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疑难案例汇编法律劳动法法律劳动法.pd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工伤认定疑难案例汇编法律劳动法法律劳动法.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伤认定疑难案例汇编法律劳动法法律劳动法.pdf(16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工伤认定疑难案例汇编 1、工作过程中受惊吓罹患精神病算不算工伤?某邮递员甲在根据单位安排送 信至某客户家中时,受该客户家中闯出的狼狗惊吓,当场就表情木讷,事后经诊断确诊 为精神分裂症,且诱因就是那次惊吓,现甲的父母向劳动局提出认定工伤,该如何认 定?答案:不应该认定为工伤,根据专家会诊讨论,尤其是为辨别基因和环境因素对 疾病的影响而进行的寄养研究揭示,在精神分裂症的发病风险中,是父母所提供的 基因,而不是环境因素起至关重要的作用。一般而言,普通人受到这样的惊吓是不会 罹患精神类疾病的。但应该注意,如果精神疾患是由外力重击等由脑部受损或病变 引起且符合工伤认定的其他要素,则应该认定为工伤。2、在
2、单位食堂吃饭受伤算不算工伤?甲是一家大型国营企业的车间工人,在单 位已经有 6年的工龄,上个月在中午下班后在职工饭堂吃饭时摔了一跤后造成右臂 骨折,到医院治疗了一个多月,事故发生后甲向单位要求享受工伤待遇,但单位不同 意,说不属于工伤,请问该如何定性呢?答案:根据深圳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不属于“在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 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也,不属于“工 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 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 到事故伤害的”故,不能认定工伤,但可以享受医疗待 遇。3、实习生发生意外算不算工伤?2001年 6月,甲从青海医学院毕业。同年 8月 份他前往某中医院临时做协助医疗工作。
3、医院安排甲协助医生进行换药、写病 历、开处方等工作。2002年 4月 8日下午,医院要求全院进行一次卫生大清扫。甲 在为医生值班室擦玻璃时,不慎从 2楼值班室窗口摔了出去。经抢救治疗,甲成了植 物人。甲的父母要求认定工伤,而中医院以甲为实习生为由认为不属于工伤,只是普 通的民事损害,不予兑现工伤福利待遇。请问法院该如何认定呢?答案:应该认定为工伤,受理该案的法院认为甲与某中医院之间已形成事实上 的劳动关系,我国法律目前虽然还没有大专院校学生在实习期间受到意外伤害,按工 伤认定处理的明文规定,但这种认定符合国务院于 2003年 4月公布的工伤保险 条例中规定的宽泛工伤范围,同时也符合建立健全的劳
4、动保险保障机制的要求。4、退休人员反聘能不能认定工伤?2001年 10月 29日,已满 62周岁的何伯在 酒店工作的时候,被前来吃饭的客人赵某打伤。何伯提出进行工伤认定,但该酒店以“何 伯到酒店工作时的年 龄已达 62岁,超出法定 60周岁的退休年龄”为 由,认为不 属于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范围,故不应该进行工伤认定。您认为如何呢?答案:应该认定为工伤,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宪法规定,有劳动能力的人参 加劳动应受法律保护。国家的有关法规,也没有将超过退休年龄的人排除在工伤认 定范围之外。5、已获交通损害全额赔偿还能不能认定工伤?郭某系某化工厂职工,平时都是 乘坐单位班车上下班。1999年 9月
5、 17日,郭某因送孩子上学未能赶上班车,便乘公 共汽车上班,中途换车时被一辆出租车撞倒,左腿受伤,住院治疗 20多天。事故发生 后,经交通部门鉴定,出租车司机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并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全额赔偿郭某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共 计 5988.74元。郭某出院后,要求所在单 位按工伤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支付住院期间工 资。而化工厂认为,郭某上班不是单位班车行驶路线,因而不是在上下班的必经 路线上,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即使认定工伤,由于郭某已经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工厂也无须再给郭某工伤赔 偿。郭某不服,诉诸仲裁和法院,您认为该如何判?答案:郭某应认定为工伤,并享受相关工伤保险待遇。
6、而且尽管由于郭某已受该客户家中闯出的狼狗惊吓当场就表情木讷事后经诊断确诊为精神分裂症且诱因就是那次惊吓现甲的父母向劳动局提出认定工伤该如何认定答案不应该认定为工伤根据专家会诊讨论尤其是为辨别基因和环境因素对疾病的影响而进通受到这样的惊吓是不会罹患精神类疾病的但应该注意如果精神疾患是由外力重击等由脑部受损或病变引起且符合工伤认定的其他要素则应该认定为工伤在单位食堂吃饭受伤算不算工伤甲是一家大型国营企业的车间工在单位已经有单位要求享受工伤待遇但单位不同意说不属于工伤请问该如何定性呢答案根据深圳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不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也不属于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答案
