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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登记代理人历年真题和解答7篇土地登记代理人历年真题和解答7篇 第1篇行政复议决定的种类有()。A.维持决定B.履行决定C.撤销决定D.变更决定E.不予受理决定答案:A,B,C,D解析:根据行政复议法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复议决定有下列几种类型:维持决定;履行决定;撤销、变更和确认违法决定;赔偿决定;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其中,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为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新规定的一种复议决定类型。建国后,在土地权属的变动过程中,()称为平调土地使用时期。A.1950年1962年B.1962年1982年C.1982年1986年D.1986年至今答案:A解析:从1950年土地改革法到1962年
2、9月27日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六十条)的公布实施,农村土地出现大变革,土地所有制由私有转为集体所有,又由“一大二公”转为“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后一段时期确定土地权属的依据主要是当时的行政命令,现在往往难以找到方案记载。这段时期可以称为平调土地使用时期。地籍调查与数据库管理子系统的模块有()。A.地籍调查管理B.数据入库C.数据编辑处理D.数据管理E.日常地籍变更登记答案:A,B,C,D解析:地籍调查与数据库管理子系统模块包括地籍调查管理、数据入库、数据编辑处理、制图、数据管理等模块。E项属于土地登记管理子系统的模块。下列不属于提前收回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条件的是()。A.不可抗力B
3、.公共利益的需要C.用地者违法D.用地者违约答案:A解析:出让国有建设使用权在通常情况下,出让方不得提前收回。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出让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是,这一权利的行使是受到严格限制的,包括:公共利益的需要;用地者违法或者违约。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点有()。A.它是集所有权、共有权和成员权三种权利于一身的权利B.它是按份共有权C.它属于用益物权D.它的客体是兼有独立用途部分和必要共同设施的建筑物E.它的权源是我国物权法所规定的占有制度答案:A,D解析:本题考核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法律特征:(1)复合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由三项权利构成
4、的特别所有权,有别于单一的不动产所有权。(2)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主导性。(3)一体性。即构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三要素具有一体性,不可分离。在发生权利变动时,须一体变动。(4)主体身份的多重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集所有权人、共有人、成员三重身份于一身。(5)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是兼有独立用途部分和必要共同设施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的申报以()为单位组织进行。A.市、县B.辖区C.街坊D.宗地答案:A解析: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申报工作的若干规定中指出土地使用权的申报以市、县为单位组织进行。申报范围是全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建成区,独立工矿及企事业单位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申报者是申报范围内一切使用
5、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法律行为的内容,可以把民事法律行为分为()。A.债权行为B.物权行为C.主行为D.从行为E.有偿法律行为答案:A,B解析:依据法律行为的内容,可以将其划分为物权行为和债权行为。物权行为,是指以物权的设定、移转为内容的法律行为。债权行为,是指以债权债务的发生为内容的法律行为。主行为和从行为的划分是以法律行为的相互关系为标准的。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A.从属性B.不可分割性C.社会性D.无偿性、福利性答案:D解析: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和福利性,只能由本集体组织成员获得,是为公民提供基本的建房保障。关于承诺的撤回,说法正确的是()A.承诺的撤回可以选择以口头形
6、式或者书面形式作出B.承诺的撤回只能在承诺生效后三日之内作出C.承诺的撤回只能以书面形式做出D.就承诺而言,撤销制度与撤回制度相辅相成答案:C解析:只有以书面形式作出的承诺才有可能撤回,面对于口头形式的承诺是无法撤回的,这是因为口头形式的承诺一经作出,就因即刻到达要约人而生效,所以口头承诺是不能撤回的。土地登记代理人历年真题和解答7篇 第2篇下列关于转质权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B.若质权人在转质过程中,在其所控制的质物上所担保的债务超出了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的,该转质无效C.若质权人在转质过程中,在其所控制的质物上所担保的债务超出了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的,超过的
7、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D.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向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答案:B解析:根据担保法若干问题解释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甲为东邵村村民,在承包期内,甲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根据规定,甲家的土地应当作出以下()处置。A.按照承包方的
