原当事人劳动法律关系的消灭和新当事人劳动法律关系的发生)既可能是当事人双方协议或单方决定变更,也可能是由行政决定、仲裁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变更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第五节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劳动法律关系的暂停在停薪留职、借调职工、停产息工、职工放长假、厂内待岗、职工涉嫌违法犯罪被暂时羁押等情况下发生这种现象。同劳动法律关系变更的区别:不是权利义务的部分变动,而是主要权利义务处于有期限的停止状态。同劳动法律关系终止的区别:劳动法律关系并未消灭,其主要权利义务在暂停期限届满后可以恢复,并且在暂停期间一般还保持一定的权利义务。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第五节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劳动法律关系的终止因有效期限届满或目的实现而终止;因主体消灭或丧失一定资格而终止;因辞职、辞退或协议而终止;因行政决定、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而终止(并不意味着双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在劳动法律关系终止时必须立即全部消灭。出于保护劳动者及其供养亲属或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需要,劳动法律关系中特定的某项权利义务在劳动法律关系终止后仍存续一定期间才消灭。)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 劳动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1)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期间 2)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 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员工要求解除,则不受此限)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一年)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 年的 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不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的劳动关系:1、公务员与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不适用劳动法调整;2、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与其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不适用劳动法调整;3、农业劳动者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不适用劳动法调整,但农业劳动者作为乡镇企业职工,或进城务工与其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应受劳动法调整;4、现役军人与军队之间的关系不适用劳动法调整;5、家庭保姆与其雇主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劳动法调整。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案例分析某种子站干部李某,1999年7月退休。在退休后,种子站领导对其所负责的工作进行审计,认为其在工作过程中有贪污的嫌疑,于是向当地检察机关举报。检察院调查后认为,李某在单位工作过程中并无贪污行为。但种子站和检察院的看法却不一致,认为李某贪污了2万元。经种子站领导开会研究,决定扣发李某的退休工资,直至扣满2万元止。李某不服,提出劳动争议仲裁。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分析意见本案中的关键是李某不具有劳动法所规定的劳动者的身份。李某所在的单位-种子站,其性质是农业事业单位,同时,李某担任一定职务,具有干部身份。因此,李某与种子站之间的关系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法律关系。案例分析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案例分析“从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角度考虑,需要将除公务员以外的其他单位劳动者纳入同一用人制度。”鉴于某些新的情况,劳动合同法在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中增加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及其劳动者;明确了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之间也应订立劳动合同,但考虑到事业单位实行的聘用制度与一般劳动合同制度在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管理体制方面存在一定差别,因此允许其优先适用特别规定。劳动合同法还明确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也就是除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以及事业单位中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他劳动者均应当建立劳动关系,并执行劳动合同法。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根据某市出租车公司出租车购置和承包经营规章的规定,公司的出租车实行“谁出资谁承包”的原则,王某出资给公司购买夏利车一辆,并与公司订立承包经营合同。该合同约定:王某在承包期内对夏利车享有经营权;出租车的营运收入在按期缴纳国家规定税费和公司管理费后,由王某支配;出租车的油费、维修费、司机工资福利等由王某负担;出租车的营运过程要接受公司的监督管理,王某聘请的代班司机必须报公司审查和备案。王某经公司审查和备案,聘用了外地进城务工的农民高某为其夜间开车,并以王某的名义与高某签订了代班开车合同。后来,因王某拖欠高某工资而发生争议,高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王某按合同支付其工资。在仲裁过程中,就王某与公司、高某与王某、高某与公司之间关系的定性和高某工资由谁支付的问题,发生了意见分歧。案例分析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案例分析(一)王某与公司的关系(1)融资关系。出租车由司机出资,由公司购买,其产权归属公司。(2)承包关系。公司将出租车发包给司机,司机对出租车享有承包经营权。(3)劳动关系。司机以公司的名义对外营运,其营运过程受公司监督管理,这表明司机已成为公司的劳动组织成员。在这三重关系中,融资关系是成立承包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前提,即司机出资是取得承包经营资格和成为公司职工的条件。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案例分析(二)高某与王某、公司的关系(1)王某与高某之间不是劳动关系。(因为王某是个人,而不是劳动法所规定的用人单位;并且,王某作为出租车的承包经营者,在其与高某的关系中是公司的代理人,即他是代理公司与高某发生关系。)(2)高某与公司之间是劳动关系。(因为王某所享有的承包经营权中含有用人权,他以自己的名义与高某订立了代班开车合同,聘用高某作代班司机,是代理公司行使用人权的行为;并且,王某聘用高某作代班司机经过了公司审查和备案,高某也是以公司的名义对外营运,其营运行为受到公司的监督管理。这表明高某也成为公司的劳动组织成员。)(3)王某在高某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中处于单位行政的地位,他作为公司的行政方人员对高某行使用人权利,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用人义务。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案例分析(三)工资支付责任的承担基于承包经营合同和代班开车合同,王某对高某负有支付工资的义务。公司负有连带责任由于承包经营关系是公司与王某之间的内部关系,王某是代理公司聘用高某代班开车,所以,公司作为出租车的发包人和承包经营者的被代理人,对王某的工资支付行为负有连带责任,即当王某未履行工资支付义务时,高某有权请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第四章企业内部劳动规则企业内部劳动规则的定义标准劳动规划的内容内部劳动规则的内容内部劳动规则的制定程序内部劳动规则的效力劳动规则效力的前提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企业内部劳动规则的定义指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在本单位实施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企业内部劳动规则的内容录用、调动和辞退企业行政和职工的基本职责工作时间处分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企业内部劳动规则的内容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时休假职工奖惩以及其他劳动管理规定。劳动部发布的关于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的通知中对人单位内部劳动规章的要求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企业内部劳动规则的制定程序职工参与内部劳动规则的制定报送审查和备案正式公布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内部劳动规则的效力具体表现它必须在本单位范围内全面实施,劳动过程中的各种劳动行为和用工行为都必须受劳动规则的约束,全体职工、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都应当以内部劳动规则为依据。职工与单位因执行内部劳动规则发生争议,应当依法定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予以处理。内部劳动规则可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永锦云煤一矿劳动法培训劳动规则效力的前提劳动规则的效力以合法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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