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教孩子学认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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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何教孩子学认字编者的话:这篇文章是去世仅35天的原北京教化学院中文系副主任庞月光教授生前写的最终一篇文章。庞教授在重病期间花了很大精力写了这篇文章,表现了一位语言学家、教化家对教化事业的高度责任感和对语言科学仔细肃穆的精神,令人钦佩。现发表庞教授这篇遗作,以飨读者。 最近了解到,有那么几个人,在一些幼儿园中进行所谓“婴幼儿汉字教化”,将他们自己吹嘘为“0-3岁婴幼儿科学汉字教化理论上的突破”的“理论”付诸实施,也就是教“还不太会说话的孩子”“认字”。 在婴幼儿中进行所谓汉字识字教化,既投合了广阔独生子女家长望子成龙的心理,又好像表现出对中国独有的汉字的“深切酷爱之情”,当然很简单使社会上不
2、少人上当受骗,更何况他们还犹如电脑算命一样打着“科学”的旗号呢!但和善的家长们可能不会想到,这种所谓的教“还不太会说话的孩子”“认字”,孩子们其实根本就没有也不行能真正相识所教的字,而且还会对将来真正的识字教学带来极大的干扰,从而影响孩子早期的思维发育。也就是说,这种所谓认字,不但是无益的,而且是有害的。 (一) 一个特别重要的常识是,语言作为人类最重要的思维工具和交际工具,是一种符号系统;而任何文字都是某种语言的书写符号系统,是符号的符号。所以任何的“字”,只有相识了它的形音义的人能把它与语言中的词对应时,才是真正的“认”。试想一下,有哪一个人的识字过程不是这样呢?还不太会说话的婴幼儿,话还
3、听不大懂,尽然能够“识字”,岂非天方夜谭? 他们的最重要论据,并且在若干场合重复提到的是日本人石井勋的下述“试验”:“成人用手指着自己的眼睛,对还不会说话的10个月的日本孩子用日语说:眼睛,眼睛,眼睛。然后,举起汉字字卡目,还是用手指着自己的眼睛,用日语说:眼睛,眼睛,眼睛。每天这样做一次或两次。过一段时间,当成人只是对孩子说眼睛、眼睛、眼睛时,孩子没什么反应;但当成人举起汉字字卡目时,孩子却用自己的小手指自己的眼睛。同样,对耳鼻口做这种试验,结果也是相同的。” 我们姑且信任这个试验属实,但它仍旧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首先,文字的认知对于还不太会说话的婴幼儿来说无法反馈,无法检测,因而完全不行能
4、检验孩子是不是真的相识了这个字。仅凭在多次重复之后孩子可以用手指自己的眼睛根本证明不了孩子已经相识了“目”字。 现代人类学家认为,人类的心智是在成长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大体可分为四个阶段:1、简洁反射阶段,如射向眼睛的光线渐渐增加,瞳孔就渐渐收缩。这不受意志的影响。2、条件反射阶段。巴甫洛夫的闻名试验表明,不用详细事物(食物)而只用符号(铃声),也能使狗流出唾液,其条件是每次给食物时都有铃声伴随。3、工具阶段,如黑猩猩的手够不着香蕉,能用棍子把香蕉打下来。4、符号阶段,即运用语言符号进行交际和思维。仔细比照不难发觉,石井勋“试验”中所谓10个月婴儿“认字”,只是一种条件反射,即只达到心智的其次
5、阶段,正如马戏团中经过训练表演数学“演算”的小狗,即便它叫对了次数,也决不说明小狗有了数字的概念,懂得加减法,因为那也是一种条件反射。文字作为符号的符号,比语言离概念更远一层,只有心智达到了第四阶段才可能驾驭。 其次,石井勋的试验没有对比组。假如所举的卡片不是写的“目”字而是其他,比如写的是汉字“四”或英文字母“A”,甚至是画一粒葡萄,依据条件反射的原理,当成人举起这张汉字字卡时,孩子也会用小手指自己的眼睛。 另外,他们所表述的石井勋的“试验”还存在几个严峻的常识性错误。第一,“目”这个汉字原本是汉语“mu”的书面纪录,它在古汉语中是个词,而在现代汉语中只是个语素;它在日文中写做“目”,但在日
6、语中读作“”me。石井勋试验时是否读出“”me音?假如读出,说明产生了条件反射作用的不仅是写在字卡上的“目”这个字,还有试验者的语音。其次,根据条件反射的一般原理,在成人多次指自己的眼睛并同时举字卡后,不会说话的婴儿应有的反应是指成人的眼睛而不是自己的眼睛,因为如此小的孩子还根本不知道自己的眼睛在什么地方,也不知道词的概括性,不知道自己的眼睛和试验者的眼睛同样是“目”所表概念的客观所指。第三,口说“眼睛”和手举字卡“目”是在指眼睛的同时分别刺激孩子的听觉和视觉的,孩子却只对诉诸视觉的字卡有反应,而对诉诸听觉的语音没有反应,这在道理上是说不通的。 由此可知,石井勋的试验并不具备任何劝服力。 然而
7、在此之后,他们所做的“理论分析”则更为荒唐:“口说语言的载体是声波。声波很抽象,既看不见,又摸不到。书写语言文字的载体是字形。字形很详细、很形象,既能望见,又能摸到。所以,将详细、形象的字形与实物联系起来,要比把抽象的声波与实物联系起来更简单。”“在学认字的时候,可以用手来指字形,用手来摆字卡。这就是说,学认字的过程,还可以用详细、形象的字形,通过触觉系统来刺激大脑皮层。也就是说,学认字的过程,可以是通过视觉、听觉、触觉三种感觉系统同时刺激大脑皮层的过程。”从而得出了“学认字比学听话简单”的结论。语音是语言的惟一物质形式,它是诉诸听觉的,假如说它“笼统、空洞、不能详细体验到”,那么听话人如何感
8、知呢?这些人将诉诸视觉、触觉定为不抽象,而将诉诸听觉定为抽象,这是没有任何道理的。语言和文字的物质形式不同,前者为语音,后者为字形,他们并没有抽象与否之分。说字形“形象”也是不妥当的。就以“目”字而言,就很不形象,莫非有什么人或动物长着“目”这样窗户框子般的眼睛吗?从汉字的历史来讲,从战国文字起先,汉字的象形性已快速减弱,隶变以后就更是全面成为“不象形的象形字”。占汉字大多数的形声字就更不“形象”了。至于说字形可以摸到,那除非把每个字塑成立体的,否则人们摸到只是那张纸片,而不是字形本身,字形如何诉诸触觉呢? 他们还主见:“学认字可以一个字一个字地认,也可以两个字、三个字一起认,也可以一句话、一
9、段话同时认。”并宣称“这是婴幼儿特别的认知特点和规律确定的”。例如,“当小孩子刚刚初步相识苹果两个字时,见到一个苹字,孩子也读苹果;见到一个果字,孩子还读苹果。”这当然是指会说话的孩子。这同他们所谓“0-3岁婴幼学认字比学听话还简单”的说法是冲突的,这姑且不论。但这一例子充分说明他们的所谓认字法极易导致孩子对同一个词中的几个字混淆不清,而且这种先入为主的混乱会在很长时间内订正不过来。比如望见“水果”会读做“水苹果”甚至“水苹”。换句话说,这种“整体认知”,事实上是每一个字都没能精确相识。那么这种“整体认知”是不是一种快捷的好方法呢?恰恰不是。依据周有光先生分析归纳的“汉字效用递减率”,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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