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历史 各朝代知识点 第003卷远古暨三代军事史.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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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全史003/一百卷史仲文 胡晓林本卷提要 本卷主要论述中国远古暨夏、商、西周三代军事发展的历史。远古暨三代是中国人类由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的时期,在此期间,中国的军事从原始社会末期战争的出现到西周(公元前11世纪-公元前771年)时奴隶制军事制度的完备,其内涵日益丰富,军事诸因素从无到有、从萌芽到成熟,各自都经历了曲折漫长的发展过程,并相互影响,构成了一幅中国古代战争的绚丽图画。本书充分利用现有的文献、考古资料,继承和吸取了他人的研究成果,力图通过对兵制、战争、兵器、兵法等几个主要方面上下承接、前后变化的叙述中,尽可能地再现远古暨三代军事的本来面貌,继而在对历史发展的勾勒中,廓清军事与政
2、治、经济的密切关系,以探求中国早期军事历史发展的规律及其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时代特点。 一、远古暨三代军事概述中国远古暨夏、商、周三代的军事,是中国先秦社会发展史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人类社会早期,由于生产力的低下,人们群居共处,过着平等无争的生活。随着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不断加强,剩余产品大量出现,私有财产也随之产生,战争便有了其发生的社会基础。有战争即有军事,而战争一旦发生,军事诸因素如兵器、兵制、兵家、兵法等便应时而生,并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而发展。 战争为军事之源,亦为军事诸因素的中心,凡兵器、兵制、兵法、兵家等等,无不以实现战争目的之需要而存在。在上古时的中国,当人类演进至原始社
3、会末期,剩余产品和私有财产大量出现,中国大陆形成以黄河、长江流域为中心的华夏、东夷、苗蛮等几大人类集团,以血亲复仇、掠夺财富和占领土地为最初目的的战争便发生了。尽管远古战争的实况在史籍中没有确切的记载,但从考古资料和有关上古的传说中(诸如黄帝与炎帝阪泉之战、炎帝黄帝对蚩尤涿鹿之战以及尧舜禹伐三苗等),亦能约略闻听到铮铮的远古军声。而当中国历史的长卷翻至夏代,当阶级、国家产生和奴隶制确立之后,在夏、商、西周三代十几个世纪的漫长岁月中,战争不仅日益频繁、规模扩大,而且性质和特点也随之发生变化,由原来争夺财富和占领土地为主转变为以解决政治集团之间、阶级之间矛盾为主的斗争,于是战争突出表现为缔造王朝、
4、维护和扩大统治阶级利益的征伐。夏、商、西周三朝的更迭以及此三朝对诸侯方国的统治,无不以战争作为实现的手段。 在原始社会末期,还没有今天意义上的军队,作战双方的兵士是由各自氏族部落中的堪与战事的成员临时召集组成。自夏代以后,由于国家的产生和政治制度的逐步发展,作为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军队被建立起来,用作维护和扩大统治的支柱与凭借。而统治者为了组建、管理和指挥军队,就必须有相应的制度进行维系。中国的军事制度是随着奴隶制国家的诞生而产生的,严格地说就是至夏代中国进入文明时代后才产生的。 夏代是我国以领土和财产为基础的奴隶制军事制度的发生期,尽管当时还带有浓厚的原始氏族社会的痕迹,还存在着为数较多
5、的以血族团体为基础的氏族武装,但是以地缘关系为主的、兵农合一的民兵制度已见其雏形。商代是中国奴隶制军事制度的发展时期,此时在夏代军队的基础上,出现了王国军与方国军两大军队体系,它们的组建中同时包含有由众组成的师旅和由血族成员组成的族军,这种双重性是由商代政治与社会生产发展不平衡所决定的。西周时期,奴隶制军事制度发展到了完备阶段,形成了以周天子为中心的军事领导体系,周天子不仅亲自控辖强大的王室军,而且还掌握诸侯国军的组建和指挥权,同时还设立了国家管理军事的最高行政机构-司马,以统管天下军队。到西周晚期,由于军队的扩大和兵制的完善,建立了由伍、什、两、卒、旅、师、军等逐级组成的系统的军事编制体系。
6、在兵员来源上,仍然实行国人当兵,野人不当兵、兵农合一的民兵制度,但服兵役又有了正卒与羡卒之分,即现役与预备役之分。 由于军队的正规化、常备化,军队的训练不仅极为必要,而且已有可能,因此当时对军事训练极为重视,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训练方法与内容。为了训练军队和在日益扩大、复杂的战争中有效地指挥军队的行动,西周时已有了一套简便易行的以金鼓旌旗发号施令的军事指挥号令系统。此外,在西周军队中还出现了一支特殊而重要的力量-禁卫军。这支由王公贵族子弟组成的被称为虎贲兵的禁卫军,平时负责王室和公室的安全保卫,战时则因其装备精良、训练有素而成为军中的主力。可以说西周时期,奴隶制军事制度的发展已达到顶峰。以此为
7、基础,到春秋时期,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新的政治制度的确立,军队的性质、兵源、军赋及军队编制等均发生相应的变化,奴隶制军事制度开始衰落并逐步向封建军事制度转变。 战争大而言之是氏族、部落、阶级、政治集团、民族、国家之间的斗争,具体言之则是人与人之间力与技的较量。同人与野兽的斗争一样,人与人之间的搏击从一开始便是借助于外在的器物而进行的。作战所用的兵器导源于原始人群时期的渔猎工具,自从有了战争,人与野兽斗争的工具开始转化为人与人斗争的兵器,因此最初的兵器是与生产工具同体的。在原始社会晚期和夏代,由于生产力水平的限制,石兵器(包括骨角器、竹木兵器)占据着统治地位,但较原始社会早期的工具有了很大进步,不仅
8、器型种类增多,当时能用于作战的有刀、匕首、矛头、锥、戈、箭(镞)、斧、铲、棒等,而且在制作上有了很大提高,普遍采用磨制,同时还掌握了钻孔装柄等制作复合器物的能力。到商、西周时期,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尤其是手工业的发展,在制陶技术的基础上冶金及铸造技术迅速发展起来,而铜是当时唯一能大量冶炼的金属,于是青铜兵器盛行一时。从考古材料看,商代军队已装备有大量不同种类的青铜兵器,如戈、矛、刀、斧、箭(镞)及甲胄等,但木右兵器仍是武装军队的重要兵器。西周时,青铜冶铸业获得更大发展,出现了以制造兵器为主的青铜手工业,在青铜兵器的生产上,不仅数量远胜于商代,而且制作技术也达到前所未有的水平。在商代的基础上,
9、不少兵器得到改进并定型,还出现了剑、戟等新的兵器种类,大大提高了军队的战斗能力。 自夏代开始,车便开始用于作战,出现在战场上。商代,车被更多的用于战争。到西周时,可以说达到了车战的鼎盛时期,战车的数量更大,制作更为牢靠坚固,而且挽马也由2匹增为4匹,其运载能力加大。兵车的出现与发展不仅为军队增添了新的装备,而且还由此产生了新的兵种-车兵,军队的编制由原来(商代)的车、步单独编组变为以战车为中心的车、步混合编组,战车则以乘、偏等按一定数量编为大小不同的作战单位。与此相适应,兵车的出现和发展还导致了战术的重大变革。 战争是有组织的人类之间的斗争,战争从组织发动直至战场的指挥都必须由有权威和谋略的人
10、来完成。从考古发现中我们看到,在以大汶口文化为代表的原始社会晚期,就已出现了指挥战争的军事首领。在军事民主制之下,他们具有双重身份,他们平时因为是狩猎垦荒的能手而被推为氏族部落酋长,战时则成为勇士,并被推为军事首领而杖钺执旄。但是,由于部落之战尚处于人类战争的早期,作战方式简单,而且往往是一战而定胜负,因此还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形成内容丰富的战略思想,也没有产生出具有特色的复杂战术。从夏至西周,随着战争性质的变化、战争规模的扩大、频率的加快和作战方式的日益复杂化,人们在长期的军事斗争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形成了中国早期的谋略思想和作战指导原则,并创造了汤灭夏鸣条之战、武王伐桀牧野之战等充分运用各种
11、谋略和作战指导原则的典型战例。由于谋略和战争指导原则的重要性日益被人们所认识,因此当时的一些战略思想和作战指导原则被记录下来,并整理成篇,不仅殷墟卜辞和易经对当时军事思想有大量反映,而且还出现了军志、军政等专门的军事著作-兵书。 战争和军事思想的发展,造就了诸如伊尹、吕尚(姜子牙)等我国早期著名军事谋略家,他们不仅有丰富的政治、军事知识,而且在军事实践中加深了对战争本身以及与军事相关的其他因素的认识,在总结继承前人的基础上,有所创新、发明,为春秋战国时代中国古代兵法的大发展奠定了基础,为中国军事战略思想的产生和发展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总之,远古暨三代的军事,翻开了中国军事史的首篇。军事诸因素的
12、产生、发展和政治斗争需要的日益迫切,使军事成为社会生活中尤其是政治生活中一个极其重要的内容。随着政治、经济的发展,阶级之间、政治集团之间的矛盾冲突日益尖锐复杂,中国历史继三代之后进入了春秋战国群雄争霸时代,军事亦因此显得更加重要,其内容也更加丰富。 二、中国远古社会的演进在千万种生命共同生存的地球上,无时无地不充满矛盾和冲突,而只为人类所独2有的战争是所有冲突中最高形式、最激烈的冲突,但战争及其引生的内容日益丰富的军事,并不是随着人类的产生而发生的。在人类历史99的时间里是没有战争的。在战争产生之前,人类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历程。 (一)中国人种的起源关于中国最早的人类,在诸如盘古开天而有三皇
13、,女娲用黄土捏造而后有人类等上古创世神话里均有反映,这些内容结构各异的神话都有一个共同点,即中国人是由天地阴阳之精华凝结而创造出来的。这些神话传说虽有其文化上不可抹煞的价值,但毕竟只是神话。可以说在人类进入文明社会的数千年里,人类起源的奥秘一直未能被揭示,只是到本世纪20年代中在北京西南周口店发现了北京猿人(亦称北京人)遗迹后,才使一切天生地育、泥塑土造的人种起源神话成为一种文化现象。也正是对最具代表性的北京人的深入研究才确切证实了中国最早的人类是由类人猿进化而来。而60年代发现的元谋人和80年代发现的东方人,不仅进一步证实了这一论断,而且将中国的历史先后上推到170万年和250万年以前。 (
14、二)旧石器时代中国古人类产生以后,大约经历了二三百万年的旧石器时代,考古学上将旧石器时代分为早、中、晚三个时期。 旧石器时代早期的文化遗存,在我国大陆主要有东方猿人、元谋猿人、北京猿人、蓝田猿人、金牛山猿人等,这几种人处于原始群体阶段。当时的人类使用非常粗糙的打制石器,生产力水平极为低下,却又时常面临着大自然的种种灾难和凶猛成群的野兽。猿人为了生存下去,不得不结成一个个群体,共同劳动,过着聚生群处、茹毛饮血的生活。这种群居生活,在婚姻关系上还没有形成任何习俗规定,而是处于男女杂游,不媒不聘的乱婚状态。由于猿人基本上还是自然的奴隶,生产力水平低下,没有剩余产品,人与人之间是一种简单协作、平均分配
15、的平等关系。当时人们的斗争对象主要是自然灾害和野兽。从北京人遗址发现的遗物来看,猿人在艰苦漫长的生产斗争中不仅懂得了用火,而且制成了用于砍伐树木、割削兽皮、切割筋肉的砍斫器和刮削器,其形制已有直刃、凹刃、凸刃、多边刃、盘状、圆头等,此外还有大型尖状器。工具的大量制造和火的使用,不仅增强了战胜自然的能力,更重要的是促进了人类体质的发展。 在经历了漫长的原始群体阶段后,大约在一二十万年前,中国的人类进入了旧石器时代中期,考古学上将这一时期的人类称为古人。在我国大陆,考古发现的古人主要有长阳人、马坝人和丁村人等。他们不仅在体质特征上较猿人进步,许多方面已接近现代人,而且生产工具也较猿人先进。以丁村人
16、文化为代表,他们使用的石器种类增多,型制多样,既有大三棱尖状器、多边砍斫器、边缘整齐的薄而尖的小型尖状器、大型手斧(有三角形、椭圆形)、刮削器(有三角形、四边形、圆形)等,还有球形投掷器-石球。由于以上工具的大量出现,古人的生产力较猿人时期有了明显的提高。随着人类与自然界斗争能力的增强,就不再需要群体的所有成员都外出打猎。根据男女体力特点的不同便出现了性别分工;在两性分工的前提下,随着生产力的逐步提高,又发生了年龄分工。而两性与年龄的分工,必然引起婚姻状态的相应变化,年龄分工排除了不同辈份之间的通婚,从而促使同辈自相夫妻的血缘婚的出现和血缘家族的形成。而随着血缘家族的形成和发展,氏族因素逐渐萌
17、芽,加之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人们逐渐认识到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即血族近亲通婚对后代体质发育和智力增长均有严重不良影响,于是,族外婚便出现了,而这一婚姻形态的出现,使我国远古人类大约在五万年前开始进入氏族公社时期。 最早形成的氏族公社为母系氏族公社,氏族内部按性别、年龄的不同简单分工。青壮年男子外出狩猎、捕鱼以及防御野兽;妇女则从事采集食物、看守住所、烧烤食物、缝制衣物、养老抚幼等工作,她们在生产中起着重要作用,是氏族的主持者和领导者,她们的活动是维系氏族集团的中心环节。在婚姻形态上为族外群婚制,甲氏族的一群兄弟外出和乙氏族的一群姊妹互为夫妻,子女知其母不知其父,家族世系按母系计。在我国大陆现今
18、发现的属于母系氏族早期的人类主要有资阳人、柳江人、来宾人、河套人、山顶洞人等,考古学上将他们统称为新人,他们生活的时代相当于旧石器晚期。新人的体质特征在许多方面已经与现代人相同或十分接近,智力也大大提高,如山顶洞人的平均脑容量为1400毫升(现代人脑容量为1300-1500毫升);而从山顶洞人的复原像看,其面貌特征与华北居民都属于原始黄种人,由此可以断言,山顶洞人是中华民族的直系祖先。新人的进化程度从他们制造和使用的工具也可得到明显体现,新人在打制和修理石器的方法上有了很大改进,所制造的工具种类、形状更加多样化,在制作骨器的技术方面尤为突出(因较繁杂,不予详述)。不仅如此,新人(尤其是河套人)
