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司考真题_合同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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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 0.卷二.多.4 5)2 0 0 0 年 5月 4日,易某将自家的耕牛租与刘某使用2个星期,5月 1 0 日,刘某提出要买下此耕牛,易某表示同意。双方商定价格为1 0 0 0 元,并约定1 个月后交付款项。但 5月 1 2 日该耕牛被雷劈死。关于此案。以下选项哪些是正确的?()A.该买卖合同的生效时间是5月 1 0 日B.该买卖合同中耕牛的交付时间是5月 1 0 日C.该耕牛意外灭失的风险由易某承担D.该耕牛意外灭失的风险由刘某承担【参考答案】A B D【考查知识点】(1)买卖合同的性质(2)简易交付;(3)风险负担的一般规则。【解题思路和依据】(1)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于双方达成
2、协议时生效,故 A项是正确的。(2)合同法第 1 4 0 条规定:“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此为简易交付的规定。因此B项是正确的。(3)合同法第 1 4 2 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C项不正确,D项正确。【应注意的问题】有很多人把交款作为风险转移的标志。其实,根 据 合同法第 1 4 2条规定,风险的转移,除非当事人有特约,与价款的交付无关。3.(0 2.卷三.多.3 8)在以下哪种情况下,出卖人应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A.合同约定卖
3、方代办托运,出卖人已将标的物发运,即将到达约定的交付地点B.买受人下落不明,出卖人将标的物提存C.标的物已运抵交付地点,买受人因标的物质量不合格而拒收货物D.合同约定在标的物所在地交货,约定时间已过,买受人仍未前往提货【参考答案】A C【考查知识点】风险责任的负担。【解题思路和依据】本题是多选题,可以用排除法来确定答案。(1)买受人下落不明,出卖人将标的物提存,依 据 合同法第 1 0 3 条的规定,应当由买受人承担风险。第 1 0 3条指出:”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故排除B项。(2)买受人因标的物质量不合格而拒
4、收货物,依 据 合同法第 1 4 8 条的规定,应当由出卖人承担风险。合同法第 1 4 8 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故肯定C项。(3)依 据 合同法第 1 4 1 条、1 4 6 条的规定,排除D项。【应注意的问题】因 A项题意不清,有两个交付地点,只好采用排除法,将 A保留。4.(9 9.卷三.多.5 2)在以下哪些情况下,买受人应当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A.标的物已运抵交付地点,买受人因标的物质量不合格而拒绝接受B.出卖人已经将标的
5、物发运,即将到达约定的交付地点C.合同约定在标的物所在地交货,约定时间已过,买受人仍未前往提货D.买受人F 落不明,出卖人将标的物提存【参考答案】C D【考查知识点】风险责任的负担。【解题思路和依据】(1)A项是行使履行抗辩权的行为,根 据 合同法第 1 4 8 条的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应当由出卖人承担。即由违约人承担。应当排除A项。(2)标的物尚未交付,依 照 合同法第 1 4 2 条的规定,应当由出卖人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因此应当排除B项。(3)约定时间已过,买受人仍未前往提货,应当由买受人承担风险,即由违约人承担风险。合同法第1 4 3条规定:“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
6、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因此,选 项C是正确的。(4)依 据 合同法第1 0 3条的规定,提存后应当由买受人承担风险,故选择D项。【应注意的问题】C项的选择应当适用 合同法第1 4 3条,但很多人适用 合同法第1 4 6条。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时才能适用 合同法第1 4 6条,而本题不存在约定不明的情况。【解题思路和依据】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并且公益赠与不允许任意撤销。因此选择D项。合同法第1 8 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7、。”(0 2.卷三.多.3 2)某甲将私房2间出租给某乙,租期为2年,在租期内,某甲又与某丙签订了私房2间的买卖合同。下列论述中正确的是:()A.某甲与某丙所签订的合同无效,因为某甲未取得某乙的同意B.某甲应当提前3个月通知某乙房屋将要出售C.某乙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于某丙购买房屋D.如某丙购得了房屋,则其有权决定原甲、乙之间的房屋租凭合同是否继续执行【参考答案】B C【考查知识点】租赁人的通知义务及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则。【解题思路和依据】(1)合同法第2 3 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为保障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8、法律规定了出租人出卖情况下的通知义务。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 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 1 8条规定,出卖人出租房屋,应当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3个月的规定,应当视为对“合理期限”的解释,尽 管“3个月”的规定在前。(2)合同法第2 2 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租赁在前,买卖在后,买卖不破租赁。【应注意的问题】后边的,不能击破前边的,这 是 般 规 则。(二.任意选择题合同法司考真题-合同法历年试题精解三,案例题(0 2.卷四.案例.第5题)(本 题8分)新疆兴都公司将5 0 0包长绒棉通过铁路运至郑
