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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天津市东丽区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是我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 做好今年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今年我市高级 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认真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市教委的领导下, 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招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深化考试招生改革, 努力构建和谐平安中考,实现“安全考试,平稳招生”的工作目标。根据 2021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津招委中发(2021) 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一、组织领导成立东丽
2、区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负责本区的高级中 等学校招生工作。组长:黄佩玲副组长:李正午、张志欣成员:张博茹、孙连栓、张树立、薛向明及相关科室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东丽区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中招 办),区中招办主任由中小学教育科科长担任,成员由科室工作人员组成。 区中招办具体实施本区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二、报名1 .符合本市规定的报名条件者可以报名参加体育统一测试、初中学业考 查(以下简称“学业考查”)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试”)。2 .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报名手续,逾期不再补报。3 .往届初中毕业生、各类高级中等学校在校生不准报名。三、综合素
3、质评价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1.综合素质评价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要对考生的思 录取名册发放,并盖招生学校章,以邮寄的方式寄送给考生本人。十、新生入学1 .招生学校须根据市中招办核准的考生录取名册,向已录取新生发放 加盖招生学校印章的录取通知书。2 .已被高级中等学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凭本人录 取通知书、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准考证(或身份证、户口薄)、招生学校开 具的天津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档案接转单(以下简称“档案接转单专,到 初中毕业学校领取纸介质档案。各初中学校应在核实考生证件及录取通知书 等信息无误后,在档案接转单上签字并加盖学校印章,并将密封好的纸介质 档案
4、移交考生。考生持纸介质档案到招生学校办理相关入学手续。3 .招生学校须按有关规定为新生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新生入学后, 学校要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 的,经核实后取消其入学资格。十一、考生档案1 .考生电子档案是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其主要内容包括考生报 名、成绩、志愿、政策照顾等信息内容。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基本信息 采集登记表、考生各科考试成绩及照顾政策材料、志愿表等纸介质材料相 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2 .各区中招办、各学籍校须按照我市有关规定采集考生报考信息,并 做好信息的校验确认、汇总整理和备份工作,确保考生信息的完整、准确、 真实、规范。3 .
5、考生的纸介质档案组建工作由各区中招办按照我市有关规定负责组 织布置,各学籍校具体实施。十二、工作要求1 .加强信息公开。各招生单位要适时公布本市有关招生政策、招生计 划、考生须知、填报志愿和录取时间安排、咨询及申诉渠道等。在学业考 试前,公示享受政策照顾及特长生等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名单;在招生结 束后,公布各类高级中等学校录取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至少10个 工作日,并保留至当年9月底,各单位须设立举报信箱,接受信访及举 报。2 .落实工作责任。各区中招办要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报 名、信息采集与资格审查、综合素质评价、政策照顾申报与审核、考试组 织与实施、志愿填报与招生咨询等各项
6、工作有序安排、平稳实施。各生源 学校,须加大宣传力度,将2021年高级中等学校各项考试招生政策、工 作时间安排、申报条件和程序等考生须知,及时、准确地通知到每一位考 生,并认真细致地做好培训和咨询服务。3 .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管 理。所有学校(含民办高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 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各单位严禁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 升学率,严禁“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严禁 通过设置奖学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严禁虚假宣传。规范普通高中自主 招生,学校须在学业考试结束后,严格按照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组织自主 招
7、生,并主动公开招生的各环节和录取结果。4 .加强个人信息管理。考生及家长应确保所提供的各种个人及家庭信 息、身份及户籍证明、资格审核材料等真实、准确。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 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 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5 .严肃执纪问责。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报名、考试、 录取等各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 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 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应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
8、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 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 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中学疏于管理, 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招生违规严重的党员,依照中国共 产党问责条例等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纪依规进行严 肃追责问责。各级各类招生录取结束后,按照隶属关系,教育部门要组织开展逐校 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曾经发生违规招生的学校,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 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 予约谈、通报批
9、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核减下一年度 招生计划等处理。东丽区中招办2021年4月22日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鉴定须内容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中,并 对其真实性负责。2. 2021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按照市中招办、市卫生健康委 关于做好2021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津招办中发(2021) 4号)执行,目前,本区初中毕业生已经于三月份完成体检工作。四、命题与考试安排1 .学业考试、市级学业考查各科目试题的命制,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 任务,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法治理念和创新精神; 以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2011年版