19、还懂得了人工取火的技术,钻遂取火,以化腥臊(韩非子五蠹)使人类支配了一种巨大的自然力,从而最终把人类同动物界分开,其意义极为重大。 (三)中石器时代随着人类在长期劳动斗争中体质的不断进化和智力的不断提高,生产经验日益丰富,劳动工具日益增多和先进,人类前进的步伐似乎加快了许多。大约距今一万年左右,我国古人类进入了中石器时期,这是一个旧石器时代与新石器时代之间的过渡时期,在我国大陆发现的属于这一时期的古人类文化遗存有灵井遗址和沙苑文化。当时的经济生活以渔猎、采集为主,所制造和使用的工具仍以打制石器为主,但已有局部磨光的石器,值得注意的是发明了复合工具-弓箭,使狩猎效率提高。 (四)新石器时代人类征
20、服自然能力的提高,加速了人类社会的发展,大约又经历了几千年,在距今八千年左右,中国历史演进到了新石器时代。新石器时代可分为早、中、晚三期,而早、中期正好相当于母系氏族的繁荣时期,即氏族制度的全盛时期,其文化遗存在我国境内分布极广,在北方以仰韶文化、在南方以河姆渡文化为早期代表。在母系氏族繁荣阶段,其主要特征表现为,同一氏族共同居住和生产,有共同的信仰,内部禁止通婚,氏族世系按母系计算,妇女在生产中起主要作用,她们担负着氏族生产、生活的主要职能,成为氏族的管理者,氏族的首领为全体氏族成员选举产生,由女性担任,氏族内部产生了公决重大事件的氏族议事会。而随着氏族的繁荣发展,出现了协调氏族间的关系,维
21、系若干氏族共同利益的部落和部落联盟。母系氏族繁荣时期不仅出现了新的社会组织,而且婚姻状况也有了极大进步,族外群婚逐渐演化为对偶婚,这自然又产生了父子关系这一新的因素,并直接冲击着母系氏族制度。 母系氏族繁荣时期的社会生产也有了极大的发展,大量器型明显、刃部锋利、便于使用的磨制石器和钻孔装柄的复合工具的出现和广泛使用,标志着生产力的显著提高,而生产力的发展,又使人们改造自然、向自然获取生活资料的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虽然采集和狩猎仍占有重要的地位,但原始农业、畜牧业和制陶业在新的生产力的推动下不仅产生而且得到了发展。此外,纺织、缝纫技术和房屋建筑水平也有一定的发展和显著提高。到母系氏族公社晚期,
22、由于社会经济尤其是农业和畜牧饲养业的发展,身强力壮的男劳动力在生产中的地位日显重要,妇女的劳动则日益失去社会性而渐居次要地位,男女在社会生产中地位的变化,最终导致了父系氏族公社代替母系氏族公社。大约距今五千年左右,我国黄河、长江流域的母系氏族先后进入了父系氏族阶段,并迅速发展,在考古学上则进入了新石器时代晚期。这一时期的文化遗存,在黄河流域有大汶口文化(中晚期)和龙山文化、齐家文化等,长江流域有屈家岭文化、青莲岗文化、良渚文化等,其中以大汶口文化(中晚期)最为典型。从上述考古发现反映出的这一时期的社会面貌表现为:从婚姻形态上看,由于父权制的确立,氏族世系按父系计算,出现了一夫一妻制婚姻及与此相
23、应形成的一夫一妻制家庭(它既是生产单位,又是消费单位);从社会经济来看,由于男子在生产中地位的提高,极大地激发了他们积极性,促进了经济的发展,除农业、畜牧业、制陶业等在原有基础上迅速发展、呈现繁荣景象外,还出现了一个新兴的手工业生产部门-冶铜业,并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生产的发展,社会分工日益具体并呈现出多种层次,社会生产率明显提高。 (五)原始社会的解体社会生产力的进步,社会分工的产生和扩大,促进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人们的生产不仅能满足一日所食,而且出现了剩余产品。随着人们私有观念的产生,加之个体小家庭的存在和产品交换的出现,为私有制的形成和发展创造了条件,于是,一些氏族部落首领(或头人)利用担任
24、公职的便利条件,将氏族的财产据为己有,供自己享用,私有财产便出现了。其后,私有财产从剩余产品的范围扩大到农具、公用土地等生产资料,且数量日益增多,随之而来的便是氏族内部贫富分化日益明显。人类进入了大道既隐,天下为私,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礼记礼运篇)的私有制社会,天下大同的原始社会宣告解体。人类不再平等,天下不再太平,战争从此便一直伴随着人类发展,至今不息。 三、远古军事(一)中国古代战争的起源与发展我们今天意义上的战争,作为一个人类特有的现象,并不是随着人类的产生而产生的。在人类几百万年的历史中,可以说绝大部分时间里是没有战争可言的。和其他事物一样,其发生与发展必须具备一定的社会基础
25、。但是在漫长的原始社会里,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为了生存和发展结为群体,共同劳动,长期过着平等共处的生活,没有国家,没有阶级,没有剥削和压迫。人类集团间不仅没有发动战争的条件,甚至接触和冲突亦极有限,只是当人类社会发展到出现私有财产后战争才随之发生,这是各民族、各国家发展的普遍规律,中国亦不例外。 1。中国最早的战争发生于大汶口文化时期私有制产生于父系氏族公社时期,确切地说产生于大汶口文化时期,战争亦当起源于这一时期。诚然,从大量考古材料和文献记载中我们注意到,在此之前,在母系氏族繁荣时期和父系氏族公社早期,似乎已经有了原始氏族部落争斗的痕迹。例如,从仰韶文化西安半坡村遗址中我们看到,这个大
26、氏族居住的村落周围,环绕着一道深壕沟,很可能是当时用来防御其他氏族侵扰而构筑的专门设施。再者,根据民族学、人类学有关理论和材料推断,在私有制产生之前,由于集团利益的不同,为了争夺提供生活资源的土地、牧场以及为巩固氏族而进行血亲复仇,发生冲突是不可避免的,但这还不能算是严格意义上的战争。 我们之所以说中国古代战争起源于大汶口文化时期,是因为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一时期已经具备了发生战争的条件并找到了证明这一结论的实据:首先,大汶口文化时期私有制已经形成。如前所述,大汶口文化时期,人类社会进入父系氏族阶段,男子在生产生活中成为主宰,地位的提高,大大激发了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工具
27、的改进和新工具的发明、社会分工的不断扩大,使生产效率大大提高,产生了数量日益增多的剩余产品。而婚姻家庭形态的变化,作为独立生产单位的个体家庭和产品交换的出现,又进一步促进了私有财产的产生,贫富分化日益明显,这可以从大汶口文化遗址中随葬品的情况得到说明。例如,在对大汶口文化早期遗存江苏邳县刘林墓地的两次挖掘中,发掘者根据各墓穴随葬品的情况指出这一氏族社会内部已有财富多寡的不同。在大汶口文化中期(以大汶口遗址早中期墓葬为代表),在对大汶口早期两组墓的发掘中发现,一组紧邻的七座墓随葬品极为丰富,而另一组的四座墓中随葬品则非常有限,形成鲜明对比。到大汶口文化晚期(以大汶口后期墓葬为代表),这种情况则更
28、加突出,墓制和随葬品显示出明显的差异。一些墓如5、105、122号等,不仅墓小,而且随葬品少的只有几件或十几件。而另一些墓如10号墓等,不仅墓穴宏大,而且已经使用木椁,其随葬品的丰富程度更是惊人。随葬品从种 江苏邳县刘林新石器时代遗址第一、二次发掘报告,载考古学报1962年第1期和1965年第2期。 类上看,既有贴身的大量衣物、饰物和各种型制的象牙器、玉器、陶器,还有相当数量的猪头、猪骨;从数量上看,据统计,就陶器而言,在少数富有者的大墓中竟多达几十件,其中5座大墓随葬品陶器数量占整个墓群出土陶器总数的14以上;就随葬的猪头而言,大汶口发掘的133座墓中,用猪头随葬的有45座,占13强,墓中出
29、土猪头最多的达14个,少者亦有一两个。从上述可见,不仅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和像家畜这样的动产都成了私财,而且数量呈不断增长的趋势,贫富分化日益加剧。大量私有财产的存在,无疑为以掠夺为目的的战争提供了社会基础。 其次,大汶口文化时期已出现了指挥战争的军事首领,从大汶口文化时期的一些富有者的墓葬中可明显看出他们作为军事首领的身份。如大汶口文化陵阳河遗址19号墓的墓主为一成年男性,墓中随葬品丰富,墓主杖钺执旄,腰挂号角。再如在大汶口文化早期的濮阳西水坡一座壮年男性的墓葬中,不仅有殉葬者三人,更值得注意的是在死者两侧用蚌壳拼摆有象征神武和权力的龙虎图案。在刘林遗址发掘的18号和25号墓也反映出类似的情况
30、。再从时间上看,这些墓葬反映的都属于原始社会末期的情况,当时处于军事民主制阶段。以上提及的几位墓主,无疑是部落联盟的首领,他们既是氏族部落的首长,同时又是发动和指挥对邻近部落进行战争的首领,而且发动指挥战争已成为他们经常性职业。 再者,大汶口文化时期已经有了战俘奴隶。在原始公社时期,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劳动产品极为有限,仅够供自己消费;只有当生产力大大发展后,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剩余产品,剥削他人便有了可能,奴隶制也就随之产生,最初的奴隶来源于俘虏。一般而言,在阶级形成以前,人们在处理战俘问题上往往采取把他们杀掉甚至在更早的时候把他们吃掉的办法,但当剥削成为可能后,他们便被留下来,成为胜利者剥削的
31、对象,成为家内奴隶,很自然也就成了胜利者的私有财产。既是私有财产,也就可以像其他私有财产一样作为随葬品,这在大汶口文化时期的成年男女合葬墓和多人合葬墓中可以得到反映。在刘林遗址和大汶口中晚期遗址各发现8座成年男女合葬墓,这些墓的墓主为男性,女性则是殉葬的妾奴,她们当来自战俘。近年在大汶口晚期江苏新沂县花厅遗址还发现了用多个奴隶殉葬的一座大墓,墓主身旁殉葬有四五个少年和幼儿,他们的身份显然是奴隶,他们和西水坡龙虎墓殉葬的三个殉者一样,当是由战俘转化而来的。既然已有了战俘奴隶,毫无疑问当时已经产生了战争。 综上所述,在大汶口文化时期,产生战争的社会基础-私有制已经形成,指挥战争的军事首领已经出现,
32、由战俘转变而来的奴隶也已被发现,此外,在当时的陶器上已有兵器符号。所有这些事实都告诉我们,大汶口文化时期已产生了现代概念的战争。 2。龙山文化时期中国古代战争的发展大汶口文化时期中国古代战争产生后,这一社会现象便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在不历史时期表现出不同的内容特点。 继大汶口文化时期之后,在龙山文化时期,中国古代战争得到了发展,出现了新形势,即战争规模的扩大和对抗性的增强,这主要表现在作为战争防御设施的城堡的出现与战俘奴隶的增多。 首先,由于私有制的产生,各部落间的战争日益频繁,在当时人看来,掠夺财富不仅比劳动创造来得容易和迅速,同时也是一件值得荣耀的事。因此,进行以掠夺为目的的战争已成
33、为当时人们生活的正常职能,每个部落随时都有遭到邻近部落侵袭的可能。各部落首领们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和权力,便役使部落中的普通民众或从以前战争中掳来的战俘,在部落住地中心筑起防御设施。前文已提及在仰韶文化时期,其防御设施为壕沟,但到龙山文化时期,防御设施已演变为城堡。从考古材料看,迄今已发现有龙山文化阶段的九座城址,其中有五处为土城垣,三处为石城垣。正如中国文明的诞生一文中所说的一样:这样规模的城址作为防御设施的军事城堡应该是比较合适的,而且这样的城堡不会是防御小规模的滋扰。龙山文化时期出现的这一情况,说明当时掠夺战争已很频繁。 再者,上述结论从当时战俘数量的增多也可得到进一步说明。如前所述,用奴
34、隶殉葬在大汶口文化时期就已出现,到龙山文化阶段情况更为突出,除男女合葬和多人殉葬外,还出现了杀殉的乱葬坑、奠基坑,这些在龙山文化、齐家文化、良渚文化和辽西红山文化等遗址均有发现,其殉葬的战俘奴隶数量远非大汶口文化时期可比。 另外,在河北邯郸涧沟、河南洛阳王湾等地发现的乱葬坑,坑内堆放有若干死者,有的身首异处,有的呈挣扎状,有的骨架残缺不全,这些有的可能是战争中阵亡者,有的可能是俘虏。从以上两个方面可以看出,龙山文化时期,中国古代战争确实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姚政:先秦人殉人祭研究,载先秦研究动态1988年第1期。(二)古史传说中的部落战争在前文关于中国古代战争起源的论述中,我们知道在大汶口文化时
35、期中国最早的战争已经发生,到龙山文化时期中国古代战争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但我们借以说明问题的都是考古材料,睹物而不见人。不过值得庆幸的是古史中关于上古社会传说的记载却给我们复原原始社会历史、再现当时的战争情形提供了帮助,尽管它们极为有限。这些传说不仅对于研究中国文化渊源和中华民族主体的形成具有极重要的价值,而且不少神话传说还记述了远古战争的一些情况,这对于我们勾勒中国远古战争的轮廓是极为难得的。 1。黄帝时代的战争在距今五六千年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类群体间的交往不断扩大,在中华大地上形成了若干部族集团,其中主要有生活在黄河中游及其邻近地区的华夏集团;以泰山为中心的东夷集团和以洞庭、鄱阳两湖
36、为中心的苗蛮集团。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三大集团都不断向四周迁徙发展,形成犬牙交错的分布局面,彼此间经济文化不断得到交流融合。传说中主要的氏族部落有:1。属于华夏集团的有炎帝、黄帝两大部落。传说炎帝为神农氏(一说烈山氏),是一很古老的氏族,它发祥于渭水上游,后沿渭水、黄河东迁至河南、河北、山东交界一带,距今五千多年前发展成为一个强大的部落集团,相传共工氏及后来的四岳均为其后裔。黄帝族,为轩辕氏,其先祖与炎帝氏族同源。国语晋语说:昔少典娶于有。氏,生黄帝、炎帝。黄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成而异德,故黄帝为姬,炎帝为姜。以此为据并结合其他传说,近代有的史学家推断黄帝族发祥于陕西北部,后沿北洛水向东
37、南下到与黄河交汇处,东渡黄河进入晋西南地区,继而沿中条山、太行山向东北迁入今河北地区。在华北稳定下来后,黄帝习用干戈,以征不享(史记五帝本纪),经过五十二战而天下咸服,就是用武力征服了许多氏族部落(包括炎帝和蚩尤),成了黄河中下游地区一个强大的部落联盟。据国语晋语说:黄帝之子二十五宗,其得姓十四人,为十二姓:姬、酉、祁、己、滕、箴、任、荀、僖、姞、儇、依是也。可见其后裔繁兴,成为后来华夏族的核心之一。 属于东夷集团的有太皞、少皞和九黎。太皞是生活在淮河支流颖河、涡河流域的一个夷人部落,传说太皞居陈,陈在今河南淮阳县,处颖、涡二河之间。又,传说太皞为风姓,以龙纪,故为龙师而龙名,当与九夷中的风夷
