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劳动基准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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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章劳动基准法第五章劳动基准法第一节第一节劳动基准法概述劳动基准法概述一、劳动基准法概念一、劳动基准法概念国家规定最低劳动条件的法律规范国家规定最低劳动条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的总称。“劳动条件劳动条件”,采用的是广义,采用的是广义的理解,指的是工资、工时、休息休假、的理解,指的是工资、工时、休息休假、安全卫生等维持劳动者生活所必需的各安全卫生等维持劳动者生活所必需的各种条件。种条件。1947年日本颁布了年日本颁布了劳动基准法劳动基准法。“基基准准”的含义是的含义是“最低的标准最低的标准”,简练而准,简练而准确地表达了各国关于劳动条件的立法是最确地表达了各国关于劳动条件的立法是最低劳动标准的特
2、点,很快得到了其他国家低劳动标准的特点,很快得到了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效仿。如韩国,我国的台湾地区。和地区的效仿。如韩国,我国的台湾地区。二、性质二、性质(一)具有公法属性,是国家对原属于私法领域(一)具有公法属性,是国家对原属于私法领域的劳动条件进行干预的结果的劳动条件进行干预的结果(二)属于强行法规范,用人单位(二)属于强行法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都必与劳动者都必须遵照执行须遵照执行(三)具有替补性(三)具有替补性允许甚至鼓励劳动者和其团体通过个别或集体允许甚至鼓励劳动者和其团体通过个别或集体协议争取超过劳动基准的更好更高的劳动条件协议争取超过劳动基准的更好更高的劳动条件三、体系和立法模式三、
3、体系和立法模式(一)体系(一)体系工资、工时、休息休假、安全卫生、女工与未工资、工时、休息休假、安全卫生、女工与未成年工的保护等方面的内容成年工的保护等方面的内容(二)模式(二)模式国家统合主义(日、韩、台湾地区)国家统合主义(日、韩、台湾地区)劳资自治模式(欧美)劳资自治模式(欧美)我国的选择我国的选择劳动基准法劳动基准法主要是指工资和主要是指工资和工时制度,不含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工时制度,不含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第二节第二节工资工资一、工资的含义和性质一、工资的含义和性质(一)工资的含义(一)工资的含义广义的工资即广义的工资即“薪金薪金”、“薪酬薪酬”,是指在劳,是指在劳
4、动关系中,劳动者因履行劳动义务而获得的,由用动关系中,劳动者因履行劳动义务而获得的,由用人单位以法定方式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人单位以法定方式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奖金、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工资等。(二)工资的性质1、是劳动者通过提供劳动所获得的报酬;、是劳动者通过提供劳动所获得的报酬;2、是基于劳动关系所获得的报酬。、是基于劳动关系所获得的报酬。二、工资的形式及构成二、工资的形式及构成二、工资的形式及构成二、工资的形式及构成(一)工资的形式(一)工资的形式(一)工资的形式(一)工资的形式1 1、计时工资、计
5、时工资按照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按照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劳动报酬。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劳动报酬。22、计件工资、计件工资在一定的技术条件下,根据职在一定的技术条件下,根据职工完成产品数量或工作量,乘以一定的计件单价工完成产品数量或工作量,乘以一定的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支付的劳动报酬。问题:单位实行计件工资制度时,如何计算加班问题:单位实行计件工资制度时,如何计算加班工资?工资?、年薪年薪是对一定条件的劳动者实行以企业财务年度为时间单位所计发的工资收入。适用于企业经营者。(二)工资构成、基本工资(标准工资)、基本工资(标准工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与劳动者与用
6、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相对固定的工资单位。工作岗位相适应的相对固定的工资单位。、奖金、奖金支付给劳动者的超额劳动或相关非基本支付给劳动者的超额劳动或相关非基本工资核算要素的报酬。是工资的重要补充形工资核算要素的报酬。是工资的重要补充形式式(日本多发几个月工资,德国有圣诞特别日本多发几个月工资,德国有圣诞特别奖奖)讨论;讨论;员工年前离职,公司是否发放员工年前离职,公司是否发放年终奖?年终奖?v取决于员工年终奖的性质和权利来源。如果取决于员工年终奖的性质和权利来源。如果认定属于工资性质,应该支付。认定属于工资性质,应该支付。v如果纯粹是奖励性质,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发如果纯粹是奖
7、励性质,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发放。放。、津贴、津贴、津贴、津贴津贴是为补偿职工在特殊条件的劳动消耗及津贴是为补偿职工在特殊条件的劳动消耗及津贴是为补偿职工在特殊条件的劳动消耗及津贴是为补偿职工在特殊条件的劳动消耗及生活费额外支出的工资补充形式。生活费额外支出的工资补充形式。生活费额外支出的工资补充形式。生活费额外支出的工资补充形式。、补贴、补贴补贴一般是针对特定条件下因物价变动影响而补贴一般是针对特定条件下因物价变动影响而对劳动者所作的临时性补助。对劳动者所作的临时性补助。(三)劳动者的下列收入不属于工资:(三)劳动者的下列收入不属于工资:(三)劳动者的下列收入不属于工资:(三)劳动者的下列收入不
8、属于工资:1 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社会福利费用;(抚恤、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社会福利费用;(抚恤、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社会福利费用;(抚恤、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社会福利费用;(抚恤金、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金、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金、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金、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2 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3 3、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以及其他劳、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以及其他劳、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以及其他劳、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以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发明