8、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B.收回土地C.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D.禁止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答案:A解析: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提供出让土地的,下列不属于土地使用者权利的是()。A.解除合同B.要求土地管理部门返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C.可以请求违约赔偿D.要求土地管理部门必须继续履行原合同答案:D解析: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提供出让
9、的土地的,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由土地管理部门返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者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张三去世后,其子张顺继承了其名下的房屋两间。不久,张顺将房屋卖给了同工厂工人李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张顺自继承开始时取得对房屋的所有权B.由于是继承所得,因此张某不需要对房屋进行变更登记即可取得所有权C.张顺转让房屋,也不需要办理过户登记即可D.张顺转让房屋,需要办理过户登记即可E.张顺必须办理登记后才能取得两间房屋的所有权,其转让房屋也要办理过户登记答案:A,B,D解析:依据物权法第29条的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受遗赠之时发生效力,因此,张顺自继承时取得房屋所有权。
10、但是,张顺再将房屋转让时,依据物权法第31条的规定,必须进行登记,如果没有登记,则不发生物权效力。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开始作为一项独立的土地权利类型进行规定的是()。A.土地管理法B.城市房地产管理法C.物权法D.宪法答案:C解析:在物权法出台前,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作为土地使用权下的按土地用途划分时的一个土地权利类型,它既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又包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2022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的物权法将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一项独立的土地权利类型,进行了单独规定。下列不属于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的是()。A.指导功能B.约束功能C.解释功能D.惩罚功能答案:D解析: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民事活动的
11、基本原则,能够指导民事主体据此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同时这些基本原则具有强行法的性质,不能由当事人约定排除,对于民事主体乃至立法者、司法者的相关行为都有着约束作用,另外现行法有漏洞时也需要根据民法的基本原则进行补充。下列不属于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特征的是()。A.权利的取得是有偿的B.是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统一为基础的C.是一种相对完整的土地权利D.是有期限的答案:B解析: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是有偿的;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一种相对完整的土地权利。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为基础的。征收
12、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A.土地出让金B.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C.土地建设基金D.土地开发基金答案:B解析:参见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如果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的,下列选项不属于其必须满足的条件的是()。A.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B.土地使用人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C.领有国有土地所有证D.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答案:C解析: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享有土地的所有权。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其地上的建筑物抵押的,需领有国有土地使
13、用证,而不是国有土地所有证。土地登记代理人历年真题和解答7篇 第3篇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生产者如果能证明下列()情形的,不承担赔偿责任。A.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B.产品已达国家标准的C.无法定抗辩事由的D.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E.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技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的答案:A,D,E解析:ADE是产品责任的免责事由。在此情况下,生产者不承担责任。土地利用具有()。A.社会性B.统一性C.阶级性D.历史性答案:A解析:土地利用具有社会性,不同的土地用途对个人、社会乃至环境的影响不同,因此土地用途历来为人们所重视,并成为土地登记的一项重要内容。甲公司拟向乙银行借款20万