38、有关,且以龙为图腾。少皞与太皞有密切联系,但其形成为一部落在时间上稍晚于太皞,其故墟在山东曲阜,活动范围当在泰山以南。据左传记载,春秋时的郯国为其后裔,郯子追述其先祖少皞氏称其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共有凤鸟氏、玄鸟氏等24个以鸟为名的氏族,可知少皞部落也曾经十分繁盛。九黎主要活动于泰山以西及江苏、山东、河北、河南等省交 国语晋语。 左传昭公十七年。 界处,传说及少皞之衰也,九黎乱德。九黎乱德,以蚩尤为首,蚩尤为九黎一著名首领,相传其有兄弟81人,这里的81人,当指81个氏族,此数很可能是夸大的说法,但由此认为以蚩尤为首的九黎部落十分庞大是可以肯定的。 苗蛮集团中最著名的是三苗,据记载三苗之居,
39、左彭蠡之波,右洞庭之水,文山在其南,而衡山在其北。由此可知春秋战国时其主要活动于两湖之间,但其原居地却在江、汉之间,曾一度向北发展与中原氏族部落长期交战,不断交流与融合。 综上所述,在距今五六千年前,在中华大地上氏族遍布,部落林立,它们为了生存和发展,部落集团之间和部落集团内部经常发生矛盾冲突,争战不断。在传说中有几场发生于中原的著名战争。即黄帝与炎帝的阪泉之战;炎帝、黄帝与蚩尤的涿鹿之战以及共工与颛顼的战争。 (1)黄帝、炎帝阪泉之战阪泉之战是华夏族内部的一场战争。史记五帝本纪载:轩辕之时,神农氏世衰,诸侯相侵伐,暴虐百姓,而神农氏弗能征。于是轩辕乃习用干戈,以征不享,诸侯咸来宾从。这表明华
40、夏族的部落联盟原以神农氏为首,但随着黄河流域的历史进入崇尚武力的英雄时代,以农耕著称的神农氏因武力不强,不能适应时代发展(以掠夺为荣耀)的需要,其首领已渐渐不能胜任联盟首领的职务,因而被强悍的黄帝部落首领所代替。炎帝不甘心本氏族首领失去部落联盟领袖的地位,极力发展力量,为重新赢得联盟领袖的职务,对拥护黄帝的各氏族部落实施武力压制,黄、炎二帝的矛盾遂由此激化。黄帝部落对炎帝的反攻予以坚决回击,用战争手段确保已取得的华夏族部落联盟领袖的地位。黄帝修德振兵,治五气,艺五种,抚万民,度四方,教熊罴貔貅豺虎,以与炎帝战于阪泉之野,即发展生产,争取众心,率以熊、罴、貔、貅、豺、虎为图腾的六个部落与炎帝在阪
41、泉(今河北怀来境内)展开决战,三战,然后得其志,经几次大的战斗,打败了炎帝部落,炎帝族一部被迫北迁,其余于黄河中下游与黄帝族融合。阪泉之战,巩固了以黄帝为首的部落联盟的新秩序,从此华夏集团强大起来,为后来与东夷、苗蛮战争的胜利奠定了基础。 (2)炎帝、黄帝对蚩尤涿鹿之战涿鹿之战,是华夏集团与东夷集团之间的一场战争。当华夏集团由西向东发展,到太行山以东定居下来时,东夷集团的一些部落也正向西发展。炎帝与蚩尤为首领的九黎部落首先发生冲突,争于涿鹿之阿,九隅无遗,传说蚩尤善作兵器,且有兄弟81人(当指氏族),武力较强,炎帝战败,居地尽失,被赶至桑干河流域,乃向同一部落联盟中的黄帝族求援,黄帝于是率族众
42、与炎帝族联合与蚩尤在涿鹿再次展开大战。传说蚩尤作兵伐黄帝,黄帝乃令应龙攻之冀州之野。应龙蓄水。蚩尤请风伯、雨师从,大风雨。黄帝乃下天女曰魃(b,传说能造成旱灾的鬼怪)。雨止,遂杀蚩尤。从传说中反映出,这场战争极为激烈,黄帝族可能曾在河流上筑坝蓄水以阻挡九黎族国语楚语下。 战国策。 逸周书尝麦。 山海经大荒北经。 的进攻,战争开始后,连日风雨交加,双方无法交战,直至雨过天晴,才把九黎族打败,并于冀州之野擒杀蚩尤。战后,黄帝命少皞清司马鸟师以正五帝之官,即以东夷集团中另一部落酋长清统领九黎部落。此次战争是两大集团在发展过程中发生的冲突,战争以华夏族的胜利而告终,但这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战后华夏
43、族与东夷族之间的交流和融合进一步扩大,并结成盟好,共同发展。如鱼龙河图说:伏蚩尤后,天下复仇,黄帝遂画蚩尤形象,以威天下。 (3)共工和颛顼的战争共工氏为一古老氏族,据考,其故地在今河南辉县境内,世代居住于水患严重的地方,其先祖句龙修堤以防水,取得成功,氏族因而兴旺。至共工时,可能是气候条件发生了变化,但其首领仍因循旧法,造成壅防百川,堕高堙庳,以害天下,皇天弗福,庶民弗助,祸乱并兴的恶果。时颛顼继黄帝而为华夏族联盟首领,颛顼居帝邱(今河南濮阳),在河东,处下游。共工氏在河西,处上游,其以壅塞河流法防水患,造成堤坝冲决,首先殃及地处下游的颛顼氏族,因而引起冲突。据淮南子天文训载:昔者共工与颛顼
44、争为帝,怒而触不周山,天柱折,地维绝。此传说表明双方发生了一场大战斗,之所以说是争为帝,可能是为争夺与水利有关地区的控制权,这场战争以颛顼胜利而告终。 上述这几次战争,都发生在距今5000年前后的炎帝、黄帝时代或稍晚的时期,是中国传说时代最早的战争。此时的战争已超出氏族部落间的械斗,而主要是发生在两个部族集团或部落联盟之间,战争已带有氏族酋长争夺统治权(联盟首领地位)的性质。从战争指导上看,已开始注意战前准备,利用天气条件和争取同盟军等因素。从战争结果看,还没有出现文明时代那种对战败者进行奴役的情形,而主要是胜利的一方将失败一方赶出原住地或与失败一方结为联盟。从各部落联盟不断交往,发生冲突,而
45、又不断融合的传说中,表明各民族祖先在共同缔造中华文化的过程中都作出了贡献。 2。尧、舜、禹时代的战争-伐三苗之战在我国古史传说中,继炎帝、黄帝时代之后,便进入所谓尧、舜、禹时代,这一时期社会生产获得进一步的发展,部落联盟日益扩大。为了协调部落之间的关系和维护部落联盟的整体利益,部落联盟内部形成了一套由各部落首领、宗教祭司、军事领袖共同组成的管理机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而当遇到重大事件则召集全体部族成员会议公决。但是随着生产的发展,私有因素的加强,部落首领为了积累财富不断发动战争,他们的权力和地位在战争过程中日益得到强化。尤其是崇尚武力的英雄时代的到来,军事首领在氏族部落的社会生活中起着极重要的
46、作用,氏族部落成员也以军事编制的形式出现,因而显出极强的军事性。但当时还保留有原始民主制因素,族众还有一些民主权力,如选举部落首领、参与重大事件的商议决策等。由于这两方面因素的同时存在,因此这一时期被称为军事民主制时期,同时又被称作禅让时代,即在确定部落联盟首领的问题上,由参加联盟的各部落首领组成逸周书尝麦。 国语周语。 的部落联盟会议推举继承人,经过长期考察后,将部落联盟首领的职位让给被推举的人,这是一种和平民主的传位方式,从尧到禹,均是如此。 从军事民主制的形成及其存在的社会背景来看,结合考古材料,可知尧舜禹时代的战争是很频繁的,在古史传说中所反映的这一时期的战争主要是尧舜禹对三苗的战争。
47、 以尧为首领的部落联盟,是由涿鹿之战后华夏、东夷两大集团融合而成的,是在约4500年前后,由分属于两大集团的一些部落建立的一个以晋西南为中心的联盟,从其居地看,正好与南面的苗蛮集团活动区域的北境相毗邻。尧攻驩兜丹水之战。驩兜是三苗族中一个以修蛇为图腾的部落的首领。 尧之时,他率部族从丹水下游向上游发展,威胁尧部落的安全,传说尧战于丹水之浦以服南蛮,舜却苗民,更易其俗。丹水即丹江,发源于秦岭东南部终南山(在今陕西商县西北),向东南流经河南,在湖北均县流入汉江,是汉江的一条重要支流。丹水流域是古代通往陕西的交通要道,土质肥沃,气候温和,物产丰富。丹水之战极有可能是因为三苗势力向这一地区扩展而引起的
48、,考古发现也说明这一地区是华夏族与苗蛮集团交汇、争夺的地区。如丹江边上的河南浙川江下王岗,发现一处很大的史前遗址,有关研究认为,距今5000年前后,这里是属于华夏集团先民居处地,留下了丰富的仰韶文化遗存。而距今4700-4600年前,属于苗蛮集团先民创造的屈家岭文化曾扩展到汉水上游至秦岭以南广大地区,也在下王岗留下了居住遗迹。距今4500-4300年间,这里再次成为华夏集团(具体为龙山文化先民)活动地区。可见尧舜禹伐三苗的传说是有根据的。丹水之战以驩兜族的失败而告终。 舜继尧为联盟领袖后,仍与三苗不断发生战争,如战国策秦策有舜伐三苗,孟子万章有舜。迁三苗于三危(三危的方位地点,其说不一,多数认
49、为在今甘肃敦煌附近,另有在云南或四川等说法,不下八九种),但据韩非子五蠹上所说:当舜之时,有苗不服,禹将伐之,舜:不可,上德不厚而行武,非道也。乃修教三年,执干戚舞,有苗乃服。可知舜时与三苗的关系以和平相处为主,值得注意的是舜把注意力放在发展生产,加强武备上,以此形成威慑力,使苗蛮畏之而服,这为后来禹伐三苗奠定了基础。 禹伐三苗是两大集团间的一次大决战。墨子非攻载:昔者三苗大乱,天命殛之,禹亲把天之瑞令,以征有苗,可知禹为联盟领袖时,三苗内部发生了变乱,禹乘机以受命于天为借口,大举向三苗进发。他在动员令中指出:苗民弗用灵。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杀戮无辜,上天哀矜庶戮之不辜,报虐以威,遏绝
50、苗民,无世在下,申明伐三苗是因为三苗不敬神灵,且以重刑杀戮无辜之民,而上天怜念民众,要以威武之举来惩罚苗民,将其斩尽杀绝,征苗之举乃上天之命。出征前,禹举行仪式祭天地祖先并誓师,再次表明代天行罚之意,即所谓非唯小子(自己谦称),敢行称乱,蠢兹有苗,用于之罚,若予既率尔群对(封)诸群(君),以征有苗(墨子兼爱)。据墨子非攻载,战斗非常激烈,四(雷)电诱(誖)祗(振),有神人面鸟身,若瑾(奉圭)以侍。搤矢有苗之祥(将),苗师大乱,后乃遂几,即战场上象雷电一样震天动地,禹有人面鸟身的神 吕氏春秋召类。 尚书吕刑。 护佑,三苗首领被箭射中,苗师大乱,兵败,从此逐渐衰亡。禹此役大获全胜。 从上述传说中可
51、见,尧舜禹时期的战争,其目的已较以前有了很大变化,不再是单纯的部落之间的复仇械斗和对生活居地的争夺,更主要的表现为对财富与战俘的掠夺。如国语周语下记载,太子晋谏周灵王时,追溯黎苗之王被灭亡的情况说:人类其宗庙而火焚其彝器,子孙为隶,不夷于民,说明禹征三苗胜利后,不仅仅是将三苗打败或赶走,而是实行亡其氏姓,说明俘其人民为奴隶的政策,已成为战争的目的之一。 3。军事民主制下的军事首领如前所述,远古战争自仰韶文化时期就已发生,然而在原始社会末期的战争,虽有不断扩大、频繁之趋势,但仍处于最早阶段,军事的各要素并未齐备,许多因素尚未产生或正处于孕育阶段。但自有战争之日起,就有了军事首领,因为战争是人类有
52、组织的活动,至少得先将人集合起来才能投入战斗,这样就得有人来承担这一职能。在原始社会氏族公社时期,人类团体的构成形式,决定了每一氏族都必须有德高望重、有经验且在身体素质方面有突出优势的人来担任首领,氏族的一切活动从生产、生活到对其他部族的械斗、战争,均由其组织管理,而当部落联盟出现后,被推选的部落联盟首领需担任同样的职责。无论是氏族部落酋长还是部落联盟首领,其职责范围包括氏族部落活动的各个方面,因此在远古战争中是没有专职的军事指挥的。部落酋长和联盟首领实际上具有双重身分:在日常生活中,因为他们是生产的能手,经验丰富,德高望重而负责维持族内的秩序,安排生产;而在战争发生时则因为身强力壮成为勇士,
53、被推举为首领而组织指挥战争,他们组织指挥战争主要是凭借自己的声望,通过动员族众来进行。司马法所谓:有虞氏戒于国中,欲民体其命也,就是以劝戒的方式极力宣传战争对氏族部落存亡之利害关系,使族众认识到战争的必要而自觉应命从征,前面所述禹在伐三苗前注意战前动员、举行誓师大会即是明证。因此他们之所以成为军事首领是以在氏族部落中的地位为前提的。从大汶口文化时期遗址发现的墓葬可以看到,自有战争之时起,氏族部落首领就具有了双重身份,因为被证实是军事首领的墓主都极富有,这是特权的象征,也是战争的结果。随着私有观念的增强,作为部落首领,积累私有财产的欲望驱动他们利用特权去发动战争;而战争的发动和进行,使其在频繁的
54、掠夺中,不仅巩固加强了自己的权力,而且带来了大量的财富包括战俘奴隶。 因此,在军事民主制下,以掠夺财富和奴隶的部落战争,使氏族公社进一步解体,王权的加强和私有财产的增多及不均,为阶级和国家的形成创造了条件,此后,中国历史便进入了文明时代(阶级社会)。 (三)兵器的滥觞兵器作为人类借以增强搏击能力、更有效杀伤敌人的外在物,是与战争同时产生的,可以说中国远古战争发生之日,便是中国兵器产生之时。 在原始人群时期,各人类群体在广阔的大地上各自向自然索取食用,相互之间很少往来,没有经济联系,也没有矛盾冲突。当时生产力水平极低,原始人必须群处并共同劳动,共同消费,没有剩余产品,没有私有观念,没有私有财产和
55、阶级以及国家,因而也就没有战争。当时只有与野兽作斗争的武器,这些武器便是最主要的生产工具。随着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到新石器时代,当人类社会进入氏族公社尤其是父系氏族公社阶段之后,人类集团的不断扩大,氏族部落之间为争夺生活资源(水源、土地、牧场等)以及婚姻的掠夺和血缘复仇等而引起争斗。在部落冲突中,人们像对付野兽一样拿起手中的工具与敌对部落的成员相向搏击,从此,人与野兽斗争的工具开始成为了人与人斗争的工具,兵器便产生了。在当时情况下,生产工具和兵器是很难区分的,可以说还没有专门的兵器,生产工具与兵器同体二职,用于生产则是工具,用于战斗则是兵器,这是最早兵器的突出特点。 最初兵器的种类,从历年出土的
56、新石器时代的石器看,其器型多样,种类不少,可用于战斗的有石戈、石矛、石刀、石弹、石球、石斧、石铲以及石质或骨质的标枪头和矢镞,此外还有红铜制成的小型刀、锥、凿等。不难推知,在旧石器时代就已普遍使用的木制棍棒、标枪和矛等,在新石器时代必然也是大量存在的。 在新石器时代,受当时生产力水平的制约,兵器(即工具)的生产制作除木质的是砍削而成外,石质的兵器已采用磨制技术,而大量复合工具的存在,说明钻孔装柄技术也已很普及。但石质磨制仍是当时兵器制作的突出特点,这是生产力水平制约所致,同时也是长期生产生活经验积累的结果。四、夏代的军事(一)夏代军事概说尧舜时王权已经萌芽,到禹时,随着伐三苗的胜利,军事首领的
57、威望进一步提高,加速了王权的形成。传说禹曾合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左传哀公七年),致群神于会稽之山,防风氏后至,禹杀而戮之(国语鲁语),表明禹时已建立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大联盟,并初具国家雏形。参加盟会的各部落酋长要执玉帛,违背命令者则遭杀戮,联盟的各部落不再是平等的,军事首领的权力已不仅限于战场上,而是逐渐凌驾于社会之上,但军事民主制仍有一定的生命力。传说禹晚年还是按惯例召集部落首领会议,商议继任人选问题,当时推举了与禹同时担任公职的皋陶;皋陶先禹而死,禹继而举荐任公职时间很短的益,与此同时却培植自己儿子启的势力;禹死后,启与支党攻益而夺之天下。因此后世多认为禹名传天下于益,其实令启自取之(
