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00242民法学密训高频考点重点汇总.docx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自考00242民法学密训高频考点重点汇总.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自考00242民法学密训高频考点重点汇总.docx(28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第一章 民法概述知识点名称内容民法的概念 与原则1.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 、法人 、其他组织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民法基本原则是其效力贯穿于各项民事法律制度之中的民法的根本规则 ,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有: (1)平等原则;(2) 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公序良俗原则 。第二章 民事法律关系知识点名称内容民事法律关 系概念.主 体和分类3.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点 。(简答题)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简称为民事主体,是指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的人 。自 然人 、法人和其他组织都为民事主体。特点 :是法律关系;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 ,一
2、般是自愿设立的;是以民事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法律关 系。4.试述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 ,并举例说明 。(论述题)(1)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2)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的权利和负担的义务,亦即当事人之间 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要决定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 。(3)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5.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简答题)(1)根据民事法律关系是否直接具有财产利益的内容,民事法律关系可分为财产法律关系与人身法律 关系 。(2)根据民事法律关系的义务主体的范围,民事法律关系可分为绝对法律关系与相对法律关系。
3、绝对 法律关系是指义务主体不特定 ,权利人以外的人。(3)切权利人均为义务人的民事法律关系 。相对法律关系是指义务主体为特定人的民事法律关系 。(4)根据民事法律关系内容的复杂程度,民事法律关系可分为单一民事法律关系与复合民事法律关系 。 (5)根据民事法律关系形成和实现的特点,民事法律关系可分为权利性民事法律关系与保护性民事法 律关系。民事法律事 实的概念和 意义/分类6.简述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及其分类。(简答题)民事法律事实是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 、变更或终止的客观现象。分类:(1) 自然事实 ,包括事件和状态 。事件是指某种偶发的客观现象 ,如人的出生 、死亡 ,台风 的
4、发生;状态是指某种客观现象的持续 ,如时间的经过 。(2)人的行为与人的意志有关 ,直接体现 人的意志 ,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 ,包括当事人和他人的行为。第三章 自然人知识点名称内容1 / 14自然人民事 行为能力的 概念和特点7.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行为能力的前提,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权利能力实现的条件 。 据自然人的年龄 和精神状态,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 周岁以上和 16 周岁以上不满 18 周岁 能够以自己劳动收入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始于满 8 周岁之日) 和无民事行为能力 。8.公民以他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 ,
5、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的 ,前者为住所 。第四章 法人知识点名称内容法人9.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组织;是依法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 社会组织 ,不同于自然人 。其民事权利能力则是始于成立 ,终于消灭。10.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第五章 非法人组织知识点名称内容合伙11.根据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责任的范围的分类 ,其中国有独资公司 、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以及公益 性的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12.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转移或者处分合伙财产的,合伙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普伙人向外转让财产, 需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
