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务处规章制度汇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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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1.医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医学院听课制度3.医学院毕业实习生管理制度4.医学院教研室工作条例5.医学院学生申诉处理暂行办法6.医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7.医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定8.医学院非限定选修课管理办法9.医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工作条例10.医学院学分制实施方案11.医学院教师试讲制度12.医学院实习生守则和职责13.医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评价办法14.医学院开办培训班管理规定15.医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16.医学院学生缓考审批规定17.医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18.医学院优秀实习生评选办法1 9.医学院教材建设规划2 0 .医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章程2 1 .医学院合
2、格课程评价方案2 2 .医学院教学工作奖励办法2 3 .医学院教学检查制度2 4 .医学院专业负责人制度实施办法2 5 .医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实施办法2 6 .医学院关于设立“诚信考场”的通知2 7 .医学院高等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2 8.医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2 9.医学院专业设置管理办法3 0 .医学院考试证管理办法3 1 .医学院考试试卷管理规定3 2 .医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管理办法3 3 .医学院毕业实习管理暂行规定3 4 .医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3 5 .医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条例3 6 .医学院教室管理规定3 7 .医学院聘任兼职人员实施办法38.医学院
3、毕业实习生纪律条例39.医学院教材评价办法40.医学院教学管理规范41.医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测评实施办法42.医学院停课、调课管理规定43.医学院教材管理规定44.医学院辅修专业管理办法45.医学院优秀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46.医学院学生学位授予学术道德规范47.医学院实习生安全守则48.医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流程49.医学院实习基地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50.医学院课程重修管理规定51.医学院临床教学工作管理暂行规定52.医学院学籍管理规定53.医学院优秀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医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为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与积极性,尊重学生的志向、爱好,发展学生的个性和特长,
4、充分贯彻以人文本、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根据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 医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学生一般应当在学院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原则上不得转专业,如确有特殊原因的,可以申请转专业。第二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转专业:(一)经考核证明,学生确有专长,对拟转专业具有浓厚的兴趣、志向和基础,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二)学生入学后发现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学院医院诊断确认,确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三)经学院组织认定,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四)学院因专业停招
5、,休学期满或保留入学资格已办理复学的学生;(五)根据就业形势和社会对人才需求的情况,学院认为可以适当调整所学专业的学生。第三条学生转专业的条件:(一)修完原专业第一学年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全部合格;(二)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三)身体健康,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要求;(四)学生转专业控制在高考时划分的文、理科之内,不允许跨文、理科转专业;(五)转专业要求在同门类、同学制之内,不允许跨门类、不同学制转专业;(六)第一学年所修必修课程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0%,并且无不及格课程;(七)每学年转出或转入学生数不能超过转出专业或转入专业学生人数的5%;(八)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转专业一次;(九)招生