14、元,以该公司现有的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和产品作为抵押。对甲公司的这一融资方案,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A.该融资方案所采取的担保方式是浮动抵押,简称“流押” B.该融资方案所采取的担保方式是最高额抵押 C.甲公司和乙银行应就抵押事项达成书面协议 D.该抵押权的登记机关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E.乙银行的抵押权自登记完成时设立答案:C,D解析:本题考核浮动式财团抵押。该融资方案所采取的担保方式是浮动抵押,又称财团抵押。所以选项A、B错误。浮动抵押的抵押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所以选项C正确,选项E错误。另外,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浮动抵押若办理登记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
15、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所以选项D正确。按照任期与任用方式的不同,行政机关的公务员可以分为()。A.政务类公务员B.领导职务公务员C.业务类公务员D.非领导职务公务员E.行政公务人员答案:A,C解析:行政机关的公务员按照任期与任用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通常由同级国家权力机关选举或者决定产生,有一定的任期限制,并依照宪法和有关组织法进行管理,这在有些国家也称之为政务类公务员,或称之为特别职公务员;二是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以外的公务员,是行政公务员中的主要部分,主要通过考试或考核以委任形式产生,还有一部分通过聘任产生,一般没有任期限制,这在有些国家也称之为业务类公务员
16、,或称之为一般职公务员。领导职务公务员和非领导职务公务员是按照职位的不同进行划分的。A公司经销健身器材,规定每台售价为2000元,业务员按合同价5提取奖金。业务员王某在与B公司洽谈时提出,合同定价按公司规定办,但自己按每台50元补贴B公司。B公司表示同意,遂与王某签订了订货合同,并将获得的补贴款入账。对王某的行为()。A.属于无权代理B.属于滥用代理权C.属于不正当竞争D.属于合法行为答案:D解析:题中王某是按照公司规定的合同价与对方签订订货合同,不属于无权代理。补贴入账,不属于回扣。我国行政诉讼法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A.合法性B.合理性C.合法性与合理性D.适
17、当性答案:A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有关以股权出质的说法中错误的是()。A.以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B.以上市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当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C.以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D.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质押合同生效时设立答案:D解析:根据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以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质权合同。以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应当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后发生效力。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财产所有权,
18、是指财产所有人依照法律对其财产享有占有权、()、收益权和处分权。A.经营权B.使用权C.抵押权D.出让权答案:B解析:所有权,是指所有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万某去世时未立下遗嘱。在万某去世之前,其养子和两个亲生女儿都已经去世。其养子遗有一亲生儿子甲,其大女儿遗有一亲生女儿乙和一养子丙,二女儿遗有一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丁。他们中哪些人有继承权?( )A.甲B.乙C.丙D.丁答案:A,B,C,D解析:本题涉及代位继承的问题。万某的养子和亲生女儿均先于万某死亡,养子和亲生女儿的子女均为万某的晚辈直系血亲,故他们均享有代位继承权。本题正确选项为ABCD。土地
19、登记代理人历年真题和解答7篇 第4篇下列各项中,属于注销土地登记申请人应当向土地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资料有()。A.土地灭失证明文件B.注销土地登记申请书C.土地权利终止证明文件D.由土地登记机关颁发的土地权利证书E.土地交换协议书答案:A,B,C,D解析:注销土地登记申请人应当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的文件资料有:土地登记申请书;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权利证书;土地灭失或土地权利终止证明文件。第一次将地役权纳入我国法律体系的是()。A.物权法B.土地管理法C.民法通则D.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答案:A解析:地役权是指土地权利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
20、。物权法首次将地役权作为一项重要土地权利写入了我国法律中,并对其形式和内容进行了具体规范。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A.恋爱自由B.订婚自由C.离婚自由D.解除婚约自由答案:C解析:婚姻自由是指公民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自主自愿地决定本人的婚姻问题,不受任何人的强迫或干涉。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保障结婚自由,是为了使未婚男女和丧偶、离婚者能够根据本人的意愿,建立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关系。保障离婚自由,是为了使那些感情确已破裂、和好无望的夫妻,能够通过法定途径解除婚姻关系,并使当事人有可能重新建立幸福美满的家庭。下列各项不属于担保方式的是()。A.保证B.定金C.
