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试题(含答案)全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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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侵权责任法试题(含答案)全解析 第一篇:侵权责任法试题(含答案)全解析 侵权责任法试题 一、 名词说明 每题4分, 共20分 1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担当的民事法律后果。侵权责任是任何人都对他人担当这样一种义务,即不因为自己的错误过错行为而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即能构成侵权行为,要对受害方担当责任,侵权行为基本上都是违法行为。 2过错责任原则 也叫过失责任原则,它是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担当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的认定责任的准则。按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状况下,才担当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担当民事责任。 3无过错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叫无过失责任原则
2、。它是指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律规定应由与造成损害缘由有关的人担当民事责任的原则。英美法称之为“严格责任 4高度危险致人损害责任 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四周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担当民事责任;假如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有意造成的,不担当民事责任。 5用人者责任傲物关系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担当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担当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担当相应的补充责任。 二、 简答题 每题7分, 共42分 1、 过错责任下侵权
3、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 行为的违法性 所谓行为的违法性,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背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强制性规定。 二、 损害事实的存在 损害事实,既包括对公共财产的损害,也包括对私人财产的损害,同时还包括对非财产性权利的损害。 三、 因果关系 侵权行为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客观联系,即特定的损害事实是否是 行为人的行为必定引起的结果。只有当二者间存在因果关系时,行为人才应担当相应的民事 责任。 四、 行为人主观上有过借 过错是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中的主观因素,反映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心理状态。 2、 侵权责任中因果关系的认定 侵权民事责任的因果关系是指,当一个行为引起一个损害结果的
4、发生,该损害结果的发生是 被该行为引起的客观联系。对于如何确定因果关系有多种学说: 一是条件说。 主见只要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创建了条件,是引起损害结果发生的条件,就是损害结果的缘由。 二是必定因果关系说。 只有当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发生有内在的、本质的、必定的联系时,才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三是相当因果关系说。 不应要求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干脆因果关系,只要行为人对损害结果的构成适当条件,行为人就应负责。 3、 简述过错的含义、类型和推断标准 一、过错的含义 过错乃是一个主观和客观要素相结合的概念,它是支配行为人从事在法律上应受到非难的行为的有意和过失的状态,换言之,是指行为人通过违背法
5、律的行为表现出来的主观状态。它包括了两层含义: 一、过错是行为人的一种主观心理状态; 二、过错也是一种应受法律非难的行为。 二、过错分类 第一次分类: 单独过错 过错 共同过错 混合过错 其次次分类: 单独违背义务的过错 单独过错 单独滥用权利的过错 共同违背义务的过错 共同过错 共同滥用权利的过错 一方违背义务,另一方滥用权利的过错 混合违背义务的过错 混合滥用权利的过错 混合过错 加害方违背义务,受害方滥用权利的过错 受害方违背义务,加害方滥用权利的过错 三,过错认定标准 过错是主观和客观相结合的概念,须在主客观相结合方面对过错进行认定。就其本质而言,过错照旧是人的主观心理状态,行为最终还
6、是要落实到主观状态的评价上。所以司法实践中,认定行为人是否有过错,首先应考查行为人的心理状态。当行为人之过错表现为过失时,无法用主观标精确定其过错,我们必需借助客观行为来反映其主观状态,这里的推断标准有两个,其一行为违法性,法律表达着一种社会评价和价值推断。其二行为人之行为违背一般人的留意义务。 4、机动车致非机动车、行人损害的责任构成及责任担当 1、机动车一方担当民事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一方担当责任。 2交通事故是由于不行抗力造成的,免除机动车一方的民事赔偿责任。 3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于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有意造成的,免除机动车一方的民事赔偿责任
7、。 4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违背道路交通平安法规,机动车已经实行必要措施的,应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民事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一方担当民事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1交通事故是由于不行抗力造成的,免除机动车一方的民事赔偿责任。 2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于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有意造成的,免除机动车一方的民事赔偿责任。 3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违背道路交通平安法规,机动车已经实行必要措施的,应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民事赔偿责任。 5、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及过错的认定 医疗损害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四个:一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二是患者的损害,三是诊疗行为与损耗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四是医务人员的过
