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机技术监督管理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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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汽机技术监督管理标前 言本标准是山东济宁金威热电有限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的一部分。本标准依据GB/T 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和GB/T 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编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文件和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以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是本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的支持性文件。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各部门及人员对汽机技术监督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适用于本公司各级人员对汽机技术监督的管理。本标准由山东 济宁金威热电有限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
2、由济宁金威热电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归口。本标准起草部门:生产技术部。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夏传友。本标准审核人:时贞坤本标准批准人:王允来1 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山东济宁金威热电有限公司汽机技术监督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标准的实施与监督检查。1.2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济宁金威热电有限公司汽轮机主机及其辅助设备的技术监督的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山东省电力行业汽机技术监督工作规定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2006-5发布GB/T 5578 固定
3、式发电用汽轮机规范GB 7520 汽轮机保温技术条件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T 13399 汽机安全监视装置技术条件GB/T 17116 管道支吊架GB/T 5010 工业循环水冷却设计规范DL/T 571 电厂用磷酸酯抗燃油运行与维护导则DL/T 711 汽轮机调节控制系统试验准则DL/T 834 火力发电厂汽轮机防进水和冷蒸汽导则DL/T 838 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DL/T 839 大型锅炉给水泵性能现场试验方法DL/T 863 汽轮机启动调试导则DL/T 892 电站汽轮机技术条件DL/T 932 凝汽器与真空系统运行维护导则DL/T 933 冷却塔淋水填料、除水器、喷溅
4、装置性能试验方法DL/T 956 火力发电厂停(备)用热力设备防锈蚀导则DL/T 1051 电力技术监督导则DL/T 1055 发电厂汽轮机、水轮机技术监督导则DL 5000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DL 5011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机组篇)DL/T 5072 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JB/T 5862 汽轮机表面式给水加热器性能试验规程3 术语和定义GB/T 19000-2008、GB/T 24001-2004和GB/T 28001-200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无4 职责4.1 总工程师(生产副总)职责4.1.1 总工程师(生产副总)是汽机技术监督总负责人,
5、领导全公司的汽机技术监督工作,组建并领导汽机技术监督网,定期开展活动。4.1.2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汽机技术监督的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4.1.3 开展汽机监督工作,并研究制定汽机监督计划。4.1.4 组织研究汽机技术监督工作中的重大技术问题。4.1.5 指导重大技改项目的设计、设备选型、安装及验收工作。4.1.6 审批汽机技术监督的管理规定、计划措施、管理制度、工作总结和报表。4.2 生产技术部主任(副主任)职责4.2.1 在总工程师(生产副总)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汽机技术监督的组织协调工作。4.2.2 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汽机技术监督的各项规定、规程、制度及有关技术措施。4.2.3
6、 负责审查汽机技术监督计划措施、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审查汽机技术监督工作总结和报表。4.2.4 参加运行分析会,对汽机设备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4.2.5 组织汽机技术监督工作中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4.3 汽机技术监督专工职责4.3.1 贯彻执行电力行业有关汽机的法规、标准及各项规章制度。4.3.2 在总工程师、生产技术部主任和汽机监督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协调落实全公司汽机技术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并提出奖励或考核意见。4.3.3 负责编制全公司汽机技术监督工作年度计划,制定技术监督管理规定和有关技术措施。4.3.4 指导监督网成员开展好汽机技术监督工作。4.