21、质押D.流质答案:D解析:在我国,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流质”条款是违法的。我国的担保方式可以分为人的担保、物的担保和金钱担保,保证属于人的担保,质押属于物的担保,定金属于金钱担保。可以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有()。A.抵押人以划拨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B.乡(镇)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土地所有权C.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的“四荒”土地使用权D.文教科研用地E.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围的集体土地使用权答案:C,E解析:可以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经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符合一定条件的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抵押
22、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四荒”土地使用权;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所有权的取得,是指民事主体获得所有权的合法方式和根据。根据法律的规定,所有权的合法取得方式可分为()。A.原始取得B.继受取得C.直接取得D.间接取得E.法定取得答案:A,B解析:所有权的取得必须是合法取得,否则,不受法律承认与保护。所有权的合法取得方式可分为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两种。地役权变更登记时不需要提交的权属证明文件是()。A.原地役权合同B.集体土地所用证C.变更后的地役权合同D.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答案:B解析:地役权变更登记时,应提交的权属证明文件有:原地役权合
23、同;原国有土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变更后的地役权合同;有关批准文件;其他证明文件。界址点编号以()为单位,按顺时针方向以阿拉伯数字表示。A.地块B.图斑C.地类D.宗地答案:D解析:关于附延缓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延缓期限是将来确定能到来的事实B.期限到来前,民事法律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C.期限到来后,民事法律行为终止法律效力D.期限必须是当事人约定的而不得是法定的E.延缓期限属于将来不确定的事实,它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答案:A,B,D解析: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指当事人为民事法律行为设定一定的期限,并把期限的到来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
24、的前提。该期限应为当事人所约定,如果不是当事人约定的,而是法律直接规定或是民事法律行为性质上当然应有的限制,则不构成此处的期限。期限和条件的区别主要表现在:期限是将来确定能到来的事实,而条件则属于将来不确定的事实,它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根据期限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所起的作用,可以分为始期与终期。始期,又叫延缓期限、生效期限,指民事法律行为中所设定的决定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开始行使和履行的期限。始期到来,则民事法律行为发生效力,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开始发生。土地登记代理人历年真题和解答7篇 第5篇初始地籍调查()资料是指在调查过程中直接形成的文字、图、表等一系列内容的总称。A.收获B.汇总
25、C.验收D.成果答案:D解析:初始地籍调查成果资料是指在调查过程中直接形成的文字、图、表等一系列成果的总称,它是广大地籍工作者辛勤劳动的结晶,也是国家的财富,应立卷、归档妥善加以管理。下列各项中,属于初始地籍调查成果的权属调查优等品标准的有()。A.宗地草图比例恰当,确定宗地界址及几何关系的条件距离和关系距离完整,并有检核关系B.宗地草图内容齐全,清晰易读,勘丈数据完整正确C.初始地籍调查表项目填写齐全、正确,字迹清楚美观、无涂改D.初始地籍调查表项目填写齐全、清晰,文字描述简练、准确,结论清楚,手续完备E.界址标志设置齐全、醒目、坚固,能长期保存答案:A,C,E解析:初始地籍调查成果的权属调
26、查优等品标准有:宗地草图比例恰当,确定宗地界址及几何关系的条件距离和关系距离完整,并有检核关系;初始地籍调查表项目填写齐全、正确,字迹清楚美观、无涂改;界址标志设置齐全、醒目、坚固,能长期保存。BD两项为权属调查良等品的评定标准。下列选项中关于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A.土地使用者经国家依法划拨、出让或新中国成立初期接收、沿用,或通过依法转让、继承、接受地上建筑物等方式使用国有土地的,可确定其国有土地使用权B.土地公有制之前,通过购买房屋或土地及租赁土地方式使用私有的土地,土地转为国有后迄今仍继续使用的,可确定现使用者国有土地使用权C.因房屋拆除、改建或自然坍塌等原因
27、,已经变更了实际土地使用者的,经依法审核批准,可将土地使用权确定给实际使用者D.空地及房屋坍塌或拆除后三年以上仍未恢复使用的土地,由当地县级以上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E.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收回并重新安排使用,或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确定使用权答案:A,B,C,E解析:空地及房屋坍塌或拆除后两年以上仍未恢复使用的土地,由当地县级以上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关于听证制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听证方式必须采用书面形式B.听证制度包括两种形式:公听和陈述C.听证制度被公认为现代行政程序法基本制度的核心D.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若涉及单个或相互无争议的多个当事人,则可进行个别听