9、奖、自然科学奖、合理化建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自然科学奖、合理化建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自然科学奖、合理化建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自然科学奖、合理化建议等)议等)议等)议等)问题:确定工资范围的法律意义何在?问题:确定工资范围的法律意义何在?问题:确定工资范围的法律意义何在?问题:确定工资范围的法律意义何在?v1、个人所得税的依据、个人所得税的依据v2、缴纳社会保险税、住房公积金的计算依据;、缴纳社会保险税、住房公积金的计算依据;v3、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依据、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依据。v(月工资按照应的工资计算而不是实发工资。v工资也是宽泛的概念,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等货币性
10、收入。v受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和本地区上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制约。v公司打到报销卡中的费用能够作为计算工资的基数?三、工资的支付保障三、工资的支付保障(一)支付规则(一)支付规则1、支付对象: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名,并保存2年以上备查。2、支付形式:货币形式。“骨灰合抵顶工资案”2002年4月,43岁的任某到盘锦市安顺殡仪福利厂做兼职会计,因多次要工资未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判决:厂方一次性给付给任某2400元。但是在判决生效后的15天里,任某没有拿到一分钱,于是她向法院申请执行,结果换来的却是24个骨灰盒。v法院的说法
11、是;“骨灰盒也是商品,用骨灰盒抵顶工资不违反任何法律规定。”3、支付时间:工资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二)克扣与拖欠工资(二)克扣与拖欠工资(二)克扣与拖欠工资(二)克扣与拖欠工资克扣工资是不按照约定的工资数额履行劳动合同克扣工资是不按照约定的工资数额履行劳动合同克扣工资是不按照约定的工资数额履行劳动合同克扣工资是不按照约定的工资数额履行劳动合同1 1、用人单位应当足额发放工资,除了法定扣除、用人单位应当足额发放工资,除了法定扣除、用人单位应当足额发放工资,除了法定扣除、用人单位应当足额发放工资,除了法定扣除项目
12、外,不得有任何克扣。项目外,不得有任何克扣。项目外,不得有任何克扣。项目外,不得有任何克扣。(1 1)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 2)各项社会保险金;)各项社会保险金;)各项社会保险金;)各项社会保险金;()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抚养费、赡养()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抚养费、赡养()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抚养费、赡养()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抚养费、赡养费;费;费;费;()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可
13、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的其他费用的其他费用的其他费用 经济赔偿金的扣除问题?经济赔偿金的扣除问题?经济赔偿金的扣除问题?经济赔偿金的扣除问题?债务的抵消但要收劳动法的制约,不得超过当月债务的抵消但要收劳动法的制约,不得超过当月债务的抵消但要收劳动法的制约,不得超过当月债务的抵消但要收劳动法的制约,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工资的工资的工资的20%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14、。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法理依据法理依据法理依据法理依据劳动者生存权与用人单位债权的必要限劳动者生存权与用人单位债权的必要限劳动者生存权与用人单位债权的必要限劳动者生存权与用人单位债权的必要限制制制制2 2、拖欠工资拖欠工资拖欠工资是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义拖欠工资是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义务。务。用人单位还必须按时向劳动者发放工资,不用人单位还必须按时向劳动者发放工资,不用人单位还必须按时向劳动者发放工资,不用人单位还必须按时向劳动者发放工资,不得延迟。得延迟。得延迟。得延迟。3、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v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85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条用
15、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v(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v(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16、)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v(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三)(三)特殊情况下的工资特殊情况下的工资特殊情况下的工资特殊情况下的工资依法或按照协议在依法或按照协议在依法或按照协议在依法或按照协议在非正常工作情况下支付给职工的工资。非正常工作情况下支付给职工的工资。非正常工作情况下支付给职工的工资。非正常工作情况下支付给职工的工资。(1 1)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的工资;)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的工资;)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的工资;)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的工资;(2 2)加班加点工资(劳动法第)加班加点工资(劳动法第)加班加点工资(劳动法第)加班加点工资(劳
17、动法第4444条规定);条规定);条规定);条规定);(3 3)休假期间的工资;)休假期间的工资;)休假期间的工资;)休假期间的工资;(4 4)停工停产期间工资。)停工停产期间工资。)停工停产期间工资。)停工停产期间工资。(5 5)企业依法破产时的)企业依法破产时的)企业依法破产时的)企业依法破产时的 工资支付。工资支付。工资支付。工资支付。四、最低工资制度四、最低工资制度(一)含义(一)含义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前提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特点;特点;法定标准、解决低薪劳动者的生存权