7、3.5 每月向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报送汽机技术监督报表。4.3.6 参加运行分析会,对汽机设备异常提出预防及整改措施。4.3.7 负责监督、检查汽机技术监督范围内资料的整理与归档情况。4.3.8 参加与汽机有关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方案设计、设备选型、订货、监造、安装调试与质量验收工作。4.4 调度职责4.4.1 组织部门内部贯彻执行电力行业有关汽机的法规、标准及各项规章制度。4.4.2 组织本部门执行汽机技术监督计划,并检查班组执行情况。4.4.3 掌握汽机设备健康状况,积极配合设备检修与消缺工作,做好汽机设备的安全性评价工作。4.4.4 积极开展培训工作,努力提高运行人员的操作水平。4.5
8、检修班职责4.5.1 在技术上接受生技部的领导和指导。4.5.2 组织检修班贯彻执行电力行业有关汽机的法规、标准及各项规章制度。4.5.3 根据检修班情况设立检修班负责人,负责所辖设备的技术监督工作。4.5.4 组织检修班执行汽机技术监督计划,并检查班组执行情况。4.5.5 督促、监督、检查检修班建立健全汽机设备检修记录,及时、规范录入检修记录本。4.5.6 掌握汽机设备健康状况,积极组织设备检修与消缺工作,做好汽机设备的安全性运行工作。5 管理内容与要求5.1 汽机技术监督总则5.1.1 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的原则,应实现
9、设计、制造、监造、安装、调试、试运行、检修、运行的全过程监督和管理。5.1.2 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要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先进可靠的设备和成熟的技术管理经验,不断提高汽轮机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水平。5.2 汽机技术监督范围5.2.1 汽机本体(包括转子、静子、轴承、调节部套及系统)。5.2.2 主要辅机和附属系统:包括电动给水泵组、循环水泵、凝结水泵、交直流润滑油泵、顶轴油泵、加热器、凝汽器、冷水塔等设备及附属系统。5.2.3 上述设备及系统的汽、水、电的节能技术。5.3 汽轮机设计监督汽轮机设计监督应按照 DL 5000、DL/T 892设计导则的要求进行,主要对以下内容进行监督。5.3
10、.1 汽机房布置5.3.1.1 汽轮机的主油箱、油泵及冷油器等设备,宜布置在汽机房底层机头靠A 列柱侧处并远离高温管道, 或布置在汽机房中间层的隔离间内。5.3.1.2 对汽轮机主油箱及油系统,必须考虑防火措施。在主厂房外侧的适当位置,应设置事故油箱(坑),其布置标高和油管道的设计,应能满足事故时排油畅通的需要。事故油箱(坑)的容积不应小于一台最大机组油系统的油量。事故放油门应布置在安全及便于操作的位置,并有两条人行通道可以到达。5.3.1.4 机组循环水泵不宜布置在汽机房内。5.3.1.5 除氧器给水箱的安装标高,应保证在汽轮机甩负荷瞬态工况下,给水泵的进口不发生汽化。5.3.2 汽轮机设备
11、5.3.2.1 汽轮机设备的选型和技术要求应符合GB/T 5578 的规定。5.3.2.2 汽轮机应按照电力系统负荷的要求,承担基本负荷或变动负荷。5.3.2.3 对兼有热力负荷的地区,经技术经济比较证明合理时,应采用供热式机组。供热式机组的型式、容量及台数,应根据近期热负荷和规划热负荷的大小和特性,按照以热定电的原则,通过比选确定,宜优先选用高参数、大容量的抽汽式供热机组。在有稳定可靠的热负荷时,宜采用背压式机组或带抽汽的背压式机组,并宜与抽汽式供热机组配合使用。5.3.2.4 汽轮机设备及其系统应有可靠的防止汽轮机进水的措施。5.3.2.5 对首台开发或改型的大容量机组,其回热系统应经优化
12、计算确定。5.3.2.6 汽轮机的背压和凝汽器的面积,应按工程水文气象条件和冷却水供水系统方案,经优化计算后确定。汽轮机的额定背压应与循环水系统的设计水温相适应。设计水温宜采用年平均水温并予以化整。5.3.2.7 应要求汽轮机在能力工况条件下发出铭牌出力(额定出力),但机组性能考核和系统优化宜以额定工况条件为基础。汽轮机的调节阀门全开时的进汽量,宜不小于汽轮机最大连续出力时进汽量的 105%。5.3.3 主蒸汽和旁路系统 对首台开发或改型的汽轮机组,其主蒸汽、抽汽等管道的管径及管路根数,应经优化计算后确定。5.3.4 其它汽轮机辅助系统及设备5.3.4.1 汽轮机在设计时,应同时考虑性能试验所