28、证,这种听证被称为“公听”答案:C解析:听证方式可以分为口头与书面两种。听证制度包括三种形式:公听、陈述、听讯。D项所描述的是陈述,而不是公听。公听是指行政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或者订立行政计划时,所涉及的行政相对人众多而不确定,召开公众参加的听证会以听取代表各方面、各阶层的公众意见。甲建筑公司以一辆价值120万元的挖掘机作为抵押,向乙自然人借款80万元,但是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甲公司又以该挖掘机作为抵押,向丙银行借款50万元,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甲公司欠丁公司20万元贷款,将该挖掘机质押给丁公司。丁公司使用挖掘机的过程中,不小心损坏了该套设备送到戊修理厂修理,因欠戊5万元修理费,该挖掘机被戊留置
29、。关于乙、丙、丁、戊对该挖掘机享有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A.乙丙丁戊B.丙丁戊乙C.丁戊乙丙D.戊丙丁乙答案:D解析:根据物权法第199条规定的抵押权顺位,不管成立先后,登记的动产抵押权优先于未登记的动产抵押权,因此丙的抵押权优先于乙的抵押权。根据物权法第188条,未登记的动产抵押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乙的抵押权未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丁:丙的抵押权已经登记,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丁,因此丙优于丁,丁优于乙。物权法第239条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据此,戊的留置权最优先,排在第一位。甲今年25岁,乙今年10岁,甲见到乙的钢
30、琴质量很好,非常喜欢,于是就提出买下乙的钢琴,乙欣然答应。关于甲乙之间的买卖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乙之间的行为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行为B.甲应当催告乙的家长在一个月之内予以追认C.在乙的家长追认该买卖行为之前,甲有权撤销该买卖行为D.乙的家长没有在催告期间内提出异议的,视为予以追认答案:B解析:本案中,乙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买卖钢琴的行为在他的民事行为能力之外,因此该行为属于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对于该行为,甲作为相对人,有权催告乙的家长在一个月之内予以追认,乙的家长未予及时追认的,视为拒绝追认。只有善意相对人享有撤销权,本案中甲明知乙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仍然与乙进行交易,属于恶意
31、相对人,不享有撤销权。行政处罚的(),适用行政处罚法。A.设定B.实施C.设定和实施D.种类和实施答案:C解析: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行为适用本法,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有关以股权出质的说法中错误的是()。A.以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B.以上市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当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C.以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D.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质押合同生效时设立答案:D解析:根据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以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质权合同。以在证券登记结
32、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应当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后发生效力。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的处罚种类有()。A.警告B.罚款C.没收违法所得D.吊销营业执照E.行政拘留答案:A,B,C解析: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做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做出具体规定的,不得超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土地登记代理人历年真题和解答7篇 第6篇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其赔偿方式有()。A.处罚金、追缴
33、、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B.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C.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D.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所有费用开支E.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所有损失给予赔偿答案:A,B,C解析: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违法行为在()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A.1年B.2年C.3年D.5
34、年答案:B解析: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A.自动续期B.在一个月之内申请续期C.在两个月之内申请续期D.在三个月之内申请续期答案:A解析:根据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不需要土地使用者进行申请;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土地登记代理机构的设立应具备的条件包括()。A.有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B.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C.有固定的服务场所D.有充足的资
