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六编(共七编).ppt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民法第六编(共七编).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民法第六编(共七编).ppt(62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普通高等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国家级规划教材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民 法(第四版)主编 王利明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六编继承权第三十四章 继承权概述第一节 继承权的概念和特征第二节 我国继承制度的性质和基本原则第三节 继承权的保护第一节 继承权的概念和特征一、继承权的概念二、继承权的特征第二节 我国继承制度的性质和基本原则一、我国继承制度的性质二、我国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第三节 继承权的保护一、继承恢复请求权二、继承恢复请求权的保护期限三、对去台人员和台湾同胞继承权的保护关键术
2、语继承权 继承法 继承恢复请求权第一节 继承权的概念和特征一、继承权的概念继承权,又称财产继承权,是继承人依法享有的、能够无偿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二、继承权的特征1继承权以一定的身份关系为基础。2继承权的取得以他人的财产所有权为基础。3继承权的实现与一定的法律事实相联系。第二节 我国继承制度的性质和基本原则一、我国继承制度的性质二、我国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1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2继承权男女平等的原则。3养老育幼、互济互助的原则。4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原则。5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第三节 继承权的保护一、继承恢复请求权一、继承恢复请求权继承恢复请求权,又称继承回复请求权,是指合继承恢
3、复请求权,又称继承回复请求权,是指合法继承人请求确认其继承人的地位和请求恢复到法继承人请求确认其继承人的地位和请求恢复到继承开始时的状态的权利。继承开始时的状态的权利。二、继承恢复请求权的保护期限二、继承恢复请求权的保护期限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 2年,自继承人知道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自继承开始之日起20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三、对去台人员和台湾同胞继承权的保护三、对去台人员和台湾同胞继承权的保护第三十五章 法定继承第一节 法定继承及其适用范
4、围第二节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第三节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第四节 法定应继份第一节 法定继承及其适用范围一、法定继承的概念和特征二、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第二节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一、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二、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第三节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一、代位继承二、转继承三、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第四节 法定应继份一、法定应继份及其确定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酌情分配遗产问题关键术语法定继承 继承人 继承顺序 代位继承 转继承第一节 法定继承及其适用范围一、法定继承的概念和特征法定继承,是与遗嘱继承相对而称的一种继承形态。它是指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均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的继承制度。法定继承
5、,又称无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有如下特征:1法定继承严格建立在人身关系的基础上。2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均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3法定继承的适用受遗嘱继承的限制。二、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第二节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一、法定继承人的范围1配偶,是处于合法婚姻关系中的夫妻双方。2子女,是父母的亲属中最近的直系卑血亲。3父母,是子女的亲属中最近的直系尊血亲。4兄弟姐妹,是最亲近的旁系血亲5祖父母、外祖父母,是较为亲近的直系尊血亲。6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二、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三
6、节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一、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卑血亲代替先亡的直系尊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制度。二、转继承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所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继承人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三、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1性质不同。2发生根据不同。3继承人范围不同。4适用范围不同。5法律效力不同。第四节 法定应继份一、法定应继份及其确定法定应继份是指在法定继承中,当法定继承人为两人以上时,各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酌情分配遗产问题继承法继承法第第14条条案例分析1.公民甲娶妻乙,育有一子一女,女儿
7、丙已出嫁,儿子娶妻丁,生有一子戊,儿子于5年前不幸遇车祸死亡。甲乙均年老,无固定生活来源,女儿出嫁后,拒不赡养老人,并曾数度虐待甲乙,甲乙主要依靠儿媳丁供养。甲于2000年3月死亡,留下房屋4间。(案例来源:司法考试试题。)请问:本案中法定继承人都包括哪些人,他们之间的顺序如何确定?2.甲1991年离家出走,杳无音讯。1995年其妻乙向人民法院申请甲宣告死亡,1996年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甲死亡,其房屋3间被其妻乙和其子丙继承。1997年,妻乙带产改嫁,同年,乙又与后夫离婚。甲离家出走后,南下深圳,1998年因福利彩票中奖20万。甲用该款购买股票,同年获利200万。1998年12月甲因饮酒过量心脏
8、病发作死亡。经查,甲于1997年与丁在教堂举行了婚礼(但未办理婚姻登记),并生子戊。(案例来源:司法考试试题。)请问:甲的200万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是谁?第三十六章 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第一节 遗嘱继承和遗嘱自由第二节 遗嘱第三节 遗嘱的变更、撤销和执行第四节 遗赠第五节 遗赠扶养协议第一节 遗嘱继承和遗嘱自由一、遗嘱继承的概念和特征二、遗嘱自由及其限制第二节 遗嘱一、遗嘱的概念和特征二、遗嘱的有效要件三、遗嘱的形式第三节 遗嘱的变更、撤销和执行一、遗嘱的变更和撤销二、遗嘱的执行第四节 遗赠一、遗赠的概念二、遗赠与遗嘱继承、赠与的区别三、遗赠的法律效力第五节 遗赠扶养协议一、遗赠扶养协议
9、的概念二、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三、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关键术语遗嘱 遗嘱继承 遗嘱自由 遗赠 遗赠扶养协议第一节 遗嘱继承和遗嘱自由一、遗嘱继承的概念和特征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相对而称,是指继承人依照被继承人生前设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继承制度。法律特征: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和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构成。2遗嘱继承直接体现了被继承人的意思。3遗嘱继承人须为法定继承人,但遗嘱继承人不受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限制。4遗嘱继承在法律效力上优先于法定继承。二、遗嘱自由及其限制我国继承法上的限制有两种:1遗嘱不得违背社会公德。2必留份制度的建立。第二节 遗嘱 一、遗嘱的概念和特征遗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民法 第六 共七编
![提示](https://www.deliwenku.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