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工程引导性培训(培训课程)--宁夏自治区盐池县农广校知识讲解.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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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阳光工程引导性培训阳光工程引导性培训(培培训课程训课程)-)-宁夏自治区盐池宁夏自治区盐池县农广校县农广校一、务工准备一、务工准备学习政策法律知识 进城务工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准备好随身证件记住救助电话1、学习政策法律知识、学习政策法律知识 进城务工的农民,需要知道一些国家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法律,以便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妇女权益保障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2、进城务工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进城务工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要达到法定的年龄,即年满18周岁。2)身体健康。没有慢性病、精神病或者家族遗传性质的病症,比如癫痈、高血压、糖尿病等。3)具备一定的文化水平
2、。4)具有一定的职业技能。3、准备好随身证件准备好随身证件(1)有效居民身份证(2)16周岁至49周岁的育龄妇女,还必须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持本人身份证,以及1寸照片2张,向自己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申请办理婚育证明(3)毕业证或学历证明。(4)能证明自己特殊身份的证件,如转业军人证、复员军人证等。(5)能够带上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健康合格证,有利于在公共场所比如宾馆、饭店等找到工作。4、准备好随身证件、准备好随身证件 在外出之前,最好带上1寸和2寸的免冠照片,以备进城之后办理一些必要证件时使用。到达务工地点,找到了工作,还必须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暂住证。暂住证可以有务工人员所在单位或雇主统一办理,
3、也可由本人携带身份证直接办理。5、记住救助电话、记住救助电话 常用救助电话是:110一报警电话。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14查号电话。120一医疗急救电话。119一火警报警电话。二、职业培训二、职业培训 阳光工程培训的概念 职业技能培训的概念及途径 职业岗位对人的素质要求 阳光工程培训的概念阳光工程培训的概念 为了落实仁003一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锄,农业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和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对志愿转移到二三产业和城镇就业的农民,由国家财政予以适当补贴,在输出地开展转岗就业前的短期技能培训。时间一般为15天至90天。职业技能
4、培训以定点和定向培训为主。职业技能培训的目的,是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和就业技能,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实现稳定就业和增加农民收人,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阳光工程培训的概念阳光工程培训的概念“阳光工程”以县为主实施。由县级“阳光工程”办公室向当地农民公布培训单位名称、培训任务、培训专业、培训时间、收费标准、政府补贴标准、就业去向等内容。农民可以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培训机构和专业,享受政府补贴。通过培训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由学校帮助就业,实现农村劳动力的合理有序流动。职业技能职业技能职业技能定义职业技能定义 技能是人在意识支配下所具有的肢体动作能力;技能是人
5、在意识支配下所具有的肢体动作能力;技能也可称之为操作能力。技能也可称之为操作能力。职业技能是指人们在职业活动范围内需要掌握的技能。职业技能是指人们在职业活动范围内需要掌握的技能。职业技能的分类职业技能的分类 言语技能言语技能 肢体技能肢体技能 心智技能心智技能职业技能的特点职业技能的特点A 只能在实际操作中进行训练和培养。B 一旦掌握一般不易忘记。C 水平的高低取决于:1)技能中的智能成分;2)工具或手段的技术含量;3)掌握该项技术的难易程度。职业技能培训的概念及途径职业技能培训的概念及途径 职业技能培训:是适应某一种工作岗位的能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有以下几条途径:(1)参加县或乡镇农业部门
6、和劳动服务机构举办的短期培训班。(2)参加职业学校、技校、成人学校或专门的职业培训学校的全日制学习,还可参加专项职业资格技能培训班。(3)通过电视学校或网络学校学习。职业技能鉴定可分为知识要求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知识要求考试一般采用笔试。技能要求考核一般采用现场操作方式进行。职业岗位对人的素质要求职业岗位对人的素质要求 建筑业:1、身体条件要好 2、安全第一的意识 3、知识与能力职业岗位对人的素质要求职业岗位对人的素质要求 室内装修业:1、要具有初中以上的文化程度。2、具有两年以上的专业训练或操作经历,了解各类装饰材料的性质、用途和使用方法。3、掌握室内装修的工艺的过程、安全技术规程以及
7、防毒、防火的一些常识。职业岗位对人的素质要求职业岗位对人的素质要求 餐厅服务员:对从业者,除了要求有一定的文化知识,对生理要求也比较严格。要求眼手协调能力强,无色盲,无口臭,无口吃,无皮肤病,无传染病。三、职业岗位对人的素质要求三、职业岗位对人的素质要求 家政服务务业:1、身体要健康,不能患有任何传染病或慢性病。2、良好的道德品质。3、要求心细,有诚心和耐心 4、善于与人沟通,能够跟雇主反映各种情况,出现问题能够解释清楚,防止出现误会三、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无效劳动合同 的概念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不能解降劳动合同的规定没有签订劳动
8、合同权益受报失的解决办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签订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 1、平等,是指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因此,进城务工的农民应该依据劳动法的规定,理直气壮地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2、自愿,是指劳动者要完全出于自己的意愿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能强迫或欺骗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3、协商一致,是指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是经过平等协商,取得一致的意见。4、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是指订立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也就是说订立合同的主体和内容必须合法。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必备条款:1、劳动者姓名、住址和居民