18、、获得劳法定标准、解决低薪劳动者的生存权、获得劳动报酬的最抵限度。动报酬的最抵限度。(二)最低工资标准由省级政府规定,报国务院(二)最低工资标准由省级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备案。(三)应当综合考虑的因素(三)应当综合考虑的因素1、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低生活费用;2、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社会平均工资水平;3、劳动生产率;、劳动生产率;4、就业状况;、就业状况;5、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v广州、珠海根据“有条件的地区可在省确定的标准上适当上调”的规定上调了标准,v广州市提高到1100元/月,珠海市提高到960元
19、/月,略高于省政府原定的一类1030元/月、二类920元/月的标准。v4月1日起,浙江省将对全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其中最高一档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100元,而这个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水平目前全国领先。v从今年4月1日起,上海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从960元上调为11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8元调整为9元。vv从2010年4月1日起,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820元、每小时4.7元,调整为每月920元、每小时5.3元。v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人每小时7.8元调整为每人每小时8.8元。第三节第三节工时与休息休假工时与休息休假一、工作时间一、工作时间(一)工作时间的含义(一)工作时间的
20、含义依国家法律规定劳动者完成其本职工作的时间。依国家法律规定劳动者完成其本职工作的时间。即包括劳动者实际工作的时间,也包括劳动者的即包括劳动者实际工作的时间,也包括劳动者的某些非实际工作时间。(已经进入工厂和工作直某些非实际工作时间。(已经进入工厂和工作直接相关以及企业指派的学习、会议等接相关以及企业指派的学习、会议等0立法的历史回顾立法的历史回顾1994年每周年每周44小时,小时,1995年每周年每周40小时。小时。(二)工作时间立法的基本内容(二)工作时间立法的基本内容1、标准工时、标准工时由国家法律规定的,在正常情况下劳动者从事由国家法律规定的,在正常情况下劳动者从事工作的时间。标准工时
21、是工时制度的重要形式,工作的时间。标准工时是工时制度的重要形式,也是其他特殊工时制度的计算依据和参照标准。也是其他特殊工时制度的计算依据和参照标准。工作日的计算工作日的计算(1)年工作日:)年工作日:365104(休息日)(休息日)11(法定节假日)(法定节假日)=250天天(2)季工作日:年工作日)季工作日:年工作日4=62.5天天(3)月工作日:月工作日:250天天12=20.83天天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v小时工资: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8)v月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365104)12=21.75天天2、特殊工时(适用于特殊情形,工时和休息、特殊工时
22、(适用于特殊情形,工时和休息办法也不同于标准工作时间)办法也不同于标准工作时间)(1)缩短工时)缩短工时特定行业特定行业夜班(夜班(22时时次日次日6时,缩短时,缩短1小时)小时)在哺乳期工作的女职工在哺乳期工作的女职工未成年工和怀孕女工未成年工和怀孕女工(2)不定时工作时间)不定时工作时间不定时工作制度是相对标准工时制度而言的一种不定时工作制度是相对标准工时制度而言的一种工时制度,是指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工时制度,是指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它是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它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
23、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时间衡量而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一种工时而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制度。第一,范围特定第一,范围特定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量的职工;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需机动作业的职工;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
24、或职责范围的、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第二,审批程序第二,审批程序用人单位应当报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用人单位应当报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时间制度。对未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时工作时间制度。对未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的,不得实行不定时工作时间制度。的,不得实行不定时工作时间制度。第三,不受劳动法第41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每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不适用劳动法第44条有关加班工资的规定。刘某是某公司办公室的内勤人员,与公司签订有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工作职责,并约定实行不定时工作时间制度。公司为了
25、减少非生产人员的工资开支,实际上安排刘某承担了原两个工作人员的工作任务量。因此,为了完成公司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刘某在正常工作时间内经常加点工作,并且也没有休息日,每周平均工作时间长达50多小时。v刘某无法承受工作压力,便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公司认为,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是实行不定时工作时间制度,劳动者加班完成工作任务是理所应当的,要求支付加班工资没有理由。刘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提起申诉,要求确认公司在安排工作时间问题上存在违法行为,要求公司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vv仲裁庭开庭审理查明:公司向劳动行政部门申报刘某为实行不定时工作时间制度的人员时,由于刘某不属于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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