10、)为依据,参考我市本届学生各学科所 选用的初中学段教科书,促进教、学、考有机衔接。2 .东丽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测试时间为4月14日(周三)至16日 (周五)(在鉴开中学体育场进行)。市级学业考查时间为5月9日(周日)。学业考试时间为6月19日(周六)至20日(周日)。3 .市级学业考查考试科目为:地理、生物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 生物学科目实行合场闭卷考试,考试时长120分钟;道德与法治、历史科目实 行合场开卷考试,考试时长120分钟。各科目成绩采用等第制呈现,分为优秀、 良好、合格、不合格。区级学业考查考试科目为: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研究性学习、劳动 与技术教育)、音乐、美术,
11、以及物理、化学、生物学三科的实验考查。各科目 根据课程性质采取在线考查、提交作品、纸笔测试、实验操作等多种形式实施。 成绩采用等第制呈现,分为合格、不合格。2019年秋季入学的初一年级考生(现八年级考生),参加2021年八年级市 级学业考查地理、生物科目考试取得的成绩,将作为2022年实施的初中学业 水平考试等级计分科目地理、生物学的正式成绩。2022年开始,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计分各科 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标准。其中,报考市重点高中学校的考生,在初中学 业水平考试等级计分科目中,至少有1个科目的成绩须达到“良好”及以上标 准。4 .初中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
12、、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语 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均实行闭卷考试。语文科目考试时长120分钟; 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时长各100分钟;物理、化学科目实行合场考试,考试时 长共120分钟。学业考试各科目均以原始分数的形式呈现。全部科目总分值为 59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分值各为120分,物理、化学分值各为100分, 体育与健康分值为30分。5 .学业考试、市级学业考查的试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 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学业考试、市级学业考查考生均须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答题,在试卷上 或草稿纸上答题无效。6 .学业考试、市级学业考查评卷工作由市
13、招生委员会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 公室(以下简称“市中招办”)统一组织,各区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以下 简称“区中招办”)具体实施。7 .学业考试分数公布后,考生可以到报名校获知本人成绩,也可通过招考 资讯网查询本人分数。考生如对本人分数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成 绩申请。复核成绩的范围及程序另文规定。依据教育部规定,学业考试考生答题卡按国家秘密级材料管理,考生和考 生家长不能查阅。8 .学业考试、学业考查成绩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合格标准的主要 依据。初中毕业合格标准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科 目学业考试成绩的4眼 与平时成绩的 瞅合并计算,总分达到300分;其他
14、 学科的考查成绩均达到合格(含补考)。五、招生计划与招生范围我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数为1400人。我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 只在本区范围内招生。我区三所民办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数为535人,面向全市招生。六、政策照顾根据市教委有关规定,2021年执行以下照顾政策:1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初中毕业考生,在其学业考试成绩总分 的基础上增加5分。2020至2021学年度评选出的市级优秀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子女、归侨考生;台湾省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2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初中毕业考生,可享受降分。(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升学时降低20分录取:烈士子女;驻国家确定的
15、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和解放 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和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 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以及有 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的现役军人的子女;现在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 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和在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 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 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升学时降低10分录取:作战部队(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 二
16、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含已工作并将 连续工作3年以上),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 的现役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平 时荣获二等功(在军事训练和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中立功)或战时荣 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的子女;一级、二级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 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人民警察子女;英雄模范、因公牺 牲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现在驻国家确定的一类、 二类艰苦边远地区以及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 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以及有子女 后曾在该地
17、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现在 担任灭火救援任务的总队(含)以下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 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担任灭火 救援任务的总队(含)以下单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 女。(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升学时降低5分录取:获两次以上(含两次)三等功奖励的驻津部队的现役军人的子女升学 时降5分录取。3 .下列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本市和支援湖北省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前款规定范围以外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在 初中阶段回
18、国的初中生;2020至2021学年度区级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见义勇为人员(学生本人)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4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本市和支援湖北省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报考艺术体 育类中等职业学校,参加招生学校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可免于参加学业 考试,直接录取;报考其他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及 专业、”中高职衔接系统培养技能型人才”项目试验学校及专业、中职学校 “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类专业、中职学校普通类专业)可免试录取。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参加学业考试报考本市普通中专类学校时,可 任选学校。5 .同时符合多项政策照顾(含同等优先)条件的,由考生本人选择, 只能享受一项
19、。6 .考生不能同时享受政策照顾加(或降)分、特长生降分录取政策、 指标生降分录取政策。当考生以享受政策照顾加(或降)分身份参加录取时,不再享受特长 生降分录取政策和指标生降分录取政策;当考生以特长生身份参加录取时, 不再享受政策照顾加(或降)分政策和指标生降分录取政策;当考生以指 标生身份参加录取时,不再享受政策照顾加(或降)分政策和特长生降分 录取政策。7 .政策照顾考生的申报及审核工作将按照市考试院有关文件执行(届 时另行文安排)。七、招生录取原则L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市中招办统一组织,各区中招办 和各招生学校具体实施。技工学校录取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 织进行。各类高
