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础离线作业(完成).doc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法律基础离线作业(完成).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律基础离线作业(完成).doc(26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Four short words sum up what has lifted most successful individuals above the crowd: a little bit more.-author-date法律基础离线作业(完成)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试卷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考查课法律基础课程作业姓 名:学 号:年 级:学习中心:一、简答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1.法的本质是什么?答:法的本质有3点:1、法的正式性。法的产生和运用不是任意的。又称官方性、国家性2、法的阶级性。法是反映统治阶级根本意志的3、法具有物质性。法体现的意志和利益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基于
2、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而规定的,是社会决定法,而不是法决定社会。2.我国宪法确认和保护的基本经济制度包括哪些内容?答: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1、国有经济是由社会全体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形式,是与我国较高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2、集体经济是由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公有制经济3、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不同所有制经济按照一定的原则实行联合生产或经营的经济形式。4、个体经济是由劳动者个人或家庭占有生产资料,以劳动者自己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直接归劳动者所有和支配的经济形式。5、私营经济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和雇用劳动者为基础,以取得利润为目的的经济形式。6、外贸经济是指外国投
3、资者和港澳台投资者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在我国大陆设立的独资企业以及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中的外商投资部分。3.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答: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1)自愿原则(2)平等原则(3)公平原则(4)等价有偿原则(5)诚实信用原则(6)禁止滥用权利的原则。4. 债的发生根据主要有哪几种?答:1)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根据。2)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不法侵害他人的财产权或人身权的行为。3)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合同根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的利益。它可能表现为得利人财产的增加,致使他人不应减少的财产减少了;也可能表现
4、为得利人应支付的费用没有支付,致使他人应当增加的财产没有增加。不当得利一旦发生,不当得利人负有返还的义务。因而,这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4)无因管理:是指既未受人之托,也不负有法律规定的义务,而是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无因管理行为一经发生,便会在管理人和其事务被管理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其事务被管理者负有赔偿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所支付的合理的费用及直接损失的义务。5)合同缔约上的过失6)当事人的单独行为。5、简述我国刑法的效力范围。答:刑法的效力范围,又称刑法的使用范围,是指刑法在时间、空间范围的效力。我国刑法的效力范围民权规定于第6条至12条中,包括对地的效力,对人的效力以及关于普遍管辖的
5、的规定。我国刑法对地的效力体现在刑法第6、10、11条中,包括在我国领域内的效力和在我国领域外的效力。刑法第6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出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都使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航空器内犯罪的,也使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它包括三个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的含义是指我国国境以内的全部区域,具体包括领陆、领水、领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船舶或航空器,包括民用或军用的,也包括航行或停泊在公海或外国领域的,对法律特别规定的理解。刑法11条规定:“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
6、决。”刑法第90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不能全部适用本法规定的,可以由自治区或者省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和本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制定变通或者补充的规定,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施行。”关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实用的规定。适应“一国两制“的规定。我国刑法不在香港、澳门地区实用。台湾与大陆的统一问题,也适用“一国两制”的方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认定。犯罪的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认为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也即适用行为地兼结果地的原则。关于我国刑法在领域外的使用问题。我国刑法第10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的,依照本
7、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使用本法,但是在外国受过刑罚惩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二、案例分析:(共4小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 12010年7月5日,甲授权乙以甲的名义将甲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出售,价格不得低于3000元。乙的好友丙欲以2 000元的价格购买。乙对丙说:“大家都是好朋友,甲说最低要3000元,但我想2000元卖给你,他肯定也会同意的。”乙就以甲的名义以2000元将笔记本电脑卖给丙。请问:乙卖给丙电脑的行为有效吗?为什么?答:根据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
8、担责任,该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因此乙是无权代理,甲可以追认该行为。2王某,女,1992年5月出生。2008年初中毕业后,她就到当地的一家私营企业做临时工,收入除了维持自己的生活之外,还略有积蓄。2009年12月,她用自己积攒的1000元钱给自己购买了一条金项链。她父母得知后,以王某尚未成年不能购买如此贵重的物品为由,要求商店退货退款。她父母的要求应否得到支持?答:不支持。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我国民法通则第11条第1款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年满18周岁
9、,就可享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实施法律不禁止的任何民事法律行为。对于未满18周岁,但已满16周岁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民法通则第11条第2款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案中,王某已满16周岁并以自己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收入除了维持自己生活外,还略有积蓄,所以王某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对自己购买贵重物品的行为负责,父母的要求不应得到支持。3刘某与妻子方某生有长子刘甲,次子刘乙,幼女刘丙。刘甲娶妻吴某,未生育,收养一女刘丁。次子刘乙娶妻王某,生子刘戊。幼女刘丙嫁夫陈某,生子陈戌。
10、1983年刘乙因车祸身亡,其妻王某一年后改嫁,其子刘戊随祖父母即刘某、方某生活。1990年刘甲病故,其妻吴某及养女刘丁与刘某、方某共同生活,尽到了赡养义务。1997年刘某病重,立下自书遗嘱,指定給刘戊现金2万,房屋1间。多年好友赵玉山家境不好,可分得遗产1万元。同年刘某去世。经查,刘某与方某共有房屋8间(设每间价值2万元),存款20万元及家用电器等物品(折价4万元)。在遗产未分割时,刘丙去世。请问本案应如何继承?答:本案刘某的财产折合人民币共有40万元.本案中在遗产未分割时刘某2个儿子及幼女都已相继去世,所以方某顺理成章的成为了第一顺继承人分得财产23.5万元;长子刘甲先于刘某去世,妻子吴某及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法律 基础 离线 作业 完成
![提示](https://www.deliwenku.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