58、战国策燕策),即禹时便开始有意破坏禅让制度,到启时,这一制度因启杀益而宣告终结,统治天下的权力发生了由传贤到传子的巨变。启杀益后,接着又击败有扈氏的反抗,终于在中原建立了家天下的奴隶制夏王朝。 夏王朝建立之后,国家机器还很不完备,统治阶级内部的权力之争非常激烈,反叛力量此伏彼起。启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征伐反叛,不断实施武力,在频繁的战争中,建立了兵农合一的军队,奴隶制军事制度略见雏形。当时的军事活动以维护统治者的利益为目的,战争的性质不再仅仅是掠夺和复仇,战争已成为国家政治的一部分,因此当时的战争以扩大统治的征服和巩固统治的平定反叛为主要内容。随着战争的升级和性质的变化,以及社会生产的进步,此
59、时的兵器生产获得了很大发展,铜兵器和战车已经出现,但石兵器仍占主导;军事设施尤其是城防建设随着战争的扩大和兵器的进步而受到重视;随着军事制度的出现和军事装备的改进,作战的方法也发生了新的变化。 (二)夏代的兵制-奴隶制军事制度的发生随着阶级与奴隶制国家的出现,作为国家机器的一部分,军队也随之产生,但夏代为中国第一个朝代,处于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时期,即奴隶社会早期,这是一个巨变的时代,一个特殊的时代,因此其军事制度自有其特殊的内容和时代特点。 1。奴隶制军事制度的产生在原始社会末期,虽然已有了战争,但当时生产力水平低下,剩余产品少,生产工具简陋,所进行的战争,就目的而言,是为了生存、血缘复仇
60、以及掠夺有限的财富,因此部落之间发生战争时,主要表现为手持生产工具的氏族成员进行集体战斗,没有专门的兵器,也没有特殊的战术,作战人员是因需要由氏族中堪与战事者临时组成的,也就是说,没有专门的军队,自然也就无兵制可言。 自启杀益夺权,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奴隶制国家-夏王朝后,以启为首的奴隶主贵族统治阶级,为了防止王族以外其他贵族夺权和镇压奴隶反抗,为了防范夏王朝以外部落的劫夺和便于劫夺外部落,在政治上产生了建立军队的需要,即需要有一支强而可恃的力量来实施上述职能。再者,由于生产的发展,和手工业的进步,已能专门制造用于战争的兵器,这为军队的建立提供了物质保证,因此夏王朝开始建立我国第一支为
61、奴隶主贵族服务的军队,相应地也就产生了早期的兵制。 夏王朝是我国第一个奴隶制国家政权,国家机器刚刚建立,它还带有原始公社的诸多遗迹,其一切制度都还非常幼稚、简单,处于初创阶段。再者,夏代无确认的文字资料,考古所获亦甚少,因此我们今天只能借助古籍记载中的传说,勾勒夏代兵制的大致轮廓。 夏代的军队,由于产生于过渡时期,有其特殊性,具体地说,就是以领土财产为基础的奴隶制国家军队和以血族团体为基础的氏族武装相互并存。以领土财产为基础的奴隶制国家军队,是夏王朝因战争需要而临时征集组成的军队,这种军队的兵员不受血缘限制,在征集过程中,主要考虑的是地缘关系,即领土与财产;实行的是兵民合一的民军制,平时从事生
62、产劳动,战时则须应征成军。左传述哀公元年夏少康复国一事,谓少康被寒浞追杀,逃奔有虞氏,有虞氏首领虞思妻之以二姚,而邑诸论,有田一成,有众一旅,其中少康有众一旅的旅字当解为军旅,而众当是对居民团体的称呼,很显然这些民众不是追随少康逃亡的夏族成员,而是虞思赐与少康邑地上的有虞氏的族民,因此众反映的内容已不是血族团体,而是地域团体了。再如后羿因夏民而代夏政也说明当时的民众的地域关系已较血缘关系更为密切,奴隶制国家的基础已不是血缘关系而是地域关系。有众一旅把众和旅并提,说明夏朝的众具有亦民亦兵的双重身份,既是村社成员又是战士,他们在战时被动员以旅的形式编组成为奴隶制国家军队。 在整个夏朝,尤其是其初建
63、时期,氏族与国家间的矛盾非常激烈,夏王朝统治范围内的不少氏族,如有扈氏等,曾公开与夏王朝对立,发动武装斗争。很显然,他们借以与夏王朝对抗的还不可能是国家军队,而是氏族武装。这些武装力量的组成形式,和原始社会末期的氏族部落武装并无太大区别,这是夏王朝统治区内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结果。但这些氏族内部并非一成不变,随着自身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外部条件的影响,它们也在不断地向国家转化,其武装也随之变成国家军队。这种变化是从一部落或氏族接纳其他氏族或部落成员担任公职开始的,这种情况在当时并非鲜见,如夏少康出任有虞氏的庖正,伯明氏的寒浞做有穷氏的相;夏后氏的臣靡,先事有穷氏后羿,后又投靠有鬲氏等均是其例。
64、这种情况的出现,必然会导致氏族血缘关系的瓦解和以地域关系为基础的国家军队的产生。由上述可知,夏代除王朝国家军队外,还较普遍地存在着氏族武装,并在夏代历史上起过重要作用。后羿、寒浞夺权及少康复国,均得力于氏族武装,但这些氏族武装随着氏族制向奴隶制国家的转化,也逐渐演变成国家军队了。 2。夏代军队的编制和兵种军队是为了战争而存在的,与氏族部落战争的集体械斗不同,国家军队是有组织、有编制的。遗憾的是,有关夏代军队编制的记载极少,其详细情况不得而知。仅就左传所载夏少康有众一旅推测,旅可能是夏代军事编制的最大单位,至于其下有无多级军事组织以及基层组织是什么,均不可知,但有一点是可能的,即军队的编组方法与
65、村社组织形式有密切关系。 关于夏代军队的兵种,从当时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水平来看,结合考古发现和文献记载,可知有步兵、车兵两种。 夏代的步兵,是当时主要的兵种,因为当时还没有骑兵,车兵虽已出现,但就当时生产力水平而言,兵车的生产能力是很有限的,自然车兵还不可能占主导。我们虽然可以推知步兵是夏代军队的主要组成部分,但文献中关于步兵的记载可谓凤毛麟角,或语焉不详,其如何编组,如何作战,难以具体描述。 如上所述,在夏代已出现车兵,但数量很少。车兵是以车的出现为前提的,车在原始社会末期就已出现,淮南子说山训说:古人见飞篷而知为车,先秦诸子多说奚仲作车(世本作篇,并见于墨子非儒、荀子解蔽和管子等书),据
66、左传杜预注:奚仲为夏禹掌车服大夫,即车正。又,史记夏本纪记禹治水时陆行乘车,水行乘船,可见夏禹时已有了车。到夏初车已经有相当数量,如夏书说:赋纳以言,明试以功,车服以庸,即把车作为赏功酬劳的物品;世本作篇说:胲作服牛,相土作乘马,胲为商汤七代祖先,相土为十一代祖先,据甲骨卜辞证实,他们均生活在夏代。因此,夏代有车是毫无疑问的,而且用于作战。尚书甘誓载:左不攻于左,汝不恭命;右不攻于右,汝不恭命;御非其马之正,汝不恭命。这里的左、右,一般认为应是车左、车右。从后来车兵的发展可知,车左执弓主射,车右执矛御敌,即使当时未必有如此明确的分工,但以车为中心,左右各自杀敌的车兵的存在是可以肯定的。至于车上
67、驾战人员,因没有材料说明,是否有史家通常说的甲首以及人数多少,均无以推断。不过有一种可能,因兵车出现之初,数量有限,可能主要为军事指挥人员所乘。但是到夏晚期,车兵不仅数量增大,而且已成为一支攻击力极强的突击力量。如吕氏春秋简选篇载:殷汤良车七十乘,必死士六千人,以戊子战于郕,遂禽推移大牺,登自鸣条,乃入巢门,遂有夏;又墨子明鬼下有汤以车九两(辆),鸟阵雁行,汤乘大赞,犯逐夏众,入之郊遂。这两条材料均说明了车兵与车战在夏末已发展到相当规模与水平,并在战争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夏代的战争夏王朝建立后,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国家,为巩固国家政权和扩大统治,夏统治阶级在400年间,进行了无数次
68、对异己势力和边疆氏族部落的征服战争,其中见于史籍记载的著名战争有:1。夏启攻有扈氏之战启杀益夺取王位建立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后,夏奴隶主贵族内部发生了新旧势力的矛盾,氏族制与奴隶制之间的斗争十分激烈。夏统治区内不少氏族对夏不满,起而反抗,其中居住在今陕西户县的有扈氏尤为突出。对此,夏统治者采取了强硬的措施,决定以武力平服。夏启三岁,夏启召集上卿统大军与有扈氏大战于甘(今陕西户县西南)。战前启同全军举行了庄严的誓师大会(即甘誓),历数有扈氏的罪状,鼓舞士气,并强调作战纪律。两军经过激烈交锋,有扈氏大败,战后有扈氏被罚为牧奴。经此一战,欲与夏对抗的氏族闻之慑畏,从而巩固了启的统治地位。 2。夏仲康征羲
69、和之战羲和,为夏统治区内一氏族首领,善观天象,夏王委之以天象官之职。 夏仲康元岁,有日食之象,而羲和未能准确预报,仲康以其失职,派胤统军前往征讨羲和部落。此次征讨,非因叛反,而是因羲和未能尽职,可见夏统治者为显示王权的力量和表明王权的至尊,已不惜兵戎相见,反映了军事与政治制度发展的紧密关系。 3。夏征东夷之战东夷,是对居于黄河下游及淮河流域的氏族部落的总称。在史前时期,东夷集团的社会经济发展就与华夏集团齐头并进,曾多次与华夏族争夺中原,成为华夏族的强大对手,至夏代依然如故。东夷诸部叛服无常,对夏的统治造成极大威胁,夏统治者为巩固统治和扩张势力,曾数次对东夷大规模用兵。 夏相时曾先后对属于东夷集
70、团的风夷、黄夷等部落发动进攻。 少康复国后,东夷中不少部落仍不服夏朝统治,与夏抗争,东夷诸部中仅方夷来朝。少康以太康失国为鉴,重视发展生产,国力增强,至其子予(又作杼)继位后,开始对东夷采取大规模的军事行动,一度迁都于老丘(今河南开封陈留北),并且为对付善射的东夷,改善武器装备,改进和发展了兵士的甲胄和矛。东征之战取得节节胜利,一直打到东海海滨,杼因此举而为后世称颂。国语鲁语说:杼能帅禹者,夏后代报焉极言杼东征东夷对巩固和发展夏王朝的作用,并以之与禹相提并论,深受后代崇敬。事实也证明,杼征东夷确实收到了预期的效果,至杼子槐(又作芬)在位时,风夷、黄夷、于夷、方夷等九夷均承认夏的统治而入都朝见。
71、可以说征东夷之战,不仅加强了夏夷之间的交往和联系,同时使夏王朝的统治由今豫西晋南地区扩展到黄河中下游地区以至淮河流域,进一步促进了这些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华夏族的形成。另外,如前所说,这场战争对兵器和军队的发展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促进作用。 4。夏少康破寒浞复国之战启子太康继位后,因不恤民众,统治动摇,有穷氏首领后羿借夏众的不满情绪兴兵赶走太康,自立为帝,史称太康失国。嗣后,羿之亲信寒浞又夺羿自立。太康弟仲康之子相,于流亡中在帝丘(今河南濮阳县)立国,遭寒浞攻杀。相之子少康被迫投奔有虞氏,在纶(今河南虞城)召集旧臣遗民,积蓄和发展军事力量,准备复国。与此同时,夏旧臣靡也在有鬲氏境内(山东德州北)招
72、纳被寒浞击败的斟灌氏和斟寻氏余众,准备配合少康行动。时寒浞为确保自己的统治,反击来自各方的反对,频繁用兵,致使内部矛盾重重,局势动荡,少康和靡抓住时机向寒浞发起进攻,击杀寒浞二子浇和豷(yi),寒浞代夏遂告失败,少康称帝,恢复了夏王朝的统治。 (四)夏代的兵器兵器的产生是以战争为前提的,但其发展却受社会生产的严格制约,可以说兵器的水平是与生产技术,尤其是手工业生产技术水平相适应的。大量的考古材料说明,在公元前2000年前后,即夏王朝统治时期,夏王朝统治区域的黄河流域的农业生产工具仍以石器(含木、骨器)为主,但在工具制作上已较以前有了较大改进,石镰、蚌锄、蚌镰等先进生产工具的广泛使用,不仅使农业
73、生产有了很大进步,同时促进了畜牧业和手工业的发展。当时制陶、制骨等手工业在技术和生产规模方面都有所提高,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青铜冶炼和青铜器的制作发展得很快并达到了一定的水平。 与上述社会生产力相适应,夏代的兵器也有了新的发展。从这一时期遗址出土的情况看,就兵器的种类而言,除原始社会末期就已出现的刀、匕首、矛头、锥、戈、镞、斧、铲、棒等型制外,还出现了护身的甲和用于作战的兵车。其中箭头的数量明显增多,质料和制作技术有了新的发展,仅就箭镞来看,不仅有石质、骨质和蚌壳质的,而且还有铜质的。在制作上亦极精到,有的镞身(主要指蚌镞、骨镞)断面呈三角形,脊和两翼刻有血漕,铜镞和制作精良的骨、蚌镞使得弓箭的威
74、力大大提高,而弓箭杀伤力的增强,必然促进防护具的产生和发展,杼作甲和杼作矛便是在此前提下兵器相互促进发展的结果。当然,甲作为一种防护用具在夏以前即已出现,最早的甲当是用藤木和皮革制作的,主要用于防护前胸后背和手臂,杼作甲和杼作矛的记载只能说是杼因战争需要而对兵器加以改进的反映。 车,在原始社会就已出现,夏代车已被用于作战,对此前文已述。但关于当时战车的型制,史籍却没有详载,据管子形势篇载:奚仲之为车器也,方、圆、曲、直皆中规矩钩绳,故相旋相得,用之牢利,成器坚固,说明夏禹时制车技术已很高超,至夏代战车的制作技术当又高于夏禹之时,更加牢靠坚固,故能用于作战。兵车作为一种新的武器装备,使兵制和作战
75、技术发生了新的变化,即出现了新的兵种-车兵以及因兵车作战的特殊性而引生的车兵战术。 但是,就总体而言,毕竟夏代的社会生产力还比较低,当时用于装备军队的兵器仍以弓箭和木石制作的兵器为主,即仍处于石兵器占统治地位的时代。甲和兵车虽已出现,但其数量是很有限的。 五、商代的军事(一)商代军事概说商,原是一个历史悠久的部落,子姓,始祖名契,传说是有娀氏女简狄吞玄鸟(燕子)卵而孕生,即所谓天命玄鸟,降而生商(诗经商颂)。契和禹同处一个时期,均是当时中国北方重要部落的首领。契为首领的部落最初活动于番、砥(今翼南滹沱河、漳水之间)一带,后几经迁徙(传说凡八迁)至十四世汤居于亳(今山东曹县),该部落在七世上甲微
76、时已开始向国家转化,到汤时发展成为黄河下游一个强大的方国,进而从夏的属国变成与夏抗衡的敌对力量。 而夏王朝到孔甲在位时,因其好鬼神,事淫乱,致使国势渐衰,诸侯畔(叛)之(史记夏本纪),又历四世至桀在位时,社会矛盾更加尖锐。桀虽非一无能君王,欲极力摆脱孔甲以来的困境,然而却依恃王权,专横残暴,排除异己,生活靡烂,其结果不仅不能振弊起衰,反而落得万民厌恨、方国叛离的结果。 当夏王朝众叛亲离之际,商汤则在伊尹、仲虺等贤臣的辅佐之下,积极准备向夏发动进攻。但商毕竟为夏之属国,而以夏王为中心的观念在人们的心目中普遍确立,欲伐夏则有名不正、言不顺之嫌。因此汤为了能顺利地伐夏,一方面广布仁德,收天下人之心;