35、金E.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答案:A,B,C,D,E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章第五十七条,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设立的条件确定土地登记代理机构的设立应具备的条件有: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有固定的服务场所;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有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对于原告在诉讼中的举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原告提供的证明被诉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不成立的,可以认定该行政行为合法B.原告逾期不提供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C.原告在一审中没有提供而在二审中提出的证据,法院绝对不予采纳D.对于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原告一律必须证明自己提出过申请答案:B解析:原告提供
36、的证明被诉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不成立的,并不免除被告证明自己行为合法的责任;原告逾期不提供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原告在一审中没有提供而在二审中提出的证据,法院原则上不予采纳,但有例外;对于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原告原则上必须证明自己提出过申请,但存在例外。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包括()A.女方怀孕期间B.女方分娩后一年内C.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D.女方中止妊娠后一年内E.女方重病期间答案:A,B,C解析: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甲公司
37、为获取借款,于2022年3月1日以自己公司生产的电脑1000台为乙公司设立了浮动抵押。该笔借款的期限为1年。对于该笔浮动抵押权,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甲公司在乙公司取得该笔浮动抵押权期间,依然可以将该1000台电脑出售给善意的丙公司B.乙公司对甲公司的该笔浮动抵押权的抵押财产在2022年3月1日就已经确定C.若甲公司在2022年3月1日后仍未清偿该笔借款的,乙公司方可确定浮动抵押权下的抵押财产D.若甲公司在2022年1o月9日被宣告破产,乙公司此时可以确认浮动抵押权下的抵押财产答案:A,C,D解析:本题涉及浮动抵押的问题。根据物权法第189条第2款的规定,浮动抵押设立后,抵押人依然可
38、以向善意第三人出售抵押财产,故A项的说法正确。根据物权法第196条的规定可知,只有C、D两项满足浮动抵押财产确定的条件,B项的说法错误。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CD。刘某和洪某夫妇于1956年结婚,生育子女四个即儿子甲、乙,女儿丙、丁。由于刘某和洪某夫妇承包山地、开办工厂,挣了一些钱,盖了两栋三层的楼房,购买了小汽车,还有50万元的存款。为避免Et后子女们争夺财产,刘某和洪某夫妇立下书面的遗嘱:指定两栋三层的楼房由甲继承,因为在山地承包、工厂经营活动中,甲付出的最多。不幸的是,甲因病于l993年死亡,留下未成年的儿子毛毛。而刘某和洪某夫妇则于2022年6月在承包山地的一次滑坡事故中,双双同时遇难
39、死亡。针对刘某和洪某夫妇的遗产“两栋三层的楼房”,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应由毛毛代替甲作为遗嘱继承人,独立继承B.应由毛毛与乙、丙、丁三人共同继承C.应由乙、丙、丁三人共同继承D.毛毛作为孙子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因此,无权继承答案:B解析: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刘某和洪某夫妇书面遗嘱指定“两栋三层的楼房”由甲继承,因此,在遗嘱生效后,甲则有权按照遗嘱的指定获得“两栋三层的楼房”的所有权。遗憾的是甲先于遗嘱人刘某和洪某夫妇死亡,因此,该遗嘱不生效。虽然甲有儿子毛毛,但是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毛毛不能代替甲作为遗嘱继承人独立继承“两栋三层的楼房”。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继承
40、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且只有权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继承的份额。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毛毛作为刘某和洪某夫妇的孙子女,不属于第一顺序或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但是,作为刘某和洪某夫妇的子女甲的子女,在甲(毛毛的父亲)先于刘某和洪某夫妇(毛毛的祖父母)死亡时,毛毛依法作为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他的父亲甲继承被继承人(刘某和洪某夫妇)遗产的份额。由于代位继承人只有毛毛一人,因此,毛毛有权独立地与乙、丙、丁三人共同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在我国建立土地权利变动的公示和()原则十分重要。
41、A.法律B.交易C.登记D.公信答案:D解析:公示原则和公信原则是物权变动的两大原则。公示的目的是产生公信力,动产的公示方式是交付,不动产的公示方式是登记。土地登记代理人历年真题和解答7篇 第7篇关于台湾的耕作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耕作权不得转让B.耕作权自登记之日起取得C.耕作权人死亡后,耕作权自动消灭D.获得耕作权应当支付相应的报酬答案:A解析:台湾“土地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荒地“承垦人自垦竣之日起,无偿取得所领垦地之耕作权,应即依法向该管市县地政机关申请为耕作之登记。但继续耕作满10年者,无偿取得土地所有权。前项耕作权不得转让。但继承或赠予于得为继承之人,不在此限。”据此,自