7、应该认定为工伤受理该案的经获 得事故赔偿,故对郭某请求单位发给工伤补助金和住院期间工资仍予以支持。理由 如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第六款“在 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 的”应,该认定为工伤。根据原劳动部企 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第 28条的 规定,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 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 待遇(交通 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已给付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的,工 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偿金不再发给(但死亡补偿费或者残 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
8、者一次性伤残补偿金的,由企业 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 足差额部分。根据上述规定,员工因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是不能重 复享受的。但 2004年 1月 1日起施行的工伤 保险条例对此不再作相应规定。而 2003年 12月 26日公布,2004年 5月 1日起施 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12 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 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所以 法院认为,工伤保险关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当工伤 保险条例不再规定“取 得了
9、交通事故赔偿,就不再支付相应工伤待遇”时,劳动者 完全可以既依工伤保险 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又依道路交通事故 处理办法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即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兼得,本案中的郭某可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的双重赔偿。又及,深圳市职工工伤保 险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明文规定“同 一工伤事故兼有民事赔偿(包括交通事故赔 偿的,按照先民事赔偿、后工伤保险支付待遇的顺序处理。民事赔偿已给付了医疗 费、丧葬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死亡裣 费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残疾生活补助费的,工伤保险重复支付相应待遇,民事赔偿 支付的上述待遇标准低于工伤保险的,由工伤
10、保险补助足差额部分。本规定中的其 他工伤保险待遇照发。”可,资借鉴参考。作一下引申,工伤保险与民事损害赔偿的 关系,在审判实践中长期存在争论。从性质受该客户家中闯出的狼狗惊吓当场就表情木讷事后经诊断确诊为精神分裂症且诱因就是那次惊吓现甲的父母向劳动局提出认定工伤该如何认定答案不应该认定为工伤根据专家会诊讨论尤其是为辨别基因和环境因素对疾病的影响而进通受到这样的惊吓是不会罹患精神类疾病的但应该注意如果精神疾患是由外力重击等由脑部受损或病变引起且符合工伤认定的其他要素则应该认定为工伤在单位食堂吃饭受伤算不算工伤甲是一家大型国营企业的车间工在单位已经有单位要求享受工伤待遇但单位不同意说不属于工伤请问
11、该如何定性呢答案根据深圳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不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也不属于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答案应该认定为工伤受理该案的上看,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与民 事损害赔偿性质上存在根本的差别。但是,由于工伤保险赔付是基于工伤事故的发 生,与劳动安全事故或者劳动保护瑕疵等原因有关,因此,工伤事故在民法上被评价 为民事侵权。这就产生了工伤保险赔付与民事损害赔偿的相互关系问题。对此问 题世界各国有四种处理模式:第一,工伤保险取代民事损害赔偿;第二,受害人可以同 时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和民事损害赔偿,但劳动者个人需交纳高额保险费。第三,受 害人可以选择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或者民
12、事损害赔偿;第四,民事损害赔偿与保险待 遇实行差额互补。国务院今年公布的工伤保险条例,将于 2004年 1月 1日起 正式实施。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伤户都要 参加工伤保险统筹,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应当参保的企业违法不缴纳保险费 的,发生工伤事故,也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承担给付工伤职工相应保 险待遇 的责任。相对于民事损害赔偿而言,工伤保险具有特殊的优点:工伤保险实行用人 单位无过错责任,并且不考虑劳动者是否有过错,只要发生工伤,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就应给予全额赔偿。民事侵权考虑受害人自身是否存在过失,实行过失相抵,即根 据受害人过失程度相应减少赔偿数 额