6、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学生不允许转专业;(十)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不允许转专业;(十一)学籍处理应予留级或退学的学生不允许转专业;(十二)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不允许转专业。第四条转专业要求及办法(一)有转专业志向的学生应熟悉转入专业的培养计划,应有计划地自修转入专业在第一学年开出的专业基础课。(二)学生转专业时,根据学生所填报志愿按第一学年内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择优录取。(三)前10%的学生如不转专业,排在后面的学生不可以递补。第五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放假前的第二周提出书面申请,学院于第二学年第一学期的第二周办理转专业。第六条转专业的程序:(一)学生向本人所在部(院、系)
7、提 交 医学院转专业审批表;(二)学生所在部(院、系)审查同意后报教务处;(三)经教务处审核后报主管教学院长审批,并 报X X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备案。第七条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其培养要求按新专业的培养方案执行,应补修新专业的未修过课程(含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已修且成绩合格的相同课程可向教务处申请免修。第八条学生毕业时,修完转入专业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颁发转入专业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第九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当学期原专业的期末考试,若出现考试作弊、违纪、无故旷考或有其他违纪行为者,应按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第十条附则(一)被批
8、准转专业的学生,其学费从转入的学年起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缴纳。(二)对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转专业的学生,一经查实,退回原专业,并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三)转专业应当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要求进行。在规定的时间之外,不办理转专业手续。非规定程序办理的一律无效。(四)本办法适用于XXXX级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普通木科生;由教务处负责解释。(五)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 XX医院学院转专业管理规定同时废止。医学院听课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听课是了解教师教学信息、学生学习情况及存在问题的一项重要活动,也是相互交流教学经验、共同提高的有效途径。第二条为及时掌握课堂教学动态,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完善教学信
9、息反馈系统,进一步提高学院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制定本制度。第二章听课人员及听课学时数第三条听课人员1.学院政领导;2.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处等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和管理干部;3.教学督导组成员;4.各部(系)、附属医院政领导和教学管理干部;5.教研室主任;6.教师;7.兼职班主任、辅导员。第四条听课人员每学期听课学时数:1.学院院长、书记、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不少于10学时,其他学院领导不少于 8 学时。2.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处等有关部门的处长不少于16学时,其他教学、行政管理干部不少于30学时。3.教学督导组成员的听课学时数按 医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执行。4.各部(系)、附属医院政领导不少于20
10、学时;其他教学管理干部不少于40学时。5.教研室主任不少于30学时。6.讲师(含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不少于40学时,助教不少于50学时。7.兼职班主任不少于60学时,辅导员不少于80学时。第三章听课的实施方式和对象第五条学院政领导、机关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各部(系)和附属医院领导、教学督导组成员、教研室主任及副高(含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听课以督导为主;副高以下职称人员听课以交流和相互学习为主。第六条学院政领导、机关有关职能部门、各部(系)和附属医院领导及教学、行政管理干部采取不定期随机听课的方式,根据需要自选课程、任课教师和听课时间,事先不通知教师。听课对象为全院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重点是中青年教
11、师(包括外聘教师)。各部(系)、附属医院领导听课对象尽量以本单位授课教师为主。第七条教学督导组成员由组长或副组长统安排听课期班,听课对象为全院承担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第八条教研室主任采取不定期随机听课或针对性跟踪听课的方式,听课对象尽量以本教研室授课教师为主。第九条副高以下职称的教师采取不定期相互听课的方式,新任教师要求跟班听课。第十条兼职班主任、辅导员对所辖的期班要坚持经常性地听课。第四章听课的管理和要求第十一条听课人员要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合理利用课间休息或课后时间与学生和教师交流,认真听取学生和教师的意见和建议。第十二条听课和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教师备课、讲授情况、学生学习情况、课堂纪律等。