6、买权 。13.没有合伙企业负责人的授权 ,其他合伙人可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对外进行活动。14.合伙人对于合伙损益分配的比例,依合伙协议的约定而定 。合伙协议中没有明确约定损益分配比例 的, 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 ,按照实缴出资比例确定 ,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 ,按照平均 比例确定 。个体工商户15.户主对个体工商户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第六章 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知识点名称内容民事法律关 系客体16.指的是作为法律关系内容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也就是民事权利的客体,又称为 民事权利的标的 。特征 :有益性;客观性;法定性。特定物与种 类物17.文物 、麻醉药品 、外币 、黄金
7、、公民收藏的文物和枪支等。18.货币 :从性质上说属于动产 ,是代替物 。特殊性在于其价值体现为票面价值 。19.以物在交易中的确定方式划分 。种类物是仅以品种 、规格 、型号或度量衡加以确定 。第七章 民事行为知识点名称内容效力待定民 事行为20.概念:是指在行为成立时其是有效还是无效尚不能确定,还待其后一定事实的发生来确定其效力的 民事行为 。既可成为有效民事行为 ,也可成为无效民事行为 。21.类型:(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双务行为;(2)无权代理行为;(3)无 权处分行为;(4)债权人同意欠缺的债务移转行为。2 / 14民事行为的一般生效要件和成立要件22.生效
8、要件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23.成立要件 :行为人;意思表示;标的 。条件24.指行为人设立一定条件,以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与否的民事法律行为 。特征 有:(1)需为尚未发生的客观事实 。(2)需为将来能否发生不能肯定的事实 。(3)需为合法的事实 。 (4)需为当事人约定的事项 。(5)需为与当事人希望发生的法律效果不相矛盾的事实 。25.(1)停止条件与解除条件 :前者指关系法律行为效力发生的条件 。后者指关系法律行为效力消灭 的条件 。(2)积极条件与消极条件 :前者指以某种事实的发生为内容的条件 。后者指以某种事
9、实不发 生为内容的条件。第八章 代理知识点名称内容代理的适用 范围26.不能代理的:(1)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应由本人实施的民事行为 。(2)事实行为 。(3) 违法行为 。代理27.根据代理人代理权限的发生根据:委托代理指定代理与法定代理;根据代理权限的范围:一般代理 与特别代理;代理的人数分为单独代理与共同代理 。28.根据代理权是否是由本人授予的,代理可分为再代理和本代理;再代理中的代理人是由原代理人选 任的 ,代理权不得超过原代理人的代理权 ;后果直接归属于本人 。29.无权代理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所实施的代理 。无权代理发生的原因 ,有:(1)行为 人自始没有代理权
10、;(2)行为人所为的代理行为超越代理权;(3)行为人的代理权消灭 。表见代理的常见情形与后果30.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 为人有代理权的 ,该代理行为有效 。善意相对人与行为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 ,该民事法律行为后果 由本人承担 。第九章 诉讼时效与期限知识点名称内容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效力31.不适用于诉讼时效:(1)在物权保护上 ,排除妨碍请求权.停止侵害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 。(2) 对未经授权经营的国有财产的保护 。(3)对人身权的保护。3 / 14讼时效中止的事由和时间32.(1)不可抗力 。(2)其他障碍: 除不可抗
11、力以外的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客观事实 。阻碍权利 人行使请求权的客观事实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 6 个月才发生中止。33.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发生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全归无效,待中断事由消除后, 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有以下三种:(1)提起诉讼 。(2)权利人提出要求 。 (3)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第十章 人身权知识点名称内容人身权与人 格权34.人身权的概念和特点 。(简答题)人身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 ,与其人身不可分离的而无直接财产利益内容的权利 。人身权的特点:(1)人身权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2)人身权具有专属性。(3)人身权具有非财产性
12、。 (4)人身权具有绝对性(是绝对权)。35.简述人格权的分类 。(简答题)(1)根据人格权的客体范围,分为具体人格权与一般人格权 。具体人格权如生命权 、健康权。一般人 格权包括 :人格独立 、人格自由和人格尊严等 。(2)根据具体人格权的客体性质 ,分为物质性人格权与精神性人格权 。前者如生命权.健康权 ,后者 如肖像权 、隐私权等 。36.人格权的概念和特征 。(简答题)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法律上的独立人格而享有的以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人身权。人格权具有以下特点:(1)人格权是民事主体终身所享有的权利。(2)人格权是以人格利益为客体的 权利 。(3)人格权是民事主体平等享有的权利。第十一章
13、 人格权知识点名称内容隐私权37.隐私权的概念和内容。(简答题)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个人生活秘密 、私人行为自由和私人领域不受非法干扰的人格权 。隐私权主 要涉及的是私人活动 、个人信息和私人领域。内容:(1)隐私隐瞒权。隐私隐瞒权是自然人对于自己的隐私进行隐瞒而不愿为他人所知的权利 。(2) 隐私利用权 。隐私利用权是自然人对于自己的隐私加以利用,以满足自己精神或物质需要的权利 。(3) 隐私支配权 。是自然人对于自己的隐私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支配的权利 。(4) 隐私维护权 。是自 然人对于自己的隐私所享有的维护其不受侵犯的权利。4 / 14人格权分类38.物质性人格权包括 :生命权