13、。此外,工伤保险实行社会统筹,有利于受害人 及时获得充分救济;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分散了赔偿责任,有利于企业摆脱高额赔付 造成的困境,避免因行业风险过大导致竞争不利;工伤保险还有利于劳资关系和谐,避免劳资冲突和纠纷。鉴于上述理由,我们认为,用人单位通过缴纳保险费的方式 承担责任,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都有利。因此,发生工伤事故,属于用人单位责 任的,工伤职工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 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能再通过民 事诉讼获得双重赔偿。但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第 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 责任。例如职工因工出差遭遇交通事故,工伤职工虽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对交通肇事负有责
14、任的第三人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6、陪吃陪喝受伤算不算工伤?某公司营销经理在上班时间陪客户到饭店吃饭,出来时不慎从楼梯上摔下来,造成身体多处受伤,单位向当地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 申请,请问是否予以支持?受该客户家中闯出的狼狗惊吓当场就表情木讷事后经诊断确诊为精神分裂症且诱因就是那次惊吓现甲的父母向劳动局提出认定工伤该如何认定答案不应该认定为工伤根据专家会诊讨论尤其是为辨别基因和环境因素对疾病的影响而进通受到这样的惊吓是不会罹患精神类疾病的但应该注意如果精神疾患是由外力重击等由脑部受损或病变引起且符合工伤认定的其他要素则应该认定为工伤在单位食堂吃饭受伤算不算工伤甲是一家大型国营企业的车间工在单位
15、已经有单位要求享受工伤待遇但单位不同意说不属于工伤请问该如何定性呢答案根据深圳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不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也不属于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答案应该认定为工伤受理该案的答案:原则上不予认定,这种情况一般应先追究饭店是否有相应的民事责任(比 如饭店的出行道路上有无障碍物或特别容易滑倒的情形,然后再考虑企业内部制定 的合法的岗位职责中是否针 对营销人员有“陪 吃陪喝”的 岗位要求,如果的确有,且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款“因 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 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则,可以认定为工伤。所以此类 案件的关键在于“陪 吃 陪喝”是 否作为工
16、作内容进入企业的合法的规章制度。如果企业通过合法程序(如召开职代会或工会讨论通过 确立了“陪 吃陪喝”的 合法合理性,根据条例应该认 定为工伤。7、因工作原因发生厮打能不能认定为工伤?钱某为谋工厂机修车间修理工。一天,钱某接到 另一车间全某送来的报修单。要求钱某为其修理出了故障的设备。钱某将报修单交给了车间主任,并转告车间主任,全某要求第二天就将故障设备修 好。车间主任对钱某说:你不用听他指挥,你 由我来安排工作任务。并给钱某安排 了其它工作任务,而没有同意钱某去为全某修理设备,也没 有安排其他人去修理全 某的设备。第三天,全某找到钱某,问为什么没有将他那台出了故障的设 备修好。钱某回答,车间
17、主任要求他先修别的设备,并说他听自己的车间主任的安排,要求全 某 有什么问题可以去找其车间主任谈。全某不满钱某的回答,开口就骂并动手打了 全某,两人就撕 打起来。结果全某被钱某打成重伤。全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 徒刑五年。其后,钱某向当地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规定时间 内,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钱某的申请做出了 不认定为工伤的决定。不认定的理由 有二:一是全某所受伤害系由全某殴打所致,不符合工伤 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应当属于工伤的情形;二是,钱某与全某在工作时间内打架,违反了工 厂规定的劳动 纪律,也违反了劳动法第三条第二款有关劳动者应该遵守劳动纪律的规定。因此,钱 某所受伤
18、害是违法行为所致。钱某不服当地劳动行政保障部门的认定,向上级劳动 行政保障部 门申请行政复议。受理行政复议的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出了什么 决定呢?答案: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了不维持下级劳动行政保障部门的认定决定 的行政复议,确定 钱某所受伤害确系工伤。理由是:第一,钱某遭到全某殴受该客户家中闯出的狼狗惊吓当场就表情木讷事后经诊断确诊为精神分裂症且诱因就是那次惊吓现甲的父母向劳动局提出认定工伤该如何认定答案不应该认定为工伤根据专家会诊讨论尤其是为辨别基因和环境因素对疾病的影响而进通受到这样的惊吓是不会罹患精神类疾病的但应该注意如果精神疾患是由外力重击等由脑部受损或病变引起且符合工伤认定的其
19、他要素则应该认定为工伤在单位食堂吃饭受伤算不算工伤甲是一家大型国营企业的车间工在单位已经有单位要求享受工伤待遇但单位不同意说不属于工伤请问该如何定性呢答案根据深圳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不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也不属于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答案应该认定为工伤受理该案的打的原因 是没有按照全某的要求为其修 理设备,而是按照车间主任的要求修理其它设备,这 是由于工作而发生的伤害。而且钱某遭受伤 害也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之内。第二,钱某与全某打架是违反了劳动纪律,但事端是由全某 引起的,钱某是属于自我 防卫。因为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因履行职责 遭受人身伤