13、需测点,以保证性能试验测点的完整、可靠。5.3.4.2 汽轮机疏水系统设计除按 DT/T 834 执行外, 还应结合机组的具体情况和运行、启动方式,做进一步优化。5.3.4.3 汽轮机管道设计应根据热力系统和布置条件进行, 做到选材正确、布置合理、安装维修方便,并应避免水击、共振和降低噪声。汽轮机本体范围内的汽水管道设计,除应符合DL/T 5054 外,还应与制造商协商确定。5.3.4.4 管道支吊架的材料、 设计除符合GB/T 17116 的规定外, 还应符合各类管道有关的国家现行规范的要求。5.3.4.5 汽轮机设备、管道及其附件的保温、油漆的设计应符合DL/T 5072。凡未经国家、省级
14、鉴定的新型保温材料,不得在保温设计中使用。5.3.4.6 绝对压力大于 0.1MPa 的抽汽管道及汽轮机高压排汽管上应设有快速关闭的气/液动止回阀。5.3.4.7 供热机组供热抽汽管道应设计止回阀及快关阀。5.3.4.8 工业循环水冷却设施的类型选择,应根据生产工艺对循环水的水量、水温、水文和供水系统的运行方式等方面的使用要求,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可以参照GB/T 50102 执行。5.3.4.9 汽轮机的凝汽器,对直流供水系统,如水中含沙较多,或因其它原因,能证明管子不结垢也不沉积时,可不设胶球清洗装置。当冷却水含有悬浮杂物且易形成单向堵塞时,宜设反冲洗装置。5.3.4.10 高压加热器水
15、位高保护宜设置快速液、气压操纵联成(三通)阀, 如不采用此类阀门,则高压加热器出、入口给水电动门和给水大旁路电动门的开、关速度和逻辑,应满足锅炉不断水、高压加热器汽侧不满水、不超压及高压加热器管束温变率的要求。5.3.4.11 循环水泵出口液压蝶阀的开关速度及逻辑应与水泵及配套管路、设备的水力参数相匹配,其控制电源应可靠。5.3.4.12 其它汽轮机辅助系统及设备主要包括给水系统、凝结水系统、疏放水设施、凝汽器及其辅助设施、循环水系统等,这些系统的设计应满足 DL 5000、DL/T 892 的要求。5.4 汽轮机监造监督监造监督就是电厂汽轮机技术监督专责人员对汽轮机及其辅助设备监造过程的监督
16、。5.4.1 汽轮机监造监督应按照 DL/T 586、制造厂的企业标准和供货协议等进行。5.4.2 主要对监造合同、监造报告、监造人员资质、监造质量评价等进行监督,重点对汽轮机及其附属设备的制造质量见证项目进行监督。5.4.3 监理单位与制造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和利害关系、监造人员应有丰富的专业工作经验,重要岗位的监造人员应为注册设备监理工程师。5.4.4 监造单位应按技术标准和规范、合同文件、厂家正式技术资料等,编制监造大纲和质量计划,并经业主和技术监督认可。5.4.5 监造过程中,监造单位应定期出具报告。监造结束后及时提供出厂验收报告和监造总结。在监造总结中,应对设备质量和性能做出明确评价。
17、5.4.6 技术监督人员应对验收报告和监造总结等进行查阅。检查内容应包括验收依据、验收项目、验收情况、出现的问题和处埋方法、结论及建议。5.4.7 技术监督人员对发现的重大问题或重要检验/试验项目,应协助进行检测、分析,确定处理方案。5.4.8 如有不符或达不到标准要求的,监督制造商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并应向业主提交不一致性报告。5.5 汽轮机建设安装监督建设安装监督就是电厂汽轮机技术监督专责人员对汽轮机及其辅助设备安装及监理过程的监督。5.5.1 一般规定5.5.1.1 汽轮机安装应执行 DL 5011。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以国家/行业、技术/管理法规和签订的合同为依据。5.5.1.2
18、 对承担安装工程单位的资质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查阅。5.5.1.3 在施工过程中,应按具体要求做好各项施工技术记录和验收签证,并及时整理。对重要系统的工程变更、施工完毕后应做出竣工图,并由施工技术负责人签字。5.5.1.4 汽轮机组设备施工一般都应遵守下列规定:a) 除制造厂有明确规定不得解体并经施工、 建设单位协商同意者外, 一般应在施工工序中对设备作必要的检查、测量和调整。b) 拆卸和组装设备部套应根据制造厂图纸进行, 首先弄清结构情况和相互连接关系, 做好对应标记。并应使用合适的专用工器具。当零件拆装受阻时应找出原因,禁止盲目敲打。c) 拆下的零部件应分别放置在专用的零件箱内,对于精密零部