8、错。 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明确规定了在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由医疗机构就医疗法律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担当举证责任。应当留意是,该司法说明事实上过分地加重了医疗机构的举证责任,因为根据过错责任原则,被告只有证明其没有过错才可免责。 6、 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与责任担当 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 (1)生产或销售了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产品。 2)不合格产品造成了他人财产、人身损害。 (3)产品缺陷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间存在因果关系。 产品责任实行何种归责原则,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产品责任为过错责任,其根据是产品质量法第42条之规定,由于销售者的过错,
9、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担当赔偿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担当赔偿责任;另一种观点认为,产品责任为无过错责任,其根据是民法通则第122条和产品质量法第41条之规定。根据新物权法的规定,产品责任为无过错责任,至于产品质量法第42条的规定是规范生产者和销售者之间责任支配问题,不是产品责任的性质问题。 三、 论述题28分 评述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胜利和缺乏 缺乏之处: 一、同命同价问题。侵权法第十七条规定:“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此法条使前期一度热议的“同命同价问题有了“定论,
10、在确定程度和确定范围内表达了“同命同价,但此条规定中“可以一词却使其现实意义大打折扣,留给法院法官太大的自由裁量权,在实际运用中,法院和法官完全可以自由裁量 二、被扶养人的生活费问题。侵权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削减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帮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该法对被扶养人的生活费问题只字未提,即受害人残疾或死亡后,被扶养人“依法将不能得到生活费的赔偿。 三、精神赔偿问题。侵权法其次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峻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
11、赔偿。该法将精神赔偿仅限于侵害“人身权,范围过窄。 四、雇主的责任问题。侵权法第三十五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供应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担当侵权责任。供应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担当相应的责任。即雇员在劳务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的一律由雇主担当侵权责任,不管雇员是否存在重大过失或是有意。此条规定大大减轻了雇员的“合理留意义务而人为的加重了雇主的责任,有违公允原则。 五、教化机构的担责问题。侵权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实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化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化机构应当担当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化、管理职责
12、的,不担当责任。 胜利之处: 一、侵权责任法借鉴外国立法阅历的突出表现 二侵权责任法是作为一部独立的法律规定的,这借鉴了英美侵权法的立法特点。 三,侵权责任法保持了民法通则的传统。事实上,确定侵权法在民法中的相对独立地位这一点,并不是从侵权责任法起先的。 (二)侵权责任法在立法模式上对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侵权法的借鉴 2实现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侵权法立法模式融合的关键 .侵权责任法规定大小搭配的侵权责任一般条款独具特色 四、 案例分析10分 2022年某日,35岁的李某为上海某公司职员, 年薪20万, 某日因颈部不适,带着家人去A医院进行按摩治疗,该院医师刘某在对李某实施按摩过程中,听到颈部“嘎的
13、一声,李某便当即倒在地上。因伤情严峻,医院不得不对其实施截瘫手术。经鉴定,李某的伤情为一级伤残,且与不当按摩有干脆因果关系。 1. 试根据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分析谁是否应当担当侵权责任? 根据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此次事务是A医院和该院一时刘某的诊疗行为,二是导致了李某一级伤残,三是不当按摩与李某的伤残存在干脆因果关系的因果关系,四是医院以及医师刘某的过错。 2.设上海2022年居民人均收入为10万元,你认为受害人获得多少残疾赔偿金为合适? 说明理由 医疗费: 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接着治疗的,依据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依据本人因误工削减的
14、固定收入计算 60万 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依据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计算。 10万 残疾生活补助费: 一级伤残赔偿20年 400万 精神损害抚慰金:依据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年。30万 合计:490万 其次篇:破产法试题及答案解析 破产法试题及答案解析一 1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以下属于企业破产缘由的是( )。 A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峻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B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缺乏以清偿全部债务 C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有明显丢失偿债可能 D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以下人员可以担当破产案件中的管理人的是( )。