77、另一方面利用各种途径展开宣传战,揭露夏王的罪状,逐步使自己取得代天之罚、众望所归的地位。考虑到夏历时400年,尚有一定的实力和号召力,因此采取试探进攻的办法,曾两次拒绝向夏朝贡,并派伊尹潜入夏廷观情,当时机成熟后,便运用先剪除枝叶、后直捣根基的战略,先攻灭了尚支持夏王朝的葛、韦、顾、昆吾等方国,然后采取大迂回作战,绕至夏都西面,攻其侧背,断其后路,最终与夏军在鸣条展开决战,逐灭夏桀。商历时18年,凡十一征而终灭夏。 商汤得天下,并不意味着新的社会制度的产生,而是奴隶制国家政权的更迭,因此其统治并没有发生质变,仍是奴隶制的延续和进一步发展。就整个商代的军事而言,举凡军制、战争、兵器、兵法等诸方面
78、,在夏代的基础上又有了新的发展。从兵制看,商代兵制进入了奴隶制军事制度的发展阶段,主要表现为王权对军队控制的加强、军队管理体系的开始完善以及军队人数的增加。当时实行的虽然仍是民兵制度,但已有了王室军与方国军的明显区分,而且军队编制、兵员、隶属关系等已出现较为固定的迹象。从战争来看,除灭夏立国之战外,其战事仍主要表现为巩固和扩大统治的征伐,但其对象主要是边疆的部落氏族或方国,因此战争不再是对中原的争夺,而是开疆拓土的远征。从兵器看,商代木石兵器虽然仍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但随着社会生产及战争的发展,青铜兵器已明显增多,并在战争中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同时,兵车的使用也较前增多。随着军队编制和兵员的相
79、对固定以及兵器的发展,军队训练和相应的战术有了较明显的进步。总之,由于上述诸因素的发展变化,国家统治者驾驭军事行动的战略水平明显提高,军事活动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显得愈益重要。 (二)商代的兵制-奴隶制军事制度的发展1。商代的军队军队的发展受制于政治制度的发展。商代是中国奴隶制发展时期,在商王朝统治的广大范围之内(据文献及考古资料知商统治范围东临大海,西至陕西西部,北抵辽宁、河北、内蒙一带,南达汉水流域),以王都为中心,因距统治中心的远近而有明显的层次之分,简单地说,即有内服与外服之分。所谓内服,即以商王朝都邑为中心的邦畿之地,是商王朝直接有效的统治区域,设有百官(百僚、百辟)进行管理。而外服,则
80、是指邦畿以外的列国(方国),是邦伯(诸侯)治理之区,承担护卫王畿,奉命征伐,缴贡纳赋的义务,与商王朝的关系相对松弛。与商代这一统治格局相适应,其军队也存在着王室军和方国军两大系统,类似于我们今天所说的中央军与地方军。受社会发展阶段的制约,和夏代军队一样,虽然地缘关系已占主导地位,但仍有以血族集团为基础的武装,并同时存在两类军队之中,使商代军队的构成仍带有氏族社会的某些痕迹。 从大量的甲骨卜辞和一些文献记载中我们不难发现,王室军是由两部分构成的,一是以地域为准,以众为兵源编组成的师旅;一是以血缘为准,由王室或其他世家大族之族众为兵源组成的族军。 (1)王室军商代甲骨文中的字,隶书写作,孙诒让、罗
81、振玉及郭沫若等史学家均释为师,与夏代就已出现的旅一样,都是商代军队的编制单位,甲骨卜辞中有:丁酉贞,王作三,左、中、右(粹597);翌日,王其令有旅左眔见方,不雉众?(屯南2328);丁卯卜,贞,我亡(合集四,11274正);丙午卜贞,自于,十二月(合集三,5813);王其以众合右旅(眔左)旅于佳,?(屯南2350);右旅雉(王)众?(屯南2064)。 从以上关于军事的卜辞材料中不难看出,师旅是商代的军队编制单位,再从师分左、中、右;而旅除左、中、右外,又有王旅(合集三,5822)、我旅(合集5824)之称。这里的王旅、我旅,可能就是中旅,而冠以王、我,并不以序称,因为三师均为王有,如旅与师同
82、,则如此称呼大可不必,因此王旅、我旅当指为王直接统辖的较师低一级的军队。与夏、周军队前后比较,夏仅有旅,西周则有西六师、成周八师,可以看出商代军队是处于承上启下的动态发展中的一个阶段。在夏代旅的基础上,由于军队的扩大而有了比旅大一级的单位,但其数量又少于西周时期。因此,师是商代最高的军队编制单位,旅为次一级军队编制单位。然而在商代,旅之下还没有象周代那样系统而具体的基层编制单位,这正反映了商代师旅是由夏代的旅向周代的伍、什、两、卒、旅、师、军发展的过渡阶段。在商代,师不仅是军队的编制单位,而且还被用于称呼军队以及用作人名、职官和地名。 关于师旅的兵员来源,从前面所引卜辞第二、五、六条中可知,旅
83、是由众组成的,而师作为最高一级的编制单位,是在旅的基础上组建的,其兵员自然也是来源于众。关于众的身分地位,目前史学界尚有歧义,但从卜辞中我们清楚地看到,众既应召征战,又田猎、田、并甾王事,很明显他们不是奴隶,而是以地域关系为主(也相对地因族而居)的平民百姓,他们具有亦兵亦农的双重身份。 除上述由众组成的师旅外,族军也是构成商王室军的另一支重要力量,甲骨卜辞对此有较多记载:己亥贞,令王族追召方(南明616);叀三族马令?眔令三族?叀族令,乙酉卜于丁令马(宁一,506);己亥,历贞,三族王其令追召方,及子(京,4387);癸巳卜,王其令五族戍眔伐(粹1149);丁酉卜,王族爱多子族立于召(南明22
84、4)。 上述材料中的王族、三族、五族、多子族等,很显然是有血缘关系的人组成的团体,而这些团体参与重大军事行动,自然就是商朝国家军队的组成部分。据考证,它们是商王的亲族或商王同姓族,这些族军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因而有单独应召征战的情况。它们也有可能作为一个独立单位被编入师旅之中,如前面提到的王旅或许有此同等的含义。族军的存在是当时所处社会阶段的反映,在氏族公社时期,军事组织表现为全民武装,而进入阶级社会后,武装为统治阶级所把持,奴隶被剥夺了作为战士的权利。但是血族的因素在当时还是无处不在,因此,作为氏族制的遗痕,氏族武装在显贵的奴隶主贵族中仍得以保存,并持续到此后相当长的时期,成为奴隶制国家统治的
85、重要工具之一。 (2)方国军在商王朝统治的广大地域内,有着无数大大小小的方国(诸侯)。逸周书殷祝解说:汤放桀而复薄三千诸侯大会,陈梦家在殷墟卜辞综述第八章中说卜辞中所见方国共有48个,而据近人统计却远远超出此数,不下七八十个。这些方国大多是由原始社会的氏族部落自然发展而来,而不是王室分封的,它们大都拥有自己的武装力量,这些武装独立于王室军之外,自成体系,我们将它们统称为方国军。有关方国军的情况,甲骨卜辞中记载颇多,如:五日丁酉,。沚(商之属邦-引者注)告曰:土方征于我东鄙,二邑。吾方亦侵我西鄙田。(菁二);己卯卜,贞,苦方出,王自征。(乙1330);王比兴方伐下危(缀合,151);小臣牆从伐,
86、禽危美人艹人四,而千五百七十,百,丙,车二丙(辆),盾百八十三,函五十,矢(续存下,915);。尺方出,伐我(粹,1152;合集九,27882);大方伐艹邑(粹801)。 不难看出,以上所提到的方国均有自己的军队,如危方等还有精良的武器装备,人数亦众,因而与商或商之属邦发生战争。另据丁山商周史料考证所说,武丁时曾先后征伐土方、马方、祺方、印方、龙方等20多个方国,所有这些方国用以侵扰商王朝和与商王朝对抗的武装无疑都是自己的军队。 林沄:从子卜辞论商代家族形态,见古文字研究第一辑。 方国军的存在是毫无疑义的,但关于方国军的具体情况,因材料欠缺,难以说明。陈恩林在先秦军事制度研究中,据代商而起的、
87、作为商北部方国的周方的有关文献记载,参照甲骨卜辞及周代铭文的有关内容,认为方国军的建制系统与王室军大体相似,或以师旅为编制单位,或以族为编制单位,或二者兼而有之。 (3)王国军与方国军的关系商代军队有王室军与方国军两大系统,且在建制上大体相同,但二者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对等的,地位也不是平等的。它们之间的关系受政治关系的支配,王国军与方国军的关系如同王室与诸方国之间的关系一样,是一种中央与地方的臣属的关系。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关系具有一定的原始性和不稳定性。所谓原始性,是指这种王室与方国诸侯的关系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宗法关系,正如王国维在殷周制度论(见观堂集林卷十)中所说的一样,商代的王只是诸侯之
88、长,还带有原始社会氏族部落联盟首领的痕迹,不像周代的天子是诸侯之君,与封建时代朝廷和诸侯之间的关系更是相距甚远。所谓不稳定性,则是指这种臣属关系呈现出一种动态转变和逐步加强的趋势,由于商王仅为诸侯之长,一方面,在一定时期之内,那些居处于商王朝有效统治区边缘或以外的方国,因没有受到商王朝的直接统治,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其首领在甲骨卜辞中称为伯,它们有的在名义上臣服于商朝,但实际上以商王朝统治的强弱而叛服不常。方国臣服于商,其军队则有可能为商王所用;反叛于商,其军队则成为商王室军的敌对力量和征伐的对象。另一方面,随着商王朝统治的不断加强和扩大,以其统冶中心为基点,其势力呈波状向四面扩张,距王畿较近的
89、方国先被征服,然后被商王室所封而由方国转化为受商朝直接统治的诸侯,其军队也就成了商朝军队的一部分,听从商王朝的调遣和支配,承担为商王室守边或征伐的义务。因此,王室军与方国军的关系既有对抗,又有由后者不断向前者转化而纳入同一体系的趋势,其对立与转化以方国对商王朝的顺逆为标志。商代这种相互对立和转化从未停止过,只是作为对象的个体即方国在不同时期各不相同,这是商代政治发展趋势在军事上的反映。 综上所述,商代的军队有王室军与方国军两大体系,两类军队有着大体相似的建制形式,但又具有各自不同的性质。王室军是商王朝最主要的军事力量,方国军则是一种因商王朝强弱而具有两重性的军队。当王室军强大,使方国臣服于王室
90、时,它就成为了王室军的辅助力量;而当商王朝对它们还不能实施有效统治或统治削弱时,它们因未臣服或反叛王室而成为王室军的敌对武装力量。周由商的一方国,从臣属于商而又最终伐而代之,便是最有力的说明。 2。商代军队的编制与兵种(1)军队编制如前所述,商代军队的编制有师旅和族军两个系统。以族 为单位的编制,因史料欠缺,其具体情况难以确知。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族军是氏族武装的孑遗,根据氏族社会军事组织与村社组织相统一 杨升南:卜辞中所见诸侯对商王的臣属关系,见甲骨文与殷商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这一公认的结论,可以推知,族军的编制大概也是采用与村社组织相同的十进制组成形式,这也许比较接近当时的
91、事实。 关于以师旅为单位的编制,史料亦缺乏,但有一点是大家所共识的,即师是师旅这一编制系统的最大建制单位。关于师的人数,目前史学界尚有歧义,一般认为,商代军队的组织与村社组织相统一,虽然军、师、旅、卒、两、什、伍的编制体系到西周时才形成,但周制非在短期内凭空形成,必有其渊源和过程,也就是说周承商制。考古材料显示,殷墟侯家庄大墓的殉葬人多为一排,墓外的排坑多为10人一坑,第1004号大墓出土的兵器(戈、矛)亦为10件一捆,由此可以推测在商代已有什的存在。再者,在尚书牧誓中,师氏(师的统帅者,即师长)排在千夫长之前,千夫长即为旅之长。另外,商代军制中,同级单位并列者有三,即左、中、右,则一师当由左
92、、中、右三旅组成,而每旅以3000人计,每师有徒步9000,加上战车甲士,号称一万。 旅的组建情况,根据上述十进制与三进制相结合的原则,应是十人为什,百人为行,左、中、右三行为一大行,左、中、右三大行构成一旅,计3000人。这正与卜辞中登人三千,登旅万相符。 从军队的统帅指挥来看,各级编制单位均有其长官,旅无旅长 之名而称千夫长,师之长官则称师长、师氏,此为商代最高的统兵官。在重大军事行动中,由于当时存在着村社组织与军事组织相统一的特点,反映到军事上则表现为卿将合一。除商王亲自率军征战外,在很多情况下都是由商王任命王妃亲贵统军出征,统揽全权。在军事指挥上由师长、千夫长负责,再其下的编制单位则由
93、各级村社组织的首领统带,他们在平时组织村社群众从事生产,战时则召集所属社民组军从征,由村社管理官员变成基层军队组织的统兵官。因此,商代军队具有越是基层建制单位越带有氏族制度遗迹的特点。 (2)兵种商代军队的兵种主要有步兵和车兵两大类,而此两者之中又以步兵为主,前面所说的编制情况也是针对步兵而言。在实战中,以十进制组成的步兵,以三个独立单位(左、中、右)协同作战,有学者认为这可能是源于原始社会时的围猎。在人类社会早期,人们在追捕野兽时往往是分队三面围追,开其一面,使猎物不致四面突跑。由于步兵有较完善的编制体系和较成熟的作战方法,因此经常独立作战,尤其是在边远山区作战。步兵的征战叫做步伐,即不骑马
94、、不用车,在整个商代这是最主要的作战方式。在甲骨卜辞中多有关于步伐的记载,如:壬子卜,贞,乞步伐方,受有祐。十二月。(粹1072);庚寅卜,贞,今呇王其步伐夷。(乙7818);己亥卜,四月令步伐。(龟2、14、6);甲午王卜,贞,乍余。,朕祈酒,余步从侯喜征人方。(通592)。 车兵是商代的一支辅助兵种。商代有车兵是公认的事实。甲骨文车 字作、等形,尚书牧誓孔疏引风俗通说:车有两轮,故称为两,一两即兵车一乘。两,甲骨卜辞作丙,已用于作战。如前文引小臣牆从伐,禽危类。,丙、车二丙,。,又吕氏春秋简选说商汤率良车七十乘,必死士六千人伐夏;墨子明鬼下说汤以车九两,鸟阵雁行伐夏,这些都说明夏末商初战车
95、和车战已经有了很大发展,但其具体情况尤其是编组配备等,卜辞及古文献几乎没有记载。车兵的编组当与步兵有别,一般认为后来周代车兵是仿商朝车兵的编配而来,诗鲁颂郑笺云:兵车之法,左人持弓,右人持矛,中人御。商代考古发现已证明了这一说法。在安阳殷墟商代后期宗庙遗址旁,发现了各埋车一辆的五个坑,车坑呈品字形排列,每坑中与车同葬的有3人及大体相同的各种兵器(弓、矢、戈、刀等)3套,另外,有3个坑各埋挽马2匹,余两坑埋挽马4匹。可见这些车显然不是交通工具而是战车,这正说明商代车兵的配备情况与周代相同,即一车有甲士3人,左执弓主射,右持戈主刺,居中者则主御马驾车。同时,从上面所引考古发现还可以知道,当时兵车以
96、5辆为一作战编组单位,又据殷墟西北冈的一大墓内,曾出土25辆战车,此即是司马法中所说的正偏(清代学者黄以周在礼书通故中对此有专门论述),但这只是较大的战车编组单位,而不是最大的编制单位,因为甲骨卜辞中常有登射百(合集三,5760正)和三百射(合集三,5769正和5700)的记载,以一车配一射士为制,射百即表明有战车百辆,三百射则有车300辆,这应是目前可推知的商代最大的战车编组单位。在商代,车、步兵各自可以独立作战,但已有了以战车为中心,配以步兵的混合编组情况。前面所引殷墟商后期宗庙遗址前所埋5辆战车的最前一辆的两旁,埋葬有5人一组共15名步兵,这些步兵显然是配属于这些战车或最前面这辆战车的。