9、州准备出售,委托郑州的伏牛公司将棉花存放于当地仓库,并约定在棉花出售后按售价比例给伏牛公司提成。伏牛公司将棉花存放于郑州北营仓库,并将仓单的复印件、发票等凭证寄回给兴都公司。半月后,兴都公司找到买家某纺织厂,双方签订了 5 0 0包长绒棉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先山纺织厂交付总价额5 0%的价金,兴都公司收到该款后将委托伏牛公司把全部货物的仓单背书给纺织厂,纺织厂在提货并验收以后1个月内付清余款。过了首付款的约定期限多日,兴都公司仍未收到纺织厂的首付款,却打听到一个消息,该纺织厂因严重亏损将被其他企业收购。兴都公司立即致电伏牛公司,没有兴都公司的书面确认通知书,不得将棉花的仓单交给任何人。数日后纺
10、织厂派人到伏牛公司取棉花仓单,并出示了与兴都公司的买卖合同和由某银行签发的付款保证书。伏牛公司见到合同及付款保证书,就将仓单背书给纺织厂,在纺织厂取完货给了回执后,就急急向兴都公司要提成。兴都公司立即回了个电传:没发给你们书面确认书怎么就随便放货,他们首付的钱还没给呢,如果这笔钱要不回来就要你们赔偿!1.兴都公司与纺织厂买卖合同约定的是哪种类型的交付,所交付棉花所有权从什么时候起转移?()【参考答案】(1)拟制交付中的指示交付;(2)交付经伏牛公司背书、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的仓单时财产所有权转移。【考查知识点】拟制交付。【解题思路和依据】(1)指示交付不是实物交付,而是转移提取标的物的权利。(2
11、)合同法第 3 8 7 条规定:“仓单是提取标的物的凭证。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应注意的问题】交付的仓单,须有保管人的签字或者盖章。2.在纺织厂提交付款保证书并请求交付时,兴都公司有何理由拒绝向纺织厂交付货物?()【参考答案】兴都公司根据 合同法第 6 7 条的规定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考查知识点】先履行抗辩权。【解题思路和依据】合同法第 6 7 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相应的履行要求。”据此,兴都公司没有收到首付
12、款,有权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应注意的问题】行使的是先履行抗辩权,而不是不安抗辩权。因此,提供付款保证书不影响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付款是收货的前提,先付款,后给货,给货的一方是后履行义务人,因此行使的是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主体是先履行义务人,因此,明确、肯定地将不安抗辩权排除。3.伏牛公司未经兴都公司同意向纺织厂交付仓单要承担什么责任?()【参考答案】伏牛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考查知识点】违约责任的承担。【解题思路和依据】合同法第 4 0 6 条 第 1 款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委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
13、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纺织厂至少是付款迟延,金钱之债的迟延,必然有损失。因此,纺织厂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这种违约责任的方式是赔偿损失。【应注意的问题】赔偿是以存在损失为条件的,题干中没有明确交代是否有损失,但金钱之债的迟延必然有损失,至少有利息的损失。4.纺织厂在取得仓单但未付款以前对棉花有没有所有权?为什么?()【参考答案】纺织厂取得所有权。仓单是提取标的物的凭证,经合法转让,即发生仓储物所有权转让的效力。物权证券经合法转让,持有人即可提取标的物。【考查知识点】指示交付时所有权的转移。【解题思路和依据】仓单是提取标的物的凭证。仓单持有人提取标的物的权利,不因委托合同的争议而发生动摇
14、。【应注意的问题】是否付款,不是所有权取得的条件。(0 2.卷四.案例.第6题)(本 题 1 0 分)A县的甲公司与B县的乙公司于2 0 0 1 年 7月 3日签订一份空调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进1 0 0台空调,每台空调单价2 0 0 0元,乙公司负责在B县代办托运,甲公司于货到后立即付款,同时约定若发生纠纷由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乙公司于7月1 8日在B县的火车站发出了该1 0 0台空调。甲公司由于发生资金周转困难,于7月1 9日传真告知乙公司自己将不能履行合同,乙公司收到传真后,努力寻找新的买家,于7月2 2日与C县的丙公司签订了该1 0 0台空调的购销合同。合同约定:丙公司买下
15、这1 0 0台托运中的空调,每台 单 价1 9 0 0元,丙公司于订立合同时向乙公司支付1万元定金,在收到货物后1 5天内付清全部货款;在丙公司付清全部货款前,乙公司保留对空调的所有权;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2 0%的违约金。乙公司同时于当日传真通知甲公司解除与甲公司签订的合同。铁路运输公司:在运输过程中于7月2 1日遇上泥石流,3 0台托运中的空调毁损。丙公司 于7月2 6日收到7 0台完好无损的空调后,又与丁公司签订合同准备将这7 0台空调全部卖与丁公司;同时丙公司以其未能如约收到1 0 0台空调为由拒绝向乙公司付款。请回答下列问题:1.乙公司在与甲公司的合同履行期届满前解除合同
16、的理由是什么?在此解除合同的情形下,乙公司能否向甲公司主张违约责任?()【参考答案】(1)理由:甲公司构成预期重大违约。(2)可以,解除合同不影响违约责任的追究。【考查知识点】预期违约与责任。【解题思路和依据】(1)合同法第9 4条规定,表 明“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被违约一方可以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2)合同法第9 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它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考查知识点】约定管辖。【解题思路和依据】(1)民事诉讼法第2 5条规定,合同当事
17、人可以协议管辖。(2)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 9条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应注意的问题】(1)协议管辖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2)代办托运的地点,是履行地点,对买卖合同而言,意味着它是财产的交付地点。3.遭遇泥石流