19、件应精心包装保护,不得堆压,要由专人妥善保管。d) 设备及管道上的插座和开孔,应在正式组装前由热工、电气等有关人员配合,按设计开孔,并焊好、清理干净。e) 重要结构和承压设备上的零部件和密封装置等的焊接,应由合格焊工按要求施焊。5.5.1.5 当汽轮机组设备的重要部件施工告一段落时,必须对内部进行检查,予以封闭,并须符合下列要求:a) 设备及管道最后封闭前,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确信无任何杂物后才准封闭,必要时应按规定会同有关人员检查签证。b) 进入设备内部清理和检查的人员, 应穿干净无钮扣和衣袋的专用工作服, 鞋底无铁钉并应擦净。严防在设备内部掉进杂物。c) 无论正式或临时封闭都必须采用明显外露
20、的方法, 禁止用棉纱、 破布或纸团等塞入开口部位。封闭应牢固严密。d) 不允许在已封闭的设备或管道上施焊、开孔或拆封,必须进行时应取得一定的批准手续。对重要设备应提出保证清洁和安全的措施,由监护人监护执行,并作好记录。开封作业完后应重新检查,确认符合规范有关规定后,再行封闭。5.5.1.6 汽轮机组设备在安装过程中及安装完毕后安装人员应负责彻底检查清理,保证安装质量并应符合下列要求:a) 所有部件经清理后必须做到加工面和内部清洁,无任何杂物。b) 设备的精密加工面不得用扁铲、锉刀除锈,不得用火焰除油。c) 用蒸汽吹洗的部件在清洗后必须及时除去水分。d) 轴颈和轴瓦严禁踩踏,施工中必须采取保护措
21、施。5.5.2 汽轮机本体5.5.2.1 汽轮机安装前应和土建配合好进度,并提出必要的技术要求。对于预留孔洞、预埋部件和有关标高、中心线、地脚螺栓位置等应与设计、土建、安装提前取得一致。5.5.2.2 汽轮机机组施工人员应熟悉有关技术文件,掌握设备机理、构造、规定、方法、工艺、精密测量等。5.5.2.3 基础混凝土表面应平整,无裂纹、孔洞、蜂窝、麻面和露筋等缺陷;发电机风室和风道的抹面应平整、光滑、牢固,无脱皮、掉粉现象,必要时应涂耐温油漆;内部的金属平台、爬梯等应作好防腐。基础的纵向中心线与凝汽器和发电机基座的横向中心线应垂直,确认机组上、下部件连接和受热膨胀不致受阻。地脚螺栓孔内必须清理干
22、净,螺栓孔中心线与基础中心线偏差、螺栓孔壁的铅垂度偏差符合要求, 孔内应畅通, 无横筋和杂物;螺栓孔和地脚螺栓垫板接触的混凝土平面应平整,放置垫板的孔洞应有足够的空间装入垫板。直埋式预埋地脚螺栓及铁件的材质、型号、纵横中心线和标高,应符合图纸要求,螺栓及铁件中心偏差、铅垂偏差、铁件标高偏差应符合要求。其它基础要求应符合 DL 5011 第 2.2 条的要求。5.5.2.4 汽轮机台板就位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a) 基础混凝土与二次浇灌混凝土的接触表面应凿出新的毛面, 渗透在基础上的油垢必须清理干净。b) 按照设备实物尺寸核对基础的有关主要尺寸,应能满足安装的需要。c) 安放垫铁处的混凝土表面
23、应剔平,并应使两者接触密实且四角无翘动。d) 安放调整小千斤顶或临时垫铁的部位应平整。其它台板和垫铁的安装要求应符合DL 5011 第 2.3 条的要求。5.5.2.5 汽缸在运输和存放过程中必须安放平稳,支垫恰当,防止变形,并应对加工面及螺栓妥加保护,防止碰伤及锈蚀。汽缸安装前对设备的有关制造质量应进行下列检查,并应符合要求,做出记录,不符合要求时应研究处理。汽缸外观检查应无裂纹、夹渣、重皮、焊瘤、气孔、铸砂和损伤。各结合面、滑动承力面、法兰、洼窝等加工面应光洁无锈蚀和污垢,防腐层应全部除净,蒸汽室内部应彻底清理,无附着物。分段组成的汽缸,其相邻的水平结合面,在垂直结合部位的相互错位量,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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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机 技术 监督管理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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