12、评价内容包括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第十三条听课人员要认真填写查课记录或教师听课记录,以督导为主的听课人员同时要填写 课堂教学评价表,课堂教学评价表由教务处不定期地收集、整理、汇总和反馈。第十四条对在听课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要及时反馈给各相关单位或教师本人,并督促其加以研究和解决。第十五条听课人员要坚持听课的规范化和制度化,除承担教学任务期间的教师可适当减少听课学时外,其他各类听课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标准完成听课学时的要求,学院将把听课人员是否按要求深入课堂听课纳入干部年终考核内容。第十六条全院任何教师不得拒绝听课人员的听课和督促,听课人员的听课结果将作为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
13、依据和课程建设的重要指标之一。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第十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医学院毕业实习生管理制度毕业实习是医学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毕业实习生的管理,保证实习质量,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一章毕业实习前要求第一条凡属学院各专业本、专科层次的学生,完成各科理论学习者,必须参加毕业实习。实习内容、时间按照实习大纲和计划执行。第二条学生必须参加各部、系组织的毕业实习前教育,端正实习态度,明确实习任务,增强在实习期间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意识。第二章毕业实习管理第三条实习生在毕业实习期间,由教学(实习)基地全权负责管理。第四条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因病、因事请假,必须严格执行学院
14、 毕业实习生纪律条例。第五条纪律处分程序。给实习生纪律处分时,先由实习生本人写出书面检查,所在教学(实习)基地主管部门核实情况并签署意见,再由相关部、系核准并提出处理意见报教务处;教务处根据学院有关规定报院领导后,做出处理决定。第六条教学(实习)基地如认为该实习生已不能继续实习,须以书面形式说明中止实习的理由及原因,并通知学院教务处,共同协商处理。第七条若实习生发生意外,请及时通知学院教务处及学生所在部、系领导,以便会同教学(实习)基地共同处理。第三章毕业实习生注意事项第八条严格按照“博学厚德,扶伤济世”的校训要求自己。第九条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教学(实习)基地的规章制度,并服从教学
15、(实习)基地带教教师的安排,在实习过程中如有建议或意见应及时向实习组长、带教教师和教学(实习)基地主管领导反映。第十条实习生要按教学(实习)基地的规定参加政治学习及团活动。第十一条尊重教学(实习)基地的领导、带教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第十二条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勤奋工作,行为端正、作风正派。第十三条实习生在每科实习结束时,应 填 写 毕业实习手册。写出本科实习小结,填好病种统计表、技能操作统计表、病历书写登记表等,并由带教教师审核后签字。第十四条毕业实习结束后,按学院统时间集体返校,实习生不得擅自提前或推迟返校时间,单独行动。第十五条实习组长要认真负责,真实客观地反映实习生情况。为顺利完成实习任
16、务,其主要职责:1.要以身作则,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做到四带头:带头参加集体活动,带头搞好各科实习,带头遵纪守法做好事,带头搞好与实习单位的关系;2.要团结同学,办事公正,敢抓敢管,敢于承担责任;3.要经常向教学(实习)基地主管领导、科教科、护理部和带教教师征求意见,并将意见及时向同学们传达;4.要全面负责同学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行政管理。定期召开组务会(至少每月1次),认真总结实习情况,表扬好人好事,同时要指出问题,批评错误。每月由实习组长负责统向部、系汇报实习小组的考勤、思想工作及生活动态,以电话、传真、书信等方式均可;5.毕业实习结束时,做好离开教学(实习)基地善后工作。交还借用的一
17、切物品及住房钥匙,打扫好宿舍卫生,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验收后方可离院;6.组织好同学返校行李物品的各项准备和托运工作,在返校途中注意安全,提高警惕,以防发生意外。医学院教研室工作条例教研室是按学科门类或课程科目设置的基层教学组织,承担着学院教学、医疗、科研、学科建设及师资培训等主要工作。为了使教研室的组织和管理更加规范,更好地履行职责,特制定此条例。一、教研室性质与任务教研室是学院基层的教学管理组织,其基本任务是在部(系)主任领导下,根据学院的办学宗旨和人才培养规格,完成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教学任务并组织开展教学和科研活动。二、教研室的组织教研室由相同或相关课程的教师组成。教研室设主任一名
18、,人数超过十人的教研室可设副主任一人。教研室主任由部(系)主任提名并报学院批准。教研室主任应由群众基础好,组织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担任。教研室主任实行任期制。三、教研室工作职责1.落实常规教学的各项工作任务,履行教学管理职责(1)根据部(系)工作计划,从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组织教师理论学习和培养青年教师等多个方面制定出本教研室工作的具体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计划的落实;(2)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具体落实教学计划和教学工作任务,制定教学进度表,保证各个教学环节的正常运转;(3)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的要求,组织教师选择本专业优秀教材和参考书;(4)组织与检查教师备