9、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2、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3、用人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4、劳动合同期5、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6、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7、劳动报酬,社会保险。8、劳动纪律。9、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10、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无效劳动合同的概念无效劳动合同的概念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不具备法律效力。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全部无效劳动合同包括以下两种:1、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2、采取欺诈或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不是有效,不能由签约双方当事人来认定,而应由劳动争议仲裁
10、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来认定。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况下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6)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7)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
11、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8)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而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在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而确实需要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不能解降劳动合同的规定用人单位不能解降劳动合同的规定 为保护处于特定情况下的劳动者的特定权益,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甲的,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权益受损失的解决办法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权益受损失的解决办
12、法 有些用人单位在招工时把条件开得很好,但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开始后根本不兑现自己的诺言,或在履行其诺言时大打折扣,侵害劳动者的权益。捞动法第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四、劳动安全四、劳动安全进城务工农民享有劳动安全保护的权利用人单位对安全生产应该承担的贵任 机械加工安全安全使用电气设备建筑施工安全安全色几种常见的危险化学品化学事故的个人防护 职业病的概念得了职业病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哪些待遇 进城务工农民享有劳动安全保护的权利进城务工农民享有劳动安全保护的权利1、生产经
13、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2、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3、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4、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用人单位对安全生产应该承担的责任用人单位对安全生产应该承担的责任 安全生产法对用人单位的职责做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至少在以下几个方
14、面承担责任:1)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2)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3)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用人单位对安全生产应该承担的责任用人单位对安全生产应该承担的责任4)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5)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6)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
15、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7)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教育从也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机械加工安全机械加工安全(1)工作前要穿好紧身工作服,袖口不要敞开,长发要盘人工作帽内,操作旋转设备时不能戴手套。(2)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开车前、辜按规定润滑设备各个部位,并手动试运转,确认运转正常后,再开始工作。(3)各类机械设备的刀具要按规定选用,保证完好。(4)各类切屑应用钩子等专用工具清除,不能用手去抓。(5)装夹完工件后,应将各种工具、量具放在规定的工具箱内,不要随手放在工作台或主轴变
16、速箱上,防止振动掉落或卡在设备中,造成事故。安全使用电气设备安全使用电气设备(1)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2)每次使用电气设备前先试运行一下,检查是否有“电火花”等异常情况。(3)不要触摸挂有“禁止合闸”、“维修中”等标牌的电气设备。(4)使用电气设备或在电源周围工作时,必须使用个体防护用品,如戴绝缘手套、穿保。建筑施工安全建筑施工安全(1)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即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网。(2)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3)塔吊等垂直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4)电动机械和电动手持工具要设置漏电保护装置。(5)脚手架