20、级中等学校设立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校的招生工作。8 .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 择优录取的原则。9 .考生参加体育统一测试、学业考查和学业考试并取得初中毕业资格 后,方可参加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10 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市级学业考查和区级学业考查科目的成 绩须达到“合格”标准。其中报考市重点高中的考生,在市级学业考查科 目中,至少有2个科目的成绩须达到“良好”及以上标准。11 普通高中学校、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及专业、“中高职衔接系 统培养技能型人才”项目试验学校及专业、中职学校“三二分段”中职接 高职类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
21、、额满即止”的办法 投档;普通中专学校和职业高中学校普通类专业、技工学校招生按志愿类 别切块,普通中专学校和职业高中学校以分数优先的办法投档,技工学校 以志愿优先的办法投档。12 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按照市教委下达的2021年高级中等学校招 生计划分批次进行。已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的录取。 所有批次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其他普 通中专和职业高中”类别学校的补录。13 在考生升学成绩(含学业考试成绩和政策照顾加(或降)分)相同 时,确定其录取顺序的办法是:首先比较其是否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本市 和支援湖北省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如是则录取优先;如情况相同,
22、再比较 其是否为不属于降分范围内的现役军人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如是则录取 优先;如情况相同,再比较其是否为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如是 则录取优先;如情况相同,再比较其是否为2020-2021学年度区级优秀 学生(或区级优秀学生干部),如是则录取优先;如情况相同,再比较其 是否为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如是则录取优 先;如情况相同,再比较其学业考试基础学科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 之和的高低,成绩之和高者录取优先;如成绩相同,再比较其学业考试语 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的高低,成绩之和高者录取优先;如成绩相同,再 比较其志愿顺序的先后,志愿顺序靠前者录取优先。由此确定升学
23、成绩相 同考生的录取顺序。14 普通高中招收艺术、体育、科技特长生,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 南开中学、天津一中、实验中学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实验班、新华中学法 语班等招生按市教委相关文件执行(届时另行文通知布置)。八、志愿填报15 志愿填报工作在学业考试成绩下发后进行。考生填报志愿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补报。填报志愿的具体时间和办法另文规定。2,户籍和学籍不在同一区(含滨海新区塘沽、汉沽、大港、油田、开发 区、生态城、保税区、高新区、铁厂,不含户籍和学籍同在市内六区者), 且已在报名时登记回户籍区参加升学的考生,应回户籍所在区填报志愿参加 录取。回户籍区升学的考生,须在6月下旬到户籍所在
24、区中招办办理回户 籍升学审核手续,其所回区须是考生本人与父亲或母亲户籍同在的区。蓝印 户籍考生和户籍、学籍同在市内六区的考生不得回户籍区填报志愿和参加升 学。3 .无本市户籍但在本市就读并具有本市学籍的考生,可以填报五年制高 职院校和各类中职学校志愿,不得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志愿。4 .考生填报志愿工作,由考生报名所在的生源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各生 源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培训指导,并按规定组织好考生志愿信息的 反馈确认工作。各招生学校开展招生咨询活动须在指定的时间和场所,参加 招生咨询的人员须经培训后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招生咨询行为规范开展咨 询活动。5 .考生应在了解我市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后,
25、按规定和要求自主选择填 报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造成 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九、招生录取(一)五年制高职院校、“中高职衔接系统培养技能型人才”项目试验 学校我市部分高职院校今年继续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学制五年。高等院校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要贯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以2021年学业考试成绩为主要入学考核形式,公开选拔、公平竞争的原则。享 受政策照顾的考生参照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有关规定照顾录取。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前三年按照中等职业教育的管理 办法进行管理,后两年纳入高等教育管理范畴。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中等 职业学校和高
26、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政策执行。接受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 按规定完成学业,毕业时获得国家承认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毕业证书。(二)艺术类学校的招生录取参加招生学校专业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的本市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 生,在学业考试成绩公布后,按统一要求在学籍校填报招生志愿表。上述 学生还可兼报其他高级中等学校志愿。已被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艺术、 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高级中等学校录取。(三)市重点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制度的招生录取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制度改革,按照2021年东丽区优质高中部 分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执行。今年指标分配比例为 一百中学招生计划的
27、50%,指标生降分录取幅度为20分。取得推荐资格的 学生应将一百中学填在志愿栏首位,取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可兼报其他学校志愿, 但其参加其他学校录取,与未取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实行同一录取办法。(四)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招生录取今年部分普通高中学校将继续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以下简 称“特长生”),凡符合规定的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均可报名参加招收 特长生普通高中学校组织的面试,并经市教委有关部门认定,按规定填报 志愿。招收特长生列入本校招生计划,公办校特长生计划包含在其计划生 计划之内。招生学校根据报考学生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面试和专项测 试(或专业考试)成绩、竞赛获奖等情况,依据市教委有关招收特长生的 政策实施招生。(五)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我区东丽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经市教委主管部门同意的招生计划,按相应的 批次考生填报志愿,并按要求到市中招办办理录取备案手续。东丽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以联合招生合作办学的形式招收外省市初中毕业 生,须经市教委主管部门同意,由规定的当地中招机构审批录取,并按要求到 市中招办办理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录取备案手续。(六)录取通知书发放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根据市中招办审核、备案的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