19、课情况,安排青年教师试讲。2.教学过程管理(1)根据教学日历随时检查教师的教学进度,督促教师按计划进行教学活动;(2)制定听课计划,组织教师相互听课,观摩教学,开展教学评议活动,并使之制度化;(3)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理论、法规,深入探讨教学规律,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教学内容,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4)严格教学纪律,使教研室的全体教师做到令行禁止,树立良好的教风。3.师资培养和管理(1)协助本部(系)做好教师队伍的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学术水平,增强教书育人的自觉性。充分发挥高年资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做好对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和提高的工作。制定教师进修的
20、长远规划和近期目标,有计划地安排青年教师的教学、科研、进修等工作;(2)按部(系)要求,组织教师的业务考核和鉴定,并提出考核评语。对积极完成教学、科研、实验教学任务并做出优异成绩的教师、实验人员的提升晋级提出建议;(3)按学院和部(系)的具体安排,实施师资队伍的培养计划,其重点应放在学术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培养和教师梯队(年龄、学历、职称等结构)的建设上。4.教学科研和学术活动(1)积极组织申报教学科研项目,制定实施计划书和研究方案;(2)明确本教研室的科研方向,选定科研课题,制定科研规划和实施计划;(3)组织教师进行科学研究,对教师的科研成果、学术论文、著作和译作等,要做好评审、工作;(4)定
21、期开展本学科学术交流活动,组织学术报告,加强学术信息传递,营造浓厚的科研氛围,提高教师科研水平;(5)协助本部(系)搞好专业改变及开办新专业的论证和报批工作。5.教学的考核管理(1)定期组织与学生座谈,及时了解教学基本情况,有计划地安排授课教师进行课后辅导,做好学生评教,教师评学工作,不断改进教学;(2)考试时要制定考题、确定考试方法和评分标准,组织好阅卷工作。并对试卷成绩进行分析,找出存在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教学的措施;(3)做好对学生实验报告、实习报告、毕业设计、毕业论文以及平时作业成绩的评定工作。四、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1.在部(系)主任领导下,坚持把德育放在首位、以教学为中心的原
22、则,主持教研室全面工作,具体实施各自领域的教学、医疗、科研、研究生培养、实验室建设等有关工作;2.认真贯彻落实学院机关和部(系)下达的各项教学、医疗、科研任务;3.制定本学科的学科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4.对教师、研究人员、实验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养和考核,并对其使用、晋级、奖惩提出建议;5.负责确定本学科科研学术方向,审定申报科研课题和成果鉴定;6.组织教学法研究,组织审定教案,组织集体备课,组织新教师试讲,开展观摩教学与教评等工作,确定教学改的内容,对教研室教学过程进行质量评估;7.负责教学档案、教具等管理及建设工作;8.负责教学、科研、培训及其它有关经费的使用和管理;9.负责组织学科考试的命
23、题、评卷、试题分析和成绩分析等工作;10.每学期向全教研室报告工作,并向部(系)提交工作总结。五、教研室自身建设为了稳步提高教学质量,充分挖掘教学潜力,教研室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主动适应学科建设教学发展的需要。1.常规教学的基本建设,包括制定和保存各种教学文件、教学资料和教育教学管理的措施、规定等。2.课程建设,以深化改为途径,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目的,在教研、科研的基础上,调整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增强能力培养的有效性,搞好精品课程建设。3.师资队伍建设,按院、部(系)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培养本学科的后备力量,优化师资队伍结构。4.试题库的建设,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的安排与调整,进行常规性的试卷
24、库和试题库的建设,逐步实行教考分离。5.教学档案库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建立和积累本学科的教学档案。(内容大致如下):A、本课程教学大纲;B、每学期教学进度表;C、教师教学日历;D、教研及学术活动记录;E、组织试讲记录;F、组织教师听课记录及评价表;G、试题题库,试卷;H、实验室各类教学器材帐、卡使用记录等;J、其他应存档的文件和记录等。医学院学生申诉处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推进依法治院。根 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医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院接受学历教育的全体学生。第三条学生对学院做出的取消
25、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违规、违纪处分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诉。第四条学生坚持严肃、认真、诚实的原则提出申诉;学院坚持公开、公正、实事求是和有错必纠的原则处理学生的申诉。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学院成立医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学生提出的申诉。第六条申诉处理委员会成员由X委书记、纪检监察审计处处长、教务处处长、学生处处长、招生就业处处长、保卫处处长、部(系)书记、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申诉处理委员会设主任1 人,副主任3 人,委员若干人。第七条申诉处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日常受理申诉、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宣布申诉处理决定等具体事宜。部(系)、相关职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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