97、战车与步兵的编配,后来即发展成为合成的军队编制-乘。 如上所述,商代的车兵已有一定的数量,在战争中也起了一定的作用。 但我们也注意到,自灭夏之战建立商朝后,中原相对平息,商代战争尤其是武丁以后的战争多是对边疆山区方国的征伐,而战车的构造及其作用限制了其在边远山区的使用,甲骨卜辞中的记载也多为步伐,未见有以兵车远征者。因此,由于商代尤其是中后期征战对象的特殊性,战车在当时的使用应该是比较有限的,车兵数量也当是很少的,车战的战术也还不发达,仍处于车兵发展的早期。 (三)商代的战争1。商代战争概述战争是政治手段的延伸,商以灭夏之战建国,而在中原确立统治之后的战争,以盘庚迁殷为界,可分为前后两个时期。
98、前一时期商王朝对各方的战争,因目前所见材料极缺,除竹书纪年所载的征夷、征班方、征戎以外,其他战事未有记述,但从当时的政治形势来看,这一时期的战争主要是针对中原各地反叛不服之方国。而自盘庚迁殷以后,即商之中后期,中原各地业已平定,经济发展,国力兴盛,军力强大,因此势力逐渐达于边疆地区。与此同时,南、北、西各方的外族如狄、羌、荆楚等,经长期发展,势力亦渐强大,并时常与周族接触,侵扰商之边属。因此商代中后期的战争主要是对边疆的远征,通过这些远征进一步加强和扩大了商王朝的统治。从当时战争规模之大、时间之久,亦足证狄羌、盐蛮等族的实力之强。到武丁时,边疆方国和外族已构成对商王朝统治的重大威胁,最后商终为
99、新起的周族所灭。2。商代重大战事(1)汤灭夏鸣条之战夏末,商族崛起,至汤时成为一个强大的方国,而夏政衰微,各种社会矛盾异常尖锐,出现了灭亡之兆。在此有利形势下,商汤积极进行灭夏准备,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措施。他罗致贤能,知人善任,以伊尹和仲虺为左右相,在政治上展开强大的攻势,一方面宣传揭露夏统治的暴虐,另一方面采取宽以治民的政策,极力扩大自己的影响,争取各方国的支持与拥护,当时不少方国归附于商。如史记夏本纪载:汤修德,诸侯皆归商。又如墨子非命篇谓:汤时诸侯与之,贤士归之。由于商汤采取了这些办法,并收到了预期的效果,因而商的力量逐渐发展起来。但从当时的情况看,夏历400年,虽衰败而其统治基础犹存,
100、在方国中还有一定的号召力,诸侯对夏王仍是敢怒而不敢言。商与夏相比,力量毕竟还小,实际上,就连商本身也还是臣服于夏,听其命而朝贡之。但商的发展引起了夏的注意,关系紧张,致汤被召而囚之夏台,只是汤假意忠诚,向桀进贡大量物资,才被释放。在此形势下,汤清醒地认识到,要灭夏必须谨慎从事,不可轻举妄动,所以在继续加强争取各方面支持拥护的同时,为察明夏朝内部的情况,曾两次派伊尹到夏朝任官,充当间谍,以观夏政并与夏臣联络。伊尹居夏三年,归而告汤,称夏内部上下相疾、民心积怨,社会上流传着上天弗恤,夏命其卒和时日曷丧,予及汝皆亡的民谣,认为夏桀已处于天怨人怒的危机状态,可代而灭之。汤采纳了伊尹的建议,下定灭夏的决
101、心,并与伊尹一道共同谋划,制定了先剪除枝叶,再彻底铲掉根基的灭夏战略方针。因此,商汤伐夏是以亳(今河南商丘一带)为中心,逐次兼并周围与夏族有关之诸侯。 汤之灭夏自征葛始。葛为夏之属国,在今河南宁陵北,与亳为邻。伐葛的理由为葛伯不祀。祭祀上天神祖在当时已深入人心,不祭祀则被视为背天离德,人所共弃。商知葛伯不祀,派人质问,答无以祭神之牺牲,汤派人送去牛羊,葛伯尽食之仍不祀,又使人问之,答无以祭祀用之黍稷(粮食),汤复派人前去助耕,并派老人儿童前去送饭,葛伯率人夺取酒食,杀死送饭童子。汤就此事以复仇名义一举攻灭葛。此战征伐的对象葛实为一小方国,战争规模极小,时间亦极短,但其所产生的社会效果却异常显著
102、。此战不仅剪灭了夏的一个属国,损其羽翼,而且检阅了商军的力量,更重要的是大大提高了商之威望,博得各方赞扬,称其为正义之师。各地不堪夏政之苦的百姓,如久旱望雨一样,盼望商汤军队的到来。 初战告捷,形势对商大为有利,于是紧接着商汤发动了进一步剪除夏朝羽翼的战争,所谓十一征而无敌于天下(孟子藤文公)。此十一征主要包括灭韦、灭顾、灭昆吾等战争,此三者均为支持夏王之方国,韦在今河南滑县东,彭姓;顾在今山东鄄城东北,己姓;昆吾在今河南许昌附近,己姓。十一征的结果,使夏王朝东部屏障尽失,为直捣夏都扫清了道路。 为了探明夏的实力,试探各方国对攻夏的反应,商汤有景亳之命,召集归附各方国(诸侯)会盟,申明代天伐夏
103、之命,各方国不仅没有异议,而且均表示支持,商汤更有了信心;同时采纳伊尹的建议,绝贡于夏,以观其变,夏桀立即调动九夷之师准备伐商。汤遂知夏桀实力尚强,还有一定的号召力,因此根据伊尹的计策,谢罪请服,复入职贡,假意臣服,养精蓄锐以待时机;并派伊尹再度赴夏,结交失宠之妹嬉,联络夏臣,了解到夏桀更加残暴,武伤百性,诛杀重臣;窥知夏桀对众叛亲离、末日将至的恐惧,他曾梦两日相斗,西方日胜。伊尹回而告汤,汤当即决定再次绝贡,以试探各方面的反映,桀复召九夷之师讨汤,并在有仍召诸侯会盟,结果,不仅九夷之师不应,而且有缗氏还公开反夏,桀不虑情势,出兵伐有缗。汤认为时机已成熟,遂决心对夏发动大规模进攻。 汤灭夏战争
104、过程中最重要、最关键的是呜条之役,在此战役之前,汤与伊尹制定了战略迂回的进军计划,率大军从亳出发,绕道至夏都西面,一者为了出其不意,突然袭击,断其退路,再者由西向东攻击可以加剧桀迷信西方日胜的恐惧心理,从精神上促其崩溃。 战前,汤举行了庄严的誓师大会,阐明畏天命、代天致罚、兴师伐夏,是因为夏王罪大恶极,接着历数夏桀种种罪行,渲染民众的怨愤,并严明赏罚,激励士兵同心协力,攻灭夏朝。 商汤率军绕道西进,继而渡过黄河,两军在有娀曾有小规模交战,商军直逼夏都,夏桀率军仓促应战,两军大战于呜条(在今山西运城安邑镇北,一说在河南封丘东),夏军大败。桀东逃至三( ng,在今山东定陶)被商军俘获,相传桀后来被
105、汤放逐于南巢(安徽巢县境内),夏遂灭。 汤灭夏之战是中国战争史上一个著名的战例,夏桀的失败与商汤的胜利,一方面由于夏政治的腐败残暴,众叛亲离,陷于孤立,即史记夏本纪中所说:桀不务德,而武伤百姓,百姓弗堪所致;另一方面则是汤善于采用和实施各种措施政策,寻求最广泛的支持与拥护,壮大自己,削弱敌手,尤其是任用伊尹等贤能和展开有力的宣传战,并注意情报工作,使灭夏的准备极为充分。而在灭夏计划的具体实施过程中,汤能根据形势的发展,采取蚕食政策和迂回作战的战略方针,使每一次军事行动都胸有成竹,稳操胜券。 综观汤灭夏之战,汤长期谋划,其用心极深,持之时久,终达目的,不仅灭亡了腐败残暴、失却民心的夏王朝,建立了
106、商王朝,在政治上具有极重大意义,而且在军事上也有其开创性,在宣传战、间谍战、心理战、孤立战以及大规模迂回行动等方面均有巧妙运用,不失为中国战史中一个突出的战例。 (2)武丁征鬼方之战这是商王朝征服边疆方国的一场大规模的战争,发生在武丁(高宗)时期(公元前13241266年)。商朝从建国至武丁时,已历22王近200年,此时中原地区早已平定,政治、经济发展,军事力量强大,达到极盛时期。开疆拓土不仅非常需要,而且有了可能,于是商加强对边远方国的控制,势力不断向边疆扩张。与此同时,商统辖范围以外的各族,如北面、西面之狄、羌,南方之荆楚等经长期发展,势力也逐渐强大,也有意向中原扩张势力,侵扰商边境之事日
107、见增多。高宗伐鬼方之战便是在这一背景下发生的。 鬼方,居处于商之西方及北方,活动地区大概在今陕北及河套一带,当时商之属国与鬼方及北方的土方相接壤者有、沚二部。 武丁二十九年(公元前1296年)二月,商之方国下旨(地点不详)叛反,武丁遣大将望乘前往征讨,土方与鬼方乘机侵扰沚境,沚告急求援。三月武丁即登人五千采取集中优势兵力,分阶段重点打击的办法,先专攻土方和平下旨,至十二月下旨之战结束,接着开始进攻鬼方。 武丁于攻鬼方之际,深恐渭河流域的周人及陇西的羌方伺机行动,特遣蒙侯加以防范,此时鬼方与土方加强联盟共同对抗商军,战事非常激烈,规模日益扩大。武丁三十年七至九月期间,武丁曾七次下令增调援军,每次
108、三千或五千,在不到40天的时间内就征调了二万三千人;并遍祭祖先及诸神,祈求福祐,可见战事之紧张。在商军强大的攻势之下,至武丁三十二年底(公元前1293年)鬼方终于溃败,商军胜利班师。 此次战争因商王朝与外族扩张势力的矛盾冲突而引发,由征下旨开始,征伐对象除下旨外,还有土方和鬼方,其中以对鬼方作战为主,战事持续达三年之久,动用了大量的军队,堪称为商代规模最大、时间最长的一场战争,即使是在商以后持续如此之久的战争亦不多见。战争的结果以商的胜利而告终,不仅平靖了边患,而且扩大了势力范围。 (3)商伐羌之战羌为商朝西方的一个部族,主要活动于今甘肃、陕西西部,山西西南及河南西北一带,早在商初,羌与商王朝
109、就有着密切的关系。诗商颂殷武载:昔有成汤,自彼氏羌,莫敢不来享,莫敢不来王,曰商是常,说明在汤之时,羌人就臣服于商,成为商朝众多方国之一,因称羌方。但随着其内部社会经济的发展,势力不断扩大,逐渐从莫敢不来享,莫敢不来王而变成对商的不断反抗,因此甲骨文中商不断对羌用兵的记载甚多,如令五族伐羌、妇好伐羌以及追羌、执羌等,其中妇好征羌最为典型。妇好为武丁之妻,曾多次征兵亲率出征羌、夷、土方等部落。1976年在河南安阳小屯西北发掘其墓葬,出土文物中的偶方彝,三联甗、铜镜等铭文中均记有其伐羌事迹,与文献记载相应合,其中一次率兵一万三千人代羌。妇好伐羌是我国历史上有关妇女统兵征战的最早记载。 (4)商伐荆
110、楚之战荆楚,为商南方之一部族,主要活动地区在长江中游及汉水流域一带。 商伐荆楚发生在武丁时期征服鬼方、羌方之后。关于此战,卜辞中未有记述,仅在诗经商颂中有挞彼殷武,奋伐荆楚,深入其阻,衰荆之旅的记载,详情难以知晓。但就该条材料可知,商军伐荆楚,规模应不算小,且深入荆楚地区,给荆楚以重创。很显然经此战,商朝的势力向南扩展至长江流域。 (5)商征盂方之战商朝末期,江淮一带的夷人强盛起来,武乙时便分迁淮岱,渐居中土,与商发生直接冲突。帝乙时,东征夷方,不意中途为盂方截击。盂方为商一方国,在今河南睢县西北(辞海;另一说,董作宾殷周战史:盂方大概为羌方附近之方国。),帝乙便转而亲征盂方。据卜辞记载,此次
111、战争具有相当规模,不仅商王率军亲征,而且大获全胜,擒方伯3人,俘1570人,战车2辆,盾牌180个,甲胄50具。可见战争已达到较高水平和盂方军装备之精良。此战中军队投入数量之多,武器装备的精良,从侧面反映了当时中原方国社会发展已达到很高水平。 (6)周族的兴起与商周的早期冲突周,是由姬姓的一个古老部族发展而来(详见后文),在商代是商的一个方国,主要活动于陕西渭水、泾水流域,到季历(文王之父)时势力渐强,不断扩张,发动对其周边部族的战争。先是伐西落鬼戎,俘其部落首领12人,又攻燕京之戎,受挫,经休整后又打败无余之戎和翳徒之戎。到文王姬昌之时,又连续征服昆夷(活动于陕西洛水流域的游牧部族)、密须(
112、活动于甘肃灵台西南)、阮(活动于甘肃泾川东南)、共(泾川北)等附近部族后,转而向东发展,先争取虞(山西平陆)、芮(陕西大荔)两族归服,又击灭黎(山西黎城)、邗(河南沁阳)等方国,然后集中兵力指向亲商的崇国(位于陕西户县)。周的强大与不断扩张,引起了商的注意,商为扼制周的发展及进攻,多次发动对周的征伐。卜辞中亦常有寇周之记载,如令旅族寇周、令多()子族从犬侯寇周等,在早期商周军事交锋中,重大战事有周灭商之属国崇之战。战前,周王誓师,严明纪律,经三十天的围攻,崇人拒不投降,周军使用云梯及攻城临冲车发起猛攻(诗大雅皇矣),一举灭崇,并在崇地建立丰邑,将都城由歧下迁于此。此战不仅显示了周的实力,而且使
113、渭河平原尽为周有,为灭商创造了条件。 (7)商纣王攻东夷之战商朝末年,生活在今山东、江苏一带的人方(属东夷集团)逐渐强大,不断向商统治区扩张,约在公元前11世纪之初,商纣王为平服东夷的反叛,发动了对东夷的大规模战争。经激烈的战斗,东夷各部先后被纣王征服,俘获大批物资及夷人并作为奴隶。此战是商王为维护自己的统治的穷兵黩武,其突出的掠夺性正好暴露了商王朝国势的虚衰。 (四)商代的兵器商王朝建立后,汤吸取夏桀灭亡的历史教训,体恤民情,注意组织发展生产,曾告诫各级官员毋不有功于民,勤力迺事,予及大罚殛汝,毋予怨(尚书汤诰),所以当时社会矛盾比较缓和,奴隶制得到进一步发展,提供了较多的劳动力,社会经济获
114、得长足进步。作为主要生产部门的农业,由于工具的先进、耕作技术的提高和耕种面积的扩大,农业经济极为繁荣,不仅显示其在社会经济中的重要地位,而且为供养、发展军队方面提供了物资基础。商代畜牧业也较发达,驯养的畜类增多,数量也极为可观,有时一次祭祀就用上百头牛羊。驯马显得日益重要,设有专职的马小臣等负责王室马匹的饲养和管理。畜牧业的发展为商朝军队提供了运载能力,使军队的机动性大为提高。 与兵器生产密切的手工业也有了飞跃的发展,尤其是王室贵族控制的手工业部门,生产规模和技术水平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表现为专业的进一步分工和产品种类、数量的增多,其中青铜冶铸业尤为突出,不仅远胜夏代,而且显示出迅猛发展的
115、势头。如安阳殷墟5号墓仅为一座中型墓,其随葬铜器就有468件,总重量达1600多公斤,而且所有器物造型别致精巧,可见铸造技术极具水平。这不仅反映商代青铜冶铸技术的精熟,而且也说明当时已有了相当大的生产能力,这就为青铜兵器的生产创造了技术条件。 商代的青铜手工业,为大小奴隶主所掌握,实行集中经营管理,除制造礼器、用具外,主要是生产兵器,从考古发现的商代都邑遗址中,发掘出以铸造刀、镞为主的作坊。当时的兵器种类有戈、矛、钺、戚、刀、镞(箭头)、盔等。 戈,是一种装有长柄的勾形兵器,有锋利的双面刃和前锋,柄长一般约3米(六尺六寸),其基本性能为既可以勾割,又可以啄击。戈起源于原始人群狩猎的工具,最初是
116、模仿兽角和鸟啄的形状,将兽角绑在木棍上,以起到延长手臂的作用,这是戈的雏形。后来出现了打制的石戈,石戈的特点是本粗而末尖。当青铜铸造业出现后,青铜戈也随即产生,铜戈仍是仿照石戈制成。殷墟早期出土的铜戈只有援和内,这时的戈是与柄成直角安装在柄上的,安柄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内安柲(b,即柄),就是把戈从内插入木柄头的槽孔里;一种是銎安柲(銎qing,即孔),就是把木柄插入戈的銎孔里。两种安柄方法比较而言,后者较为便利,但不如前者牢靠,在勾、啄敌人时,銎安柲的戈往往会左右松动或向外倾斜,影响杀伤效果。因此后来趋向于内安柲的方法,并加以改进,在戈内的中央穿一小孔,同时在柄槽两边与戈内小孔相对应的位置也
