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法适用于本专科和成考自考.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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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八章第八章 土地增值税法土地增值税法 土地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收益征收的一种税。第1页/共13页一、纳税义务人和征收范围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为有偿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产权(简称转让房地产)的单位和个人。凡是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的行为均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第2页/共13页二、税率 四级超率累进税率级次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税率(%)速算扣除系数(%)1不超过50%的部分 30 02超过50%至100%的部分 40 53超过100%至200%的部分 50 154超过
2、200%的部分 60 35第3页/共13页三、计税依据的确定 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是指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减除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即: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转让房地产的收入法定 的扣除项目金额 第4页/共13页 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有:(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房地产开发成本。(3)房地产开发费用。(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5)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允许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20的扣除。(6)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第5页/共13页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要正确地计算应纳税额,应在
3、准确地计算增值额的基础上,根据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确定适用税率,然后分步计算每级应纳税额并将其累加,其结果就是该纳税人当期应纳的土地增值税。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第6页/共13页五、减免税 (1)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其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和20的,予以免税。(2)因国家建设需要而被政府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税。(3)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原自住用房,经向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凡居住满5年或5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满3年未满5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未满3年的,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第7页/共13页 例 某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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