20、害的,应属于工伤。在本案中。钱某已将全某修理设备报修单交给了车间主任,并根 据车间主任的安排,先修理其它设备。全某以此为由殴打钱某,钱某所受伤害是履 行工作职责所 致。这明显不同于全某以工作以外的原因殴打钱某。因此,属于工伤 无疑。就本案而言,钱某打 架属于正当的自我防卫,不同于全某寻衅滋事的打架;第 二,对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一 项规定的违法情形,不宜作宽泛的解释。因 为劳动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应当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如果因为劳动者 为按劳动安全卫生所受伤害都以违反劳动法的这条规定为由,被排除在工伤范围之 外,明显是不符合工伤保险所奉行的不追究劳动者过错的原则的。8、司机蓄意违章酿
21、成事故算不算工伤?袁某系启东某制针有限公司的汽车驾 驶员。2000年 5月 12日,袁某驾驶轿车和该公司负责人孙某去上海出差,当日中 年 1点 50分,途经海门市海港公路长江水厂西侧路段时,与相向而行的大货车相 撞,造成三人受伤,两车严重受损,后经法医鉴定,袁某为 4级伤残。事故发生后,经交警赴现场勘验后作出责任认定,袁某在该起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 任,大货车驾驶员负次要责任。2003年 4月 17日,该公司向启东市劳动保障 局提出申请,要求对本单位司机袁某在交通肇事中负主要责任是否属工伤进行认 定。同月 24日,启东市劳动保障局作出认定:袁某所受伤害属因公出差期间发生 的交通事故,是工伤。该公
22、司不服该认定,申请启东市人民政府复议。同年 12月 26日,市政府作出了复议决定,维持原认定书。而启东某制针有限公司仍不 服,认 为袁某造成的交通事故属蓄意违章行为,所以应负主要责任,不应认定工伤。为此,向启东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启东市劳动保障局对其单位汽车司机袁 某的工伤认定。您认为法院该如何判?受该客户家中闯出的狼狗惊吓当场就表情木讷事后经诊断确诊为精神分裂症且诱因就是那次惊吓现甲的父母向劳动局提出认定工伤该如何认定答案不应该认定为工伤根据专家会诊讨论尤其是为辨别基因和环境因素对疾病的影响而进通受到这样的惊吓是不会罹患精神类疾病的但应该注意如果精神疾患是由外力重击等由脑部受损或
23、病变引起且符合工伤认定的其他要素则应该认定为工伤在单位食堂吃饭受伤算不算工伤甲是一家大型国营企业的车间工在单位已经有单位要求享受工伤待遇但单位不同意说不属于工伤请问该如何定性呢答案根据深圳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不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也不属于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答案应该认定为工伤受理该案的答案:法院经审理认为,交通事故中袁某虽负主要责任,其行为是属过失行为,非主观上故意,故不属于蓄意违章。启东市劳动保障局对其单位汽车司机袁某的 工伤认定并无不当。法院遂作出了上述一审判决。9、上班途中违反交通规则算不算工伤?某公司员工任某因早上送孩子上学,怕 上班迟到便在某十字路口穿
24、红灯,不幸被一辆汽车撞到,造成左腿骨折。任某向公 司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不同意,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除外 条款“因 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不 得认定为工伤,因为任某闯红灯的行为 显然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 27条第 6项“违 反交通 规则,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鉴于以上事实,您认为当地劳动和社会保 障局该如何处理?答案:一般情况下应该认定为工伤,单位的说法不无道理,据上海市劳动和社会 保障局福利保险处有关领导解释,这是工伤保险条例制定过程中的一个漏洞,不 过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 安管理处罚条例升格为法律,新的治安管理法将 更为人性化,这个
25、问题也将得到解决。目 前,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上海高院 根据立法原意对这个问题作出解释,上下班途中的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原则上应认 定工伤,除非出现醉酒导致伤亡或者自残自杀等其他排除情形。10、7点上班,6点 50分摔伤是不是工伤?打工者汪发军早上 6点 50分来到公 司工地,因上厕所掉进基坑受伤。公司说上班时间未到,摔伤不属工伤。当地社保 局也说不属工伤。汪发军无奈向当地县法院讨起说法。那么,汪发军摔伤到底是否 属于工伤?答案:据法院调查,汪发军是浙江省龙游县小南海镇的农民,2003年 6月 6日,汪 发军被江山市万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称万厦公司雇用,专门从事工地的钢筋搬 运和捆扎工作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工伤 认定 疑难 案例 汇编 法律 劳动法
![提示](https://www.deliwenku.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