117、凿孔,用木棒将戈和柄贯栓起来,使戈和木柄的结合更为牢固。随着使用经验的积累,到商中后期,戈的形状又有改进,开始将戈的内改为弯曲的勾状。 戈是车战的基本格斗武器。商代车战已有相当的规模,因此戈已被大量使用,如殷墟妇好墓出土的随葬兵器中有23以上(91件)是铜戈,而在殷墟西区聚葬地出土的青铜兵器中,戈也约占23。 矛又叫鉇(sh,同鉇、铊、鉇)、。(cng)、(shu)、铍(q),是一种装有长柄的尖状刺杀兵器,亦起源于原始社会的狩猎工具,最早是用尖形的石块或骨角作矛头,绑在竹木杆头,用以锥刺。石或骨角质的矛头无定形,以尖削为特点,到青铜时代,才有较一致的形制。根据殷墟出土的大批实物来看,商代的铜矛
118、,矛头呈尖叶形,刃部有双锋,下部是安柄的铜形銎,銎部两侧有环或孔,用以系缨。安柄的方法有两种,一种直接透于矛头;一种仅止于矛銎。商代矛头还有一个特点是銎比刃长,到周以后,銎与矛的长短比例以及脊角的数量都发生了很大变化(祥见后文有关西周的兵器一节)。矛柄长一般为一丈八尺(550cm)。矛是古代步兵使用的主要格斗兵器,在商代已有大量的使用,如殷墟1400号大墓墓道中出土有成捆的矛700支,每捆10支。 斧、钺,斧、钺形制相近,区别在于钺刃宽大,柄长;斧刃窄,柄短。 据说文解字释大者称钺,小者称斧。斧、钺起源于原始社会的石斧,随着青铜铸造业的出现而改用铜制。斧、钺安柄的方法,最初为内安柲,这种方法不
119、够牢固,后改为銎安柲。斧、钺虽均为砍劈兵器,但钺在商代主要作为军权的象征,因此钺除青铜制作的以外,还有用玉制成的。古代军事首领在军事活动中常常杖钺执旗以指挥军队。一般来说钺的大小与军权的大小成正比,已发现的大型铜钺刃宽近40cm,重达5000克。据六韬军用篇记载,武王军中有大柯斧,刃宽8寸,重8斤,柄长5尺多,名为天钺。从殷墟出土的兵器来看,斧、钺在商代已是重要兵器之一。殳(Sh),又叫做杵(ch)、杖、棒,是一种竹木制成的打击兵器。在夏、商、周三代均列为五兵之一,是军队中的基本兵器之一,多用坚木削制而成,长丈许,上端有棱、尖,既可像木棒一样击扫,又可以挑刺。因其取材和制作均较简单,因此可以大
120、量生产和装备军队。商代虽然青铜冶炼和铸造工艺已相当发达,但因原料开采和制作工艺都较复杂,所以还不可能完全代替木石兵器。当时在军中殳类兵器仍大量使用,书经中即有载:武王伐纣,战于牧野,前徒倒戈,血流漂杵,杵即是殳。这种兵器直到春秋时仍有使用,而自春秋以后,殳的质材和形状都有改变,从单纯的木制发展为套有尖角形的铜头或铁头,此外尖头后部还有球状铜箍。 刀,是一种近接肉搏用的砍杀兵器,由原始社会的石刀发展而来。商代的青铜刀数量极少,且型制非常短小,作甲士护身之用,仅为一种辅助兵器。1975年在甘肃东乡村马家窑遗址和永登连城蒋家坪马厂文化遗址,分别出土的铜刀,是目前我国发现的最早的两件青铜刀,距今已有4
121、000多年,其形式尚未脱离石刀的特点。从殷墟出土的商代铜刀看,较夏代有很大进步。商代铜刀有三种形式:一种是直脊的,一种是弯脊的,一种是直脊而首部上弯的,有的握柄上还有抵环。 弓箭(矢),是一种抛射兵器,能在较远距离外杀伤敌人,且命中率较高。弓箭亦是由狩猎工具演变而来。狩猎是原始社会人们获取生活食物的主要手段,开始是用石块、木棒等向目标投击,但投掷的距离很有限。经过长期与野兽斗争的经验积累,将树枝弯起来用绳索绷紧做成弓,用削尖头部的细树枝或竹子当箭,利用绳与树枝的张力将箭射出,这就是弓的雏形。由于箭能在远距离杀伤敌人,是戈矛所不能及的,因此,自有战争以来弓箭即成为主要兵器之一。但随着生产技术的提
122、高和斗争经验的不断积累,弓箭的制作也得到不断发展和提高,尤其是箭(矢)的变化极大。人们逐步改用尖利的石块或骨、贝作为箭镞,安在箭杆的头部,以增强箭的穿透力,这样就成为带有石镞、骨镞、贝镞的箭了。1963年在山西朔县峙谷文化遗址,曾发现了石镞,距今已有两万八千多年,是目前发现的我国最早的石镞。后来为了使箭在空中飞行时克服空气的影响,以保持飞行方向,人们又在箭杆尾部装上羽毛,于是又有了羽箭,使箭的形制日趋完善。商代的弓箭在夏代基础上,随着青铜冶炼工艺技术的发展,除用骨、石做箭头外,还大量使用铜镞,而且铜镞的形制也不断改进。从郑州商代遗址和殷墟出土的大批铜镞来看,商代的制箭技术已有相当水平。到商代晚
123、期,铜镞的两翼夹角增大,翼末的倒刺更尖锐,沿两翼的侧刃铸有血槽,这样可减少箭头穿入人体的阻力,加大创面,提高杀伤力,且难以拔出。铜镞的形制多为长脊双翼式,镞长约5-6厘米,脊伸出翼底,断面呈菱形,翼末倒刺锐利。还有一种短脊双翼镞,长约5厘米,脊较短,不伸出翼底,两翼倒刃弧度较前一种大。青铜镞的制作,是用合范浇铸而成,一范有6-7个镞模,一次即可铸出数枝,因此可以大量生产。箭杆多为木质,长约80厘米左右,箭全长约85厘米左右。当时已有装箭的袋,称作箙,有竹制与皮制两种。一般以每10支箭为一组,装于箭箙里。 商代的弓也有了很大改进,其构造已脱离了原始单体弓(用一根树枝或竹子压弯制成)的阶段,成为复
124、合弓。所谓复合弓就是用几片木或竹材叠制而成,将弦解除后,弓体即可反向还直,可保持良好的弹力。但为了保持驰弓弓体的弧度以便于上弦,又往往用青铜弓柲缚于弓体内侧,铜弓柲的普遍使用,标志着商代弓箭制作和使用已达到一个新的水平。商代的弓张弦时长约160厘米,大致相当于成人的体高。这样的弓,张力大,弹力强,射程较远。 随着杀伤兵器的发展。为了在杀伤敌人的同时更好地保护自己,防身兵器也得到同步发展。商代的防护兵器主要有甲、胄和干盾。甲是穿著于人体和披遮于马身上的防护具,胄是保护头部的头盔,干盾是手持用以抵挡对方箭矢和刺杀兵器的器具。 商代的甲,主要是皮革制成的,至今未发现铜甲。商代畜牧狩猎业和皮革手工业的
125、发展,使皮甲制造工艺达到相当高水平。皮甲的形制有从整片皮革制成龟甲式到多片皮革拼制成鱼鳞式的发展过程。根据现今出土的稀少的商代皮甲残迹看,可能是以整片皮甲为主,与同一时期的盾一样表面涂漆,有的还缀铜甲泡,以加强防御作用,这样的甲对青铜兵器的防护是相当有效的。商代的胄已有铜制的,青铜胄的形制是仿人头颅铸制的罩式头盔,顶上有插羽缨的细铜管,前额有威武的兽面纹,两旁及后壁下延,可护住颈项。铜铸的胄虽较笨重,但防护能力却很强。 商代的盾主要是用木板制成,也有用犀皮制作的,其形制有长方形和椭圆形两种,正面涂漆并画有兽面纹,反面装有便于手持的提手或两条绳索。长方形的盾主要装备步兵,称为步盾,圆盾(亦有小方
126、盾)主要装备车兵,叫做小盾。 战车是商代重要的战斗运载工具,商代战争中兵车已有较多使用。从殷墟发掘的商代兵车看,当时战车的形制是独辕,双轮,方舆(车箱),长毂。辕前端有车衡,衡上附轭用以驾马;后端与轴在舆底相交接,挖槽嵌含。兵车各主要部件均为木质,木轮直径约135138厘米,辐条多为18根;车轴长300厘米,两端镶有铜軎;辕长约290厘米,衡长约110厘米,多用木轭外裹铜饰;车箱宽约115厘米,深约80厘米;四周有轩轾,轾间有栏,舆后有门,供甲士上下,舆内可容甲士3人;另外还装带有兵器、马鞭,以及修理车子的工具和打磨武器的砺石等。从出土的遗物和遗迹看,商代的战车大多为一车二马,也有一车四马的情
127、况,但数量极少。从甲骨文的字形看,有的车可能还有车盖从上述杀伤、防卫和运载兵器的情况看,在社会生产发展水平提高的基础上,随着战争和军事制度的发展,商代的兵器装备较夏代有了较大进步,尤其是到了商代后期,青铜兵器和战车的生产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这些兵器在战争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五)商代的城防设施商代国家的边界并不很明确,国家平时防卫不是沿边界设防,而是通过加强地区统治中心的防御能力来实现的,这是与当时的政治统治形式相适应的。 商代王都及其周围大片地区是商王直接统辖的统治中心-王畿,王畿以外东南西北四土是臣服侯伯的辖区,而四土之外更远的地域则是那些或友好,或敌对的方国、部族活动的地区,这些方国部
128、落与商王朝的关系随商王朝国力的强弱而时叛时服。在此形势下,为了加强统治,商王朝除增强王畿的统治力量外,还通过种种途径来控制臣服诸侯,经常派出一些王室贵族带领其族众及奴隶进驻新征服的地区或四土,通过作邑、垦田或驻守,建立星罗棋布的统治据点。他们拥有自己的族众和武装,逐渐发展自己的势力,有些逐渐与臣服的方伯一起成为外服诸侯或成为商王朝的外臣拱卫。根据甲骨文的记载,商王朝派出的王室贵族和四土的侯伯,不仅负责守卫边防,还要随时向商王通报敌情,以作为商王决定军事行动的依据。 由于商王朝国力的强弱直接关系到方国、部族对商王朝的叛与服,而方伯和派出的王室贵族均负有守边的军事职责,因此,为了加强国防力量,无论
129、是王都还是方国或王室贵族的邑地、城郭的修建均极受重视。不仅王都如已发现的郑州商城、偃师商城和殷墟等都有高耸的城墙和深陷的壕沟,而且一些起兵反抗商王统治的方国也修建有城郭。卜辞反映基方曾建城以抵御商王军队,被攻陷后,商王决定继续完善其城郭,作为统治据点。可以说当时商王及方伯诸侯的重要政治经济中心几乎都构筑有城池或堡垒,城池是商代国防设施的基本形式。 城池作为一项重大军事设备工程,其建设必须符合军事防御的要求。因此,其位置的选择首先要从国防的全局着眼,使其能控制所辖统的地区或通向国都的一定的防御方向;而在具体选址上又必须从有利于防御作战考虑,选择易守难攻的地形,一般以天然障碍山河湖泽为屏障最佳。已
130、发现的商城遗址多在靠水倚山之地,正是着眼于当时的军事防御。城郭除军事职能外,同时又是当时统治阶级聚族而居的地方,因而生产环境和生活条件也是建城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方面。已发现的商城遗址多在沿河土地肥沃地区,就是考虑了有利于农业生产和生活物资供应。 商代的筑城工程技术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从已发现的商城遗址看,城址规模相当大。如河南偃师商城城址南北长1700余米,最北部宽1215米,中部宽1120米,南部宽740米,面积约19平方公里;安阳殷墟面积24平方公里;而郑州商城遗址东墙、南墙均长1700米,西墙长1870米,北墙长约1690米,周长约6960米,遗址范围约25平方公里。这些城池的城墙也相当
131、高厚而且坚固,如偃师商城土墙厚达1925米,最厚部分达40米。城墙用夯土筑成,其构筑方法是先挖壕建基,逐层填土把基础夯实,到与地面齐平时,向两侧扩宽基部,再向上逐渐收缩,形成下宽上窄的土墙。城内有马道直通城门,还可乘马从干道直上城墙顶。城内除干道外,主要有大型宫殿基址,在其周围又有小型宫城环绕,如偃师商城内就有四处大型夯土建筑群和建筑基址。有的殷墟虽没有发现城墙,但有一条8000米长的大濠沟,宽达721米,深510米,由东南向西北蜿蜒,通到洹水南岸。可见当时不仅有城,还有池,而且工程巨大。就郑州商城而言,城墙堆土不下几十万立方米,完成如此大的工程,其建筑技术和工作量都是极惊人的。当时之所以耗费
132、巨大的人力建筑规模庞大、墙高池深、极为坚固的城郭,可见城在商代具有极重要的军事意义。至于城墙上部的设施,因无遗迹保存下来,亦无文献记载,故不得而知。 (六)商代的兵法与兵家在商代,由于社会发展阶段的限制,军事的诸内容还没有像我们今天的概念那样系统而具体,军事各因素虽有发展,但仍处于初级阶段,因此很难找到今天概念上的军事指挥家和军事思想家,更难归纳出系统的军事思想以及战略战术。因此,需要说明的是,我们这里所说的兵家并非专职的军事人才,而兵法也是就广泛意义而言的,既包括战略的,也包括战术思想,即用兵之道与作战之法。 1。商代兵法军事思想和战略战术是战争发展的结果,是人们在长期军事斗争实践中对军事活
133、动认识的结晶。甲骨卜辞和有关古籍对此均有所反映,分述如下:(1)注意战前兵员的征集与动员前面关于军制的论述中,我们已知道,商代尚无常备军,如有战事,临时召集军队,卜辞中常有登人、登旅的记载。临时组成的军队,是未经训练的,为使军队能完成作战任务,当时所采取的方法就是战前举行誓师动员,如灭夏鸣条之战前、伐鬼方等。誓师往往由商王或王后亲贵亲自主持进行,内容是明确发动军事行动即征伐的原因和目的。如汤誓中指出之所以要伐夏,是因为夏罪恶多端,失却民心,天怨人怒,所以必须代行天命,攻而灭之。除此而外,一个很重要的内容是严明纪律,主要表现为赏罚分明,用命立功者受奖赏,不用命者或杀戮或罚为奴隶,这也正反映了军队
134、素质不高,同时这种战前动员还多少带有氏族社会、氏族部落对外作战的痕迹,有明显的时代特色。 (2)宣传战、攻心战的策略这一策略在汤灭夏之战中极为明显。商汤利用夏桀的荒淫暴虐,一方面布仁德,收络人心,争取各方国的支持拥护;另一方面不失时机地揭露渲染夏政的腐败不得人心,从而树立自己的道义形象,孤立敌手,并利用夏桀对众叛亲离的恐惧心理和对两日相斗,西方日胜,东方日败的迷信,在展开政治攻势的同时,采取迂回战术,绕至夏都以西发起进攻,促使夏桀在精神上的崩溃,瓦解其军事上的抵抗,从而一举击灭之。 (3)间谍战、情报战的运用商汤对于灭夏处心积虑,深知自己作为一个方国要对抗夏朝,不仅有以下犯上之嫌,而且实力也悬
135、殊,要想在此情况下能实现灭夏的目标,必须对敌手的情况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为此,他派自己得力的辅臣伊尹到夏桀身边任职。伊尹到夏朝任职后,一面熟悉情况,刺探情报,一面联络夏臣和失宠的妹嬉。这对于瓦解敌人内部,正确认识敌我态势,对于商汤准确抓住时机和下定决心灭夏提供了有力的保证,在中国军事史上开了上智为间(孙子兵法)的先河。 (4)孤立战略与迂回战略在汤灭商之战中,汤以一方国而灭夏,在很大程度上得力于孤立战的运用。汤任用伊尹共同谋划灭夏,他们充分考虑到当时敌强我弱的形势,因此,采取了先剪除枝叶,再掘其根基的孤立战略,先以自己活动的中心亳为基点,对亲夏的方国逐个消灭,并利用政治攻势笼络人心,使许多方国归
136、附于己。一方面壮大了自己的力量,另一方面削弱夏的力量,使其陷于孤立,以致出现夏桀召九夷之师伐商而九夷不起的情况,这些都为最终灭夏打下了基础、创造了条件。而在与夏的最后较量-鸣条之战中,商汤和伊尹又成功地运用了迂回抄袭、断其后路的策略,集军誓师后即绕道至夏都侧后,形成由东直捣夏都之势,不仅使夏军猝不及防,而且无路可逃,夏桀最终兵败被擒,失国被逐。 以上几个方面的军事思想是夏商之交汤灭夏之战中反映出来的内容,因此其萌芽当在夏朝就已发生,而商代战争频繁,这些思想的存在和发展当是无庸置疑的。 (5)伏击思想的萌芽在甲骨卜辞中,已有关于伏击战的记载:辛未卜,争,贞,妇好其从沚戛伐巴方,五自东骚伐,戎阱于