17、材质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6)各种缆风绳及其设置必须符合规程要求。(7)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人施工现场。安安 全全 色色 安全色:是用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配合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构成安全标牌。国家标准GB2893一82安全色中规定了红、蓝、黄、绿四种颜色为安全色。(1)红色,表示危险、禁止和紧急停止的信号。(2)蓝色,为指令性的颜色,是必须遵守的规定。(3)黄色,为警告色,提醒人们注意。(4)绿色,提示安全信息。几种常见的危险化学品几种常见的危险化学品(1)刺激性有毒有害化学品:刺激或灼伤皮肤、呼吸道和眼睛等。如氯气、氨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2)窒息性有毒有害化
18、学品:这类毒物主要侵人人体血液后,造成人体组织缺氧,如一氧化碳、氰化物、硫化物等。(3)神经性有毒有害化学品:对神经中枢有麻痹作用,如苯及苯的衍生物、氯化烯、二氧化碳、有机磷农药等。化学事故的个人防护化学事故的个人防护 遇到有毒气体泄漏的化学事故,保护呼吸道可用:湿手巾、湿口罩、防毒面具;保护皮肤可用雨衣、手套、雨靴;保护眼睛可用防毒眼镜、游泳潜水镜、开口透明塑料袋。职业病的概念职业病的概念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因为接触粉圭、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产生职业病的危害因素包括: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职业病的分类职业病的分
19、类职业病包括9大类共99种1)中毒(铅、汞中毒等51种)2)尘肺必肺、煤尘肺等12种)。3)物理因素职业病(放射性疾病、高原病、航空病等6种)。4)职业性传染病(炭疽等3种)。5)职业性皮肤病(触性皮炎等了种)。6)职业性眼病(职业性白内障等3种)7)职业性耳、鼻、喉病(噪声聋和铬鼻病)。8)职业性肿瘤(石棉所致肺癌、联苯胺所致膀肤癌、苯所致白血病等8种)。9)其他职业病(化学灼伤、职业性哮喘等7种)得了职业病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哪些待遇得了职业病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哪些待遇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 1、医疗费 3、康复费 5、停工留薪期待遇 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9、死亡补助金
20、11、供养亲属抚恤金 2、住院伙食补助费4、残疾用具费6、生活护理补助费8、伤残津贴10、丧葬补助金12、国家规定的其它 工伤保险待遇 五、工伤保险五、工伤保险工伤认定的标准 发生工伤后如何申请认定工伤认定申请应该提供的材料 工伤认定的标准工伤认定的标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
21、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工伤的工伤认定的标准工伤认定的标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救灾害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发生工伤后如何申请认定发生工伤后如何申请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
22、经报劳动保障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负责。工伤认定申请应该提供的材料工伤认定申请应该提供的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六、社会保险六、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概念社会保险的种类社会保险的概念社会保险的概念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
23、、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与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的种类社会保险的种类主要包括五大险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女工生育保险。目前,国家要求进城的务工者参加城镇的社会保险。进城务工者的用人单位应该按规定由单位或单位和个人共同交缴社会保险费,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并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七、劳动争议七、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的概念及争议所属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应该具备的条件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争议的概念及争议所属劳动争议的概念及争议所属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争议。下列争议属于劳动争
24、议:1、因开除、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而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4、法律、法规规定的应按照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瓣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现行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包括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设在企业内部的基层民间调解机构,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办事机构设在企业工会委员会。另外,有些地方还设有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设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专门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
25、、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代表组成,以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应该具备的条件申请劳动仲裁应该具备的条件1、必须是劳动争议关系的当事人,即形成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与职工。2、有明确的被申诉人和事实理由及仲裁请求。3、符合捞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超过时效不受此限)。4、属于受理申请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管辖范围。上述条件是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时应同时具备的条件,缺一不可。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出书面申请。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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