14、、健康权和身体权。精神性人格权包括 :姓名权 、名称权 、肖像权 、名誉权和隐私权。生命权 :是自然人享有的以其生命利益为客体的 ,以生命安全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健康权 :是自然人享有的以健康利益为客体的 ,以维持其人体的生理机能正常运作和功能完善发挥为 身体权: 内容的人格权 。包括健康利益维护权和健康利益支配权 。姓名权 :是自然人享有的维护其身体完整并支配其肢体 ,器官和其他身体组织的人格权 ,包括保持身 体完整权和身体支配权 。姓名的决定权;姓名的使用权;姓名的改变权;姓名利益维护权 。名称权 :企业法人 、个人合伙 、个体工商户有权转让其名称 。名称可以全部或部分转让 。肖像权: 自
15、然人享有的以对在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客体的人格权 。包括:(1) 肖像拥有 权 。(2) 肖像制作权。(3) 肖像利用权 。(4) 肖像维护权。名誉权 :指民事主体依法对其名誉所享有的权利 。侵害名誉权的行为 :侮辱.诽谤等行为。第十二章 身份权知识点名称内容亲属法上的 身份权39.简述亲属法上的身份权(简答题)(1)配偶权(双方的同居权 、贞操请求权 、扶养权);(2)亲权(指父母基于父母身份享有的对未成 年子女进行抚养 、教育和保护的身份权 。主要内容:抚养教育权;人身保护权;产管理权 。)和 亲属权(父母与成年子女 、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 以及兄弟姐妹之间相互
16、享有的 基于亲属关系而产生的身份权)第十三章 物权知识点名称内容物权40.物权的概念及特征 。(简答题)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 特 点:(1)物权是以特定物为客体的权利 。(2)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特定物的权利 。(3)物权是具有 排他性的权利。41.债权和物权的区别 。(简答题)债权是指债权人依照合同或法律规定请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二者的区别主要 有:(1)债权是请求权;物权是支配权 。(2)债权是相对权;物权是绝对权。(3)债权的设定具有任 意性;物权采取物权法定原则 ,不能任意创设 。(4)债权具有
17、期限性 ,物权则不然 ,特别是所有权具 有永久性。物权的学理 分类42.简述物权的学理分类。(简答题)(1)意定物权与法定物权:前者指根据当事人的协议而设立的物权 。后者指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成 立的物权 。(2)完全物权与定限物权 :前者指权利人对标的物为全面支配的物权 。后者指权利人对标 的物仅能于一定限度内为一定范围支配的物权 。定限物权又称为不完全物权 。(3)用益物权与担保物 权 :前者指以支配标的物的使用价值为内容的物权 。后者指以支配标的物的价值为内容的物权 。(4) 不动产物权.动产物权与权利物权 :前者指以不动产为客体的物权 。后者指以动产为客体的物权 。权利5 / 14物权
18、是指以权利为客体的物权 。(5)独立物权与附属物权 :前者指非从属于他权利而能够独立存在的 物权 。后者指附属于他权利而存在 ,权利人须享有他权利才能享有的物权 。担保物权为典型的附属物 权 ,其以所担保的债权的存在为存在前提 。地役权也为附属物权 ,其以地役权人享有需役地的权利为 存在前提 。(6)有期物权与无期物权 :前者指物权的存续有期限限制的物权 。后者指物权的存续没有 期限限制的物权 。(7)一般法上物权与特别法上物权 :前者指由一般法所规定的物权 。一般法通常是 指民法典 。后者指由特别法规定的物权 。特别法上物权又包括两种形态 :一种是对一般法上物权的具 体化 ,另一种是一般法上
19、没有规定的物权 。物权的排他 效力43.物权的效力 。(论述题)物权的效力是法律赋予物权的作用力和保障力 。体现在:(1)排他效力 。(2)优先效力 。(3)追及效 力 。是指物权成立后 ,其标的物无论辗转归于何人之手 ,物权人均得追及物之所在而直接支配该物 。 (4)妨害排除效力 。指物权人于其物被侵害或有被侵害之虞时 ,物权人得请求排除侵害或防止侵害, 以回复其物权的圆满状态的权利 。44.物权的排他效力的含义和具体表现。(简答题)含义 :在同一标的物之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不相容的物权。表现: (1)所有权之间不能并存 (2)用益物权之间原则上不能并存(3)担保物权之间原则上可以 并
20、存(4)不同种类的物权可以并存.物权相互间 的优先效力45.物权优先效力的具体表现 。(简答题)(1)物权相互间的优先效力是指在同一个标的物之上同时存在两个以上不同内容或性质的物权时,先 成立的物权具有优先于后成立的物权的效力 。这种优先效力主要表现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 ,优先享 受其权利 ,即先成立的物权优先于后成立的物权而得到实现 。另一方面 ,先成立的物权压制后成立的 物权 ,即后成立的物权害及到先成立的物权时 ,后成立的物权将因先成立的物权的实行而被排斥或消 灭 。 例外主要有两种情形:(1)定限物权优先于所有权 。(2)法律规定有物权先后顺序的,应以法律 的规定确定物权的先后顺序
21、。(2)物权优先于债权的效力是指物权的客体和债权的给付物为同一标的物时,无论物权成立先后,其 效力均优先于债权 。主要表现在:(1)所有权的优先效力。(2)用益物权的优先效力 。(3)担保物权优先于一般债权。不动产登记 和动产交付46.不动产登记的概念和效力。(简答题)不动产登记是指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登记申请 ,将不动产物权变动的事项记载于登记薄上的行为 。 效力 :不动产物权的变动经依法登记 ,发生效力;未经登记 ,不发生效力 ,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47.简述动产交付的概念和种类 。(简答题)(1)概念:是指物权人将动产转移给他人占有。交付是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即除法律另有规定
22、外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 自交付时发生效力。(2)在物权法上 ,交付包括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 。(1)现实交付又称直接交付 ,是指物权人将动产 直接移交给另一方占有并由其行使直接管领力 。(2)观念交付是指动产的占有在观念上转移而非现实 转移 。主要包括 :简易交付 、指示交付 、占有改定 。简易交付是指当事人双方以转移物权的合意代 替该动产现实转移占有的交付 。指示交付是指当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 ,让与人以对第三人的返还请 求权让与受让人, 以代替现实交付 。占有改定是指转让动产物权的出让人仍直接占有标的物 ,而由6 / 14受让人间接占有该标的物。第十四章 所有权知识点名称内容所有权的概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自考考点汇总精华
![提示](https://www.deliwenku.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