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管理办法(共11页).doc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北京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管理办法(共11页).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北京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管理办法(共11页).doc(11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北京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工作,加快推进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根据民政部等部委关于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 全面提升养老行业服务质量水平的实施意见等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成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事业单位登记证书,且运营一年以上的养老机构。第三条 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依据养老机构等
2、级评定国家标准和本市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地方标准组织开展,星级等级从低到高分为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五个等级。第四条 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坚持自愿申请、全面客观、注重实效、独立公正原则。第五条 市民政局负责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检查监督,组建、调整市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委员会及星级评定专家组,并指导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市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委员会负责组织星级评定的受理、评审、复评和评价结果的审核认定、评估争议调处、证书和牌匾发放等工作,对三星级(含)以上养老机构进行评定。市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北京养老行业协会,负责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委员会日常工作。第六条 各区民政局
3、负责辖区内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检查监督,组建、调整区级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委员会及办公室、星级评定专家组,监督指导本区域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工作。区级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开展管辖范围内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对二星级(含)以下养老机构进行评定。并对申报三星级(含)以上管辖范围内养老机构进行初审,提出评审意见,报市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委员会评定。第七条 养老机构申请星级评定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遵守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保护服务对象合法权益。2.依法成立并运营一年以上。3.近年内未发生服务质量、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等方面重大责任事故,未受到通报、处分、媒体曝光。4.申请
4、一、二星级的养老机构,须按照北京市1-2星级养老机构服务标准制度文本(范本)建立适用本机构的、较完善的标准体系,且有效运行6个月以上。申请三星级(含)以上的养老机构,须参照国家和本市养老机构服务相关标准,建立适用于本机构的、较完善的服务业标准体系,且有效运行6个月以上。第八条 各级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委员会不再将养老机构床位规模、绿化率作为养老机构申请星级评定的基本条件。第九条 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申报星级评定的养老机构,在申报星级评定前应行自评,依据自评结果申报相应等级。第十条 养老机构申请星级评定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北京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申请书和北京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申请表一式两
5、份;2.机构简介,包括机构基本情况、服务内容、管理流程、工作人员情况、组织机构图和近年所获荣誉和奖项;3.养老机构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情况。第十一条 养老机构应向所在区的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委员会提出星级评定申请。区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委员会受理一、二星级评定申请和三星级(含)以上评定申请的初审。市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委员会根据各区初审情况,受理三星级(含)以上评定申请。各级评定委员会依照申请条件,对机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受理该申请;不符合条件的,说明不予受理理由,并于15个工作日内通知该机构。第十二条 星级评定工作采取星级评定专家工作组的方式进行。专家工作组由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组成,市、区养
6、老机构星级评定委员会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应包括养老服务、标准化、消防、食品安全、卫生健康等领域的专家,人数一般不少于5名。第十三条 星级评定委员会在受理申请后适时组织专家评审,在机构现场评定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天。第十四条 现场评审结果符合评定等级,报星级评定委员会审核;现场评审结果不符合评定等级,向该机构提出不符合评审等级的意见并提出改进建议,报星级评定委员会备案。被评审机构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评审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市星级评定委员会提出复查申请,市星级评定委员会依据申请调查核实,并于15个工作日内给予核查意见。第十五条 在星级评定过程中发现养老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
7、终止星级评定:(一)三年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二)三年内发生存在虐老欺老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三)评价中提供虚假申报资料,有伪造有关档案资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四)评价中无正当理由不配合或干扰星级评定工作行为的;(五)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的。第十六条 评审工作完成后,各级星级评定委员会应将评审材料整理成册并交市星级评定委员会备案。第十七条 各级星级评定委员会要将评审结果报市星级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在北京养老行业协会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办公室将公示结果报市星级评定委员会审查。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养老机构可向市星级评定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市星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北京 养老 机构 服务质量 星级 评定 管理办法 11
![提示](https://www.deliwenku.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