42、开垦完毕之日起权利人就获得了耕作权;耕作权人死亡后,耕作权可以被其继承人继承,但是不得转让。一般情况下,均视原测距离与比较距离是同精度的。检查了九条边时,间距中误差为()。答案:A解析:一般情况下,原测距离与比较距离是被看做同精度的。则检查了n条边时,间距中误差为:某市林业和草原局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认为下列哪些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合法,可依法转送有权的国家机关进行处理?( )A.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B.自治区人大制定的单行条例C.深圳经济特区的规章D.省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答案:A,B,D解析:考查行政复议的决定。参见行政复议法第27条。与常规地面控制网测量相类似,GPS控制网测量可划分阶
43、段有()。A.机助制图B.方案设计C.内业数据处理D.实地踏勘E.外业实施答案:B,C,E解析:GPS控制网测量与常规地面控制网测量相类似,在实际工作中也可划分为方案设计、外业实施及内业数据处理三个阶段。当事人接到恐吓电话,请求公安机关予以保护,但公安机关不予答复。当事人何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A.只有在公安机关接到申请后60日内仍然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才能向法院起诉B.可以立即起诉C.只有公安机关在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履行法定职责期限内仍不履行的,才能起诉D.只有在公安机关明确表示拒绝提供保护后才能起诉答案:B解析:考查行政诉讼的起诉条件。参见行政诉讼法第47条第2款。潘某丈夫早年去世,生
44、有二子一女,分别为潘甲、潘乙和潘丙。潘乙于2000年5月起与董某同居,同年10月,潘乙写下一份“郑重声明”,内容为若其在人身安全方面出现过重的伤或亡,其朋友董某将取得其全部家产,其他兄弟姐妹均无权占有。2022年4月,董某与其丈夫经协议离婚。离婚后,董某继续与潘乙同居。2022年11月,潘乙在一次交通事故中死亡,留下房屋及存款等共计3万余元遗产。为遗产继承引起纠纷,潘某诉至法院。经查,潘某已82岁高龄,无养老金、退休金等收入,依靠子女赡养生活,但潘甲、潘丙生活拮据,潘乙为盖房向村里借款1万元未还。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潘乙所写声明无效,其遗产全部由潘某继承B.潘乙遗产应为潘某保留必留份C
45、.潘乙遗产应偿还所欠村里借款1万元D.潘乙所写声明有效,其遗产全部由董某取得答案:B,C解析:本题涉及遗嘱的效力问题。继承法第16条第3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本题中,潘乙所写郑重声明应属于自书遗嘱,虽然在立该遗嘱时,董某与其为婚外同居,但在遗嘱生效时,董某与潘乙均为未婚,其同居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潘乙将其遗产遗赠给董某的行为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故A选项错误。继承法第34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本题中,潘乙为盖房而向村里借款1万元系其应负债务,其遗产应当先偿还该债务后再执行遗赠或者继承,故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继承
46、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继承法意见第37条第1款规定: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本题中,潘某年已82岁,又无养老金和退休金等生活来源,其属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潘乙所立遗嘱应当为其保留必留份,其遗产扣除该必留份后才可按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故B选项正确。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C。台湾明星甲与大华剧院签订一演出合同,约定甲于元旦晚上在该剧院举办个人演唱会,出场费18万元。但到时甲却无故擅自取消了该场演出,
47、观众强烈要求退票。此时,剧院应()。A.请求法院强制甲履行合同B.甲因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不构成违约,剧院应自负损失C.请求甲赔偿损失D.甲不构成违约,但根据公平原则,剧院可请求甲承担部分责任答案:C解析: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题中甲的行为已构成违约,虽然甲的违约不适用继续履行,但可要求其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侵权责任作为一种法律责任,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成立。下列选项中属于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的有()。A.违法行为B.损害事实C.因果关系D.主观故意E.主观过错答案:A,B,C,E解析: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其中行为人的过错,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违法行为时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所具备的心理状态,是构成民事责任的主观要件。过错的形态有故意和过失两种。D项只是主观过错中的一种而已,不属于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地籍细部测量方法有三种,其主要区别在于()。A.采用界址点的个数不同B.测量所用仪器不同C.测定界址点所采用的方法不同D.采用的分析方法不同答案:C解析:地籍细部测量方法有解析法、部分解析法和图解勘丈法三种。这三种方法的主要区别在于测定界址点所采用的方法不同。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