15、A某注册会计师,由于过失损害被判刑罚,刑罚已执行完毕 B某注册会计师,由于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刑罚已执行完毕 C某律师,并且是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该合伙企业是被申请宣告破产企业的债权人 D某律师,曾被撤消律师执业证书 3红光印染厂被宣告破产,需要清偿如下费用及债务: (1)管理、变价和支配企业财产的费用 (2)企业作为保证人对被保证人负担的保证债务 (3)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 (4)企业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以上费用及债务的清偿依次是( )。 A(1)(3)(2)(4) B(1)(4)(3)(2) C(4)(1)(3)(2) D(3)(1)(4)(2) 4关于债权人会议
16、的说法正确的选项是( )。 A债务人的全部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 B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职工和工会代表参加 C债权人会议主席由全体成员选举产生 D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不享有表决权 5红日公司是碧海公司出资人,其占碧海公司注册资本的30,碧海公司有明显丢失偿债 实力可能,蓝天公司是碧海公司的债权人,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A碧海公司、红日公司、蓝天公司均可以干脆向人民法院申请对碧海公司重整 B碧海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法院不需审查,干脆裁定碧海公司重整,并予以公告 C重整期间,碧海公司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D重整期间,蓝天公司不得请求投资收益支配 6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对以
17、下事项不享有表决权的是( )。 A通过重整支配 B通过和解协议 C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D通过债务人财产的变价方案 7甲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法院受理了申请,法院确定了2个月的申报期限,甲公司 的债权人乙企业没有在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 )。 A乙企业无权补充申报债权 B乙企业只有有正值理由,才能在破产财产最终支配前补充申报 C乙企业有权在破产财产最终支配前补充申报,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乙企业担当 D乙企业有权在破产财产最终支配前补充申报,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列为破产费用 8宏达纺织厂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法院受理了申请,债权人会议对宏
18、达纺织厂财产的 支配方案未表决通过,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 )。 A债权人会议二次表决,再未通过的,三次表决,直到通过为止 B债权人会议二次表决,再未通过的,法院裁定,债权人对法院裁定不服的,可以向该法院 申请复议 C债权人会议二次表决,再未通过的,法院裁定,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2以上 的债权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该法院申请复议 D法院干脆裁定,债权人对法院裁定不服的,可以向该法院申请复议 9以下关于债权人委员会的说法正确的选项是( )。 A债权人委员会的成员由债权人会议选举产生 B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经人民法院书面确定认可 C债权人委员会成员没有人数限制 D管理人履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
19、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应经债权人委员会同意 10甲企业被宣告破产,乙企业对甲企业的债权是附生效条件的债权,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 ( )。 A乙企业的债权不是破产债权,不能参与破产财产的支配 B乙企业的债权是破产债权,管理人应向乙企业按清偿比例支配破产财产 C乙企业的债权是破产债权,管理人应将乙企业的支配额提存,如在最终支配公告日条 件仍未成就,应当支配给其他债权人 D乙企业的债权是破产债权,管理人应将乙企业的支配额提存,如自最终支配公告日起2 个月内条件仍未成就,应当支配给其他债权人 (二)多项选择题 1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受理了申请,可以申报的债权有( )。 A附条件的债权 B
20、未到期的债权 C诉讼未决的债权 D该公司作为出票人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向持票人支付了票据金额,承兑人 对该公司享有的请求权 2某企业被债权人申请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受理了申请,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A为了生产经营需要,该企业可以对个别债权人清偿 B已经起先尚未终结的有关该企业的民事诉讼应当中止,管理人接管该企业财产后,诉讼 接着进行 C有关该企业的保全程序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终止 D有关该企业的民事诉讼,必需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提起 3以下有关破产程序中的管理人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 A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向法院报告工作 B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胜任职务的,有权向法院申请予
21、以更换 C管理人必需由自然人担当 D在不给债务人或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前提下,管理人有权随时辞去职务 4某公司资不抵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宣告,法院受理了申请,该公司的以下行为无效的有 ( )。 A公司于1年前虚构债务 B公司于1年前为躲躲债务,将财产转移至关联企业 C公司于3个月前清偿了对某企业的拖欠货款 D公司于7个月前以自己全部的办公楼为原来没有担保的债权社定了抵押权 5甲公司被债权人申请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受理了申请,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有( )。 A甲公司的出资人乙公司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但是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乙公司未到出 资期限,管理人无权要求乙公司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B甲公司的办公车辆被某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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