137、妇好立。贞妇好其从沚戛伐巴方,勿自东骚伐戎阱于妇好立? 这里的立应作位解,戎阱于妇好立意为敌人陷入妇好设的伏击阵地。这两条记载同一事件的卜辞从正反两个方面卜问:即妇好协同沚戛商方国沚的伯征伐巴方,武丁亲自率军自东边佯攻,敌人会陷入妇好的伏击圈吗?或商王不从东边佯攻,敌方会陷入妇好的伏击圈吗?由此可以看出,当时人们对伏击战已经有了朴素的认识,这两条卜辞的内容可以说是中国古代伏击战思想的萌芽。 (6)步兵的行军作战之法步兵是商代的主要兵种,其行军作战受军队编制和武器装备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商代军队编制有左、中、右之分,即左、中、右师,左、中、右旅,左、中、右行,因此在军事行动中步伐以左、中、右三面围
138、攻的形式推进,在具体作战中以正面迎击为主。卜辞中即有贞王勿逆伐方,上下弗若,不我其受佑、贞方其未,王勿逆伐的记载。这里所谓的逆伐,就是正面迎击,因为当时使用的是青铜和木石等冷兵器,要杀伤对方只能是面对面的搏击。由于军队有伍、什的编制单位,作战中可能有小队集体迎击进退的情况,至于有无阵法变化,因无材料记载难以确知。(7)车兵作战之法前文已述,车兵不仅有自己的编制和配备,而且可以独立作战。在作战过程中因战争规模的不同,出动的战车数也不一样。但无论车辆的多少,在当时车战战术尚未发达的情况下,主要是以一定的编组(一大编或一小编)正面推进攻击。车上甲士各司其职,即中主驾车,左执弓射敌,右执戈矛击刺御敌。
139、这是早期车战的情况,其战斗形式还较简单,到春秋时期车战获得巨大发展,车兵作战才有较完善的队形与阵法。 2。商代兵家(1)商代军事指挥系统就目前关于商代的历史资料而言,很难清晰地描述出商代军事指挥体系,也很难找到一个我们今天在概念上所谓的军事家,但从商代军事制度的特点中,我们可以推知其军队指挥系统的概貌。 前文已述,商代军事制度具有兵农合一的特点,同时在很大程度上还带有氏族制度的遗迹。具体地说,就是一方面军队组织与村社组织有一致性,另一方面占主导地位的地缘关系与退居次要地位的血缘关系相并存。商代王国军的师旅与村社组织的形式相同,由伍、什进制组成,因此,各级村社组织的头领便是其军队各基层组织的召集
140、者和统领者,平时为官,战时为将。而就整个国家军队而言,军队为国王所有,与商代政治制度特点相适应,军队的高级统帅人员则主要由王室贵族担任,表现出卿将合一的特点。而在族军中,亦与此相类似,方伯(诸侯)为族军的最高统帅,其军队内部各级指挥与王室军大致相同。由于有关商代军事的记载材料极缺,卜辞中所记多为登人三千或五千伐某某方,或召某某方伐某某方、或令某侯某族伐某方等,涉及具体的人物极少。除商王亲征外,仅见妇好、沚戛、望乘(武丁二十九年下旨叛反,武丁派其前往征伐)、犬侯(商王曾令其伐周),而且关于他们的记载多是只言片语,对他们在战争中的具体表现知之甚少。所幸的是,我们虽然很难找到充足的资料来描述商代某个
141、军事指挥将领的事迹,但由于当时政治与军事的密不可分,在关于商初著名贤相伊尹的记载中,我们不难看出这位才识出众、功绩卓著的政治家,同时又是一位杰出的军事谋略家。 (2)伊尹伊尹,有莘(今河南开封陈留镇东)人,生卒年月不详,主要活动于夏末商初。其本名挚,因曾在商汤时任官阿衡,太甲时任官保衡(见毛诗正义孔颖达疏),所以历史上又称其为阿衡或保衡,甲骨卜辞中亦有称之为黄伊、寅伊或单称伊者。他曾助汤灭夏,并与仲虺等辅佐商汤和太甲,握有实权,功勋卓著,既是我国古代历史上著名的政治家,也是我国军事史上有确凿记载的第一个军事谋略家。 关于伊尹的身世及其出仕经过,古籍中颇多记载,然说法不一。主要有两种意见,一种说
142、法认为,伊尹是有莘氏的小臣,以庖人身份陪嫁有莘氏之女至商,后因其屡向商汤陈述取天下的主张,得到商汤的赏识而被重用为辅臣。墨子尚贤申即谓:伊挚,有莘氏女之私臣亲为庖人,汤得之举以为己相,与接天下之政,治天下之民。此后,庄子、楚辞、韩非子及吕氏春秋所记亦与此类似;另一种说法见于孟子,其在对前一种说法予以否定的同时,提出伊尹耕于有莘之野、。(汤)之使往聘之,。故就汤而说之以伐夏救民,。吾闻其以尧舜之道要汤,未闻以割意也(孟子万章上)。而史记殷本纪则二说并存:伊尹名阿衡,阿衡欲奸汤而无由,乃为有莘氏媵臣,负鼎俎以滋味说汤,致于王道。或曰:伊尹处士,汤使人聘迎之,五反然后肯往从汤,言素王及九主之事,汤举
143、任以国政。未作确断。但据当时的历史条件,应之以上述记载,我们认为第一种说法较为可信。但目前有些学者虽持第一种观点,却又断言伊尹是有莘氏的奴隶,这显然与实际情况不符。因为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奴隶处于社会低层,是奴隶主压迫剥削的对象,根本不可能有受教育的机会和条件,如果他是一个奴隶,那么他后来的治国谋天下的远见卓识是难以解释的。因此,我们认为伊尹并不是奴隶,而是有莘氏的近侍官,属于奴隶主阶级一分子,受过良好的官族教育,因在有莘氏身边服务,即使没有从政治国的实际经验,所见所闻,至少其间接经验应是相当丰富的。事实也证明,在其从汤之前,就已显露出其政治才能,声名远播,以致汤在见到伊尹之前就说过伊尹之于我
144、国也,譬之良医善药(墨子贵义)。从当时的实际情况看,商正在崛起,汤急需罗致人才,壮大自己的力量,而伊尹声名在外,有才德而欲投贤主,早就想为汤所用,只恨无由。因此伊尹归商实际上是商汤政治发展与伊尹施展抱负这两方面需要交织的结果。而有莘氏女嫁汤正好创造了一个契机,至于伊尹负鼎俎以美味说汤,只是伊尹向汤陈说自己治国之道的一种方式,并不能以此确定其身分。 由于伊尹多次向汤阐明自己的政治主张,而他的主张又正与汤正(征)城(有)彼天下(诗经商颂玄鸟),取夏而伐之的意图相合,汤庆幸天降贤士于己(诗经商颂长发),于是委以重任,用之辅政。伊尹被汤任为相后,便成了商统治集团的谋略人物,为灭夏战争的准备与实施出谋划
145、策,历时18年终于助汤灭夏而建立商王朝的军政大权。汤去世后,历辅外丙(汤之子)、仲任(外丙之弟)、太甲(汤之长孙)。太甲为政暴虐乱德,不遵汤法,伊尹将其放于桐(河南虞城东北),自摄政理国三年,复归政于太甲。史记殷本纪、孟子万章上和左传哀公二十一年均有记载,后世也对此颂声颇著,被太甲尊为保衡(史记殷本纪),仍握有实权,直至太甲子沃丁即位时伊尹才老病而死。 伊尹一生,在助汤灭夏,建立和巩固商王朝的事业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也为我国军事理论的发展,迈出了开创性的第一步,对后世影响极大。 伊尹在军事方面的活动,主要是参与了灭夏战争的策划、准备与实施。 关于汤灭夏之战,史料欠缺,现今所知的有关记
146、载亦多是语焉不详,尤其是对战役战斗的记载极少,难以全面详实地叙述,但关于灭夏战略的谋划、准备和实施,古文献中略有涉及。通过对这些文献资料的归纳,我们可以看出伊尹在灭夏之战中所起到了重要作用及其对军事认识的深刻和驾驭军事的杰出才能。他对中国军事发展所作出的巨大贡献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将人心向背的政治因素用于指导战争。 人类社会自从有了阶级和国家之后,政治与军事便形成了一种密切的关系,政治的兴衰与战争的胜败密不可分,而人心的向背正是政治形势的反映,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人心向背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又各有不同。在夏商之交,中国处于奴隶社会发展时期,当时社会生产力不高,占主导地位的社会生产部门-农业的
147、生产水平还很低,还具有对自然不可抗拒的依赖性。有神论的唯心世界观在人们的头脑中占据统治地位,唯天是尊,唯天是教,人们认为上天是人世的最高主宰,一切自然现象和人类行为都受上天支配,这反映到政治上就是神权政治。最高统治者以上天之子自居,其权力和行为被视为上天意志的体现,因此,每有重大举措必祈请上天,祭祀神祖,以求福佑。每次战争更是如此,战前除向上天和神祖祈祷外,还要占卜请示,以决定行动和指导作战。但就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伊尹通过对过去战争的总结,隐隐约约地发现政治与战争的关系,意识到人心向背对战争的影响,于是开始冲破天命思想的束缚,把注意力用于研究人心向背这一因素在战争中的作用,初步形成了视民知治
148、不(史记殷本纪)的思想,即把民众是否拥护最高统治者,看作是衡量国家统治兴亡的一个重要尺度,进而将这一思想用于指导灭夏战争。 为了弄清民众对夏桀的态度,伊尹前往夏任官,借机探察民情。当他看到桀不恤其众,众志不堪,上下相疾,民心积怨的情况后,即大胆判断夏命其卒,认为夏已出现了灭亡的征兆,因而与汤共同下定灭夏的决心。在战争准备期间,伊尹仍以此为指导,一方面极力宣传夏之暴政,进一步促使人们对夏的厌恨;另一方面针对桀不务德而武伤百姓的现实,强调广布仁德,宽以治民,并采取一系列具体措施(参见前文汤灭夏之战),对内扩大民众的拥护,对外争取其他方国的支持,颂声四起。不少方国归附,从而收到了抑彼扬己之功,使人心
149、背夏而向商,九夷不起即为明证,为灭夏战争的具体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人心向背影响战争的观点,在今天看来是众所周知的公理,但在三千多年前的奴隶社会,却是前无古人的创造。伊尹第一次认识到这一点并用于指导战争,不能不说是对中国军事发展的重大贡献。 第二,上智为间的谋略。 间谍情报战,在现代战争中已不新鲜,但在中国古代早期战争或者说在伊尹之前则是未曾有过的。当然在人类早期战争中也注意到了侦察敌情的重要,但在神权统治时代,这种侦察只是纯军事的战场侦察,而没有深入到敌人内部从事情报搜集和瓦解敌人关系的工作。只有当伊尹认识到民心向背对战争的作用之后,才以到夏任官的名义打入夏王朝内部开展情报工作。如果说伊尹
150、第一次赴夏是为了侦察夏王朝的政情民情,以便制定灭夏计划的话,那么第二次赴夏则不仅仅是为了了解情况,而且还利用所掌握的情报,联络夏臣和当时已失宠于桀的妹嬉,扩大敌人内部的矛盾,以削弱其实力,为后来灭夏战争的胜利打下了基础。据竹书纪年载:桀命扁伐山民,山民送女于桀,二人,曰琬、曰琰。后爱二人,。而弃其元妃于洛,曰妹(未)嬉氏,以与伊尹交,遂以亡夏。吕氏春秋亦有类似记载,充分肯定了伊尹用间的作用。后来孙武总结说:能以上智为间者,必成大功,此兵之要,三军之所恃而动也(孙子用间)。用间的重要性随着战争的发展越来越受重视,而伊尹作为中国军事史上用间第一人,其功劳不言可知。 第三,根据敌我力量变化选择有利战
151、机。 任何事物都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不断运动发展的,能否运用发展的观点,根据形势的变化决定行止进退,是谋事成事的关键。对于战争而言,能否正确认识判断形势并选择有利战机显得尤为重要。 商汤经十一征后,不仅剪灭了亲夏的方国,而且扩大了统治区域,实力大增,灭夏的战争准备工作业已完成。当时夏王朝内部矛盾更加尖锐,呈现出分崩离析之势,在此形势下,向夏发起最后总攻的时机似乎已经成熟。但伊尹为确保战争的胜利,考虑到夏虽然已近末日,然而它为中原之主已历时400余年,其声威余绪,不可忽视;再者商为夏之方国,商伐夏有以下犯上之嫌,没有十分的把握不可轻动,因此认为一定要等大多数方国都不支持夏桀时方可进攻。于是为试探
152、各方国诸侯的人心向背,伊尹建议汤停止向夏进贡,以观反应,桀怒而起九夷之师,准备大举伐商。伊尹见九夷等方国仍心向夏桀并听从桀的调遣,因此认为决战时机没有完全成熟,遂与汤复朝贡谢罪,假意忠诚以伺时机。第二年伊尹建议再次绝贡,桀又召诸侯在有仍(山东济宁南)会盟,准备伐商,此次不仅九夷之师不奉夏命(说苑权谋),而且有缗氏(山东金乡南)首先叛反(左传昭公四年)。伊尹看到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夏桀已完全陷入孤立,认为时机已经成熟,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立即向夏发起总攻,结果大获全胜,一举灭夏。 在天命思想占统治地位的时代,伊尹不是通过占卜、观象来决定是否发动和何时发动战争,而是根据对客观形势的分析,充分认识人在
153、战争中的主导地位,由人即他自己来把握和选择战机,实属难能可贵。 伊尹在军事上的成就除以上几个方面以外,在前文所述的诸如孤立敌人、壮大自己、迂回包抄和切断敌人后路等都有其独到之处,但其最突出的贡献则在于不受时代的束缚,大胆冲击天命观禁锢,较清醒地认识到人在战争中的主体作用;其战略和选择有利战机均得于人心向背影响战争胜败的观点,这对于我国军事的发展尤其是战略学说的建立,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不愧为我国军事史上第一个军事谋略家。 六、西周的军事商朝的统治在武丁时达到鼎盛,而自祖甲继位后,开始衰落。史记殷本纪和国语周语下分别有帝甲淫乱,殷复衰和帝甲乱之,七世而陨的说法,由此可知商灭亡之源,起于祖甲之时。祖
154、甲传七世至纣王帝辛时,由于商积弊已深,社会矛盾日益激化,加之纣王荒淫无道,戮无辜,劳民力,冤酷之令,加于百姓,悽之恶,施于大臣。群下不信,百姓积怨(韩诗外传卷五),社会动荡不安,阶级矛盾空前激化。甲骨卜辞中有人殉、人祭、酷刑、奴隶逃亡和暴动的记载,便是现实的反映。此外,纣王的倒行逆施,又加重了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据战国策赵策五和史记殷本纪载,纣王杀比干,醢鬼侯,脯鄂侯,且不听谏阻,一意孤行,不仅微子去之,而且其属下有些官吏,先后弃商投周。如殷内史向挚,见纣王愈乱迷惑也,于是载其图法,出亡之周(吕氏春秋先识览),太师疵,少师疆抱其乐器而奔周(史记周本纪)。正如管子形势解所评论的一样:大臣不亲,小
155、民疾怨,天下之叛之而愿为文王臣者,纣自取之也,纣王已处于众叛亲离的危险局面之中。 正当商王朝岌岌可危、行将崩溃之时,渭水流域的周族迅速兴起。经长期积蓄力量,在武王的领导下,以周军为主的西方诸侯联军大举东进,于公元前1027年,经牧野之战,纣王军土崩瓦解,纣王逃回鹿台,自焚而死,周军乘胜占领商都朝歌,商王朝宣告灭亡。 (一)西周军事概说武王灭商之后,建立了周王朝,周朝以平王东迁为界分为西周、东周。 在西周(约公元前11世纪-公元前771年)二百余年里,中国奴隶制达到鼎盛。周王朝对地方的统治因其实行分封制而发生了巨大变化,与分封制相适应,周天子已成为全国军队的最高统帅。奴隶制军事制度在这一时期更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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