18、而毁损的空调的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参考答案】山甲公司承担。因为乙公司对甲公司已经完成了交付。【考查知识点】风险的负担。【解题思路和依据】代办托运的发运,视为交付。【应注意的问题】本题题意不清,因为涉及几个合同,在不同的合同中,承担风险的主体和要求并不相同(如乙与丙之间由丙承担风险)。也就是说,本题的答案不具有惟一性。只能从做题技巧上判断由甲公司承担-甲公司是最终责任的承担者。4.乙公司认为丙公司拒绝付款构成违约,决定不返还其定金,还要求其支付3 6 0 0 0元的违约金,问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参考答案】不能得到支持,因为违约金与定金不能合并适用,只能选择适用。合同法第1
19、 1 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考查知识点】违约金与定金在适用上的关系。【解题思路和依据】定金和违约金同时适用会产生不公平的后果。【应注意的问题】:如果乙公司选择定金,定金可以按不履行的比例适用。本案的违约金是不履行的违约金,也可以按比例适用。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120条第2 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5.丙公司与丁公司所签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参考答案】丙公司与丁公司所签订的合同在当前法理上属于效力未定。
20、因为乙公司与丙公司约定了所有权保留,丙属于无权处分。合同法第 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考查知识点】效力未定。【解题思路和依据】当前通行的法理认为此类合同应当按照 合同法第 51条的规定确认为效力未定。所以考生了解当前的“通说”是很有必要的。尽管这种法理不无争议。【应注意的问题】按照当前的理论,效力未定不影响买受人的善意取得。(00.卷四.案例.第3 题)(本题9 分)某甲和某工厂订立一份买卖汽车的合同,约定由工厂在6 月底将一部行使3 万公里的卡车交付给甲,价款3 万元,甲交付定金5 000元,交车后15日内余款付
21、清。合同还约定,工厂晚交车1天,扣除车款50元,甲晚交款1天,应多交车款50元;一方有其他违约情形,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6 000元。合同订立后,该卡车因外出运货耽误,未能在6 月底以前返回。7 月 1 日,卡车在途经山路时,因遇雨,被-落下的石头砸中,车头受损,工厂对卡车进行了修理,于 7 月 10日交付给甲。10天后,甲在运货中发现卡车发动机有毛病,经检查,该发动机经过大修理,遂请求退还卡车,并要求工厂双倍返还定金,支付6 000元违约金,赔偿因其不能履行对第三人的运输合同而造成的经营收入损失3 000元。另有人向甲提出,甲可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请求双倍赔偿。工厂意识到对自己不利,即提出汽
22、车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合同无效,双方只需返还财产。现请回答下列问题:1.汽车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参考答案】有效。【考查知识点】登记对汽车买卖合同效力的影响.【解题思路利依据】过户手续(登记)是出卖人应当履行的义务,而不是合同生效的条件。否则,就把合同成败的权柄交给一方当事人的手中,这显然是违背合同法精神的。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 9 条规定:”依照合同法第4 4 条第2 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律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
23、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对于汽车买卖合同,法律、行政法规并未规定登记是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因此未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应注意的问题】很多人把登记当作合同生效的要件,这是过时的观点、错误的观点。登记是一种公示方法,除非法律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如 担保法第 41条、第 42条、专利法第 10条第3 款),否则登记不能成为否定合同效力的因素。2.卡车受损,损失应由谁承担?()【参考答案】由工厂承担毁损的风险。【考查知识点】买卖合同风险的负担。【解题思路和依据】因风险发生在未交付之前,所以由工厂承担
24、。合同法第 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只有法律才有权“另有规定”,行政法规不能“另有规定”。【应注意的问题】(1)很多人认为,未办理登记,风险应当由出卖人负担。因为出卖人占有、使用标的物,其最有条件规避风险、需有义务规避风险,而买受人某甲对风险的规避是不能采取积极行动的。从法理上看,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是公平的,是符合合同正义的。合同正义要求两个公平:一是利益的分配公平;二是风险的分配公平。(2)标的物是否为特定物,对风险的承担没有影响。对于动产而言,关键看是否交付。3.甲能否按照消费
25、者权益保护法请求双倍赔偿?()【参考答案】不能请求双倍赔偿。【考查知识点】欺诈的加倍赔偿规则。【解题思路和依据】欺诈的加倍赔偿规则,规 定 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49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范经营者与生活消费者之间的关系。本案的双方都是经营者,都不是生活消费者,因此本案不能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加倍赔偿的规定。【应注意的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生活消费法律关系,因 此“知假买假”的经营行为,不能适用该法加倍赔偿的规定。-当然本案中尚不存在知假买假的问题。4.甲能否要求退车?()【参考答案】甲可以退货。【考查知识点】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解题思路和依据】出卖人有瑕疵担保